“哈?”林诗一怔:“你又要我做啥?”
她这回是真有点警惕了,毕竟萧楚生这小坏蛋这才多久就搞出这么大动静,结果还不满足?
但听到后面的话,林诗反倒松了口气。
因为萧楚生说的是:“也没什么,就是让你在忙这些事的时候,抽空把驾照拿了。”
“那应该没什么难度吧?”林诗不确定。
萧楚生倒是不担心,林诗那智商,过目不忘,还有那恐怖的学习能力。
前世就拿驾照来说,她可比萧楚生快多了……
不得不说,这两个家伙的手,摸起来是真舒服。
萧楚生心里想着,这两人的手用经常在小说里看到的描述反而更准确,肤若凝脂,柔若无骨。
以前觉得这两个词很夸张,可放她们身上……又觉得甚至还不够!
看着街上络绎不绝的人群,萧楚生感慨:“实体经济的年代果然才是人最多的时候。”
单是这陆家嘴美食街,就比萧楚生记忆里十多年后的客流量高出很多倍。
这就是风口。
有些生意只有在合适的年代才能做大,这叫天时。
萧楚生前世哪怕自己再有想法,再怎么努力,可终究错过了黄金年代。
拼杀那么多年也才勉勉强强成了“有钱人”,但是一路上自己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白眼和委屈。
他至今记忆清晰。
而这次重生归来,哪怕是这个时代不起眼的地摊经济,居然能让他拥有月入几百万的可能。
要知道……在后世一些开公司的,单月净盈利这个数字都挺艰难。
甚至很多小公司还在连年亏损。
想想都觉得挺邪门的。
当然,现在他这条路基本没办法复刻就是了。
只能说……天时地利人和。
想靠一个人吃下整个杭城的烧烤市场?这种事情的成功率几乎是零。
首先你得有那么多人。
只能说借了陈斌的风,陈斌的人脉关系带来的罗非。
这就是人和。
换一个地区大概率也不可能有这种收益。
杭城很特殊,在07年的消费水平就很邪门了,偏偏这地方人流量还大。
消费高,人多,市场还未开发。
这就是地利!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合适的年代,合适的地方,合适的人。
萧楚生觉得自己现在简直就是天命之子,也许自己好事做多了,上天垂怜自己才给了这么一次重生的机会。
萧楚生不自觉驻足,转头看向两女。
如果要说前世的他做了什么好事,大概……就是她们了吧?
当然,某只笨蛋那可能是个意外。
他确实有想救她,只是可惜出了意外,没救成……还把自己搭了进来。
但此刻的萧楚生,却已经完全没有了这次重生的遗憾。
因为此刻的他……比前世的自己要更幸福。
有一种不完整的人生,好像有机会变得更圆满的感觉。
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样的重生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萧楚生心想:“我前世的痛苦不会开始,迟杉杉不需要再孤单还被逼上天台,林诗也不用抑郁……大家都拥有了幸福。”
手上的力气不自觉地大了一些,但笨蛋美女和林诗似乎都知道萧楚生在想些什么。
三人居然很默契地都没有说话,也没有发出声音……
此生的他们……已经成了无法分割的一个整体,就像槲寄生。
三人这种共依存的关系,有些扭曲,有些病态,但……却让三人都迷恋其中。
在回杭城的火车上,林诗捧着脸,就那么盯着萧楚生。
而笨蛋美女则是枕着萧楚生的肩膀,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呼呼大睡。
不过那张绝美无瑕的脸蛋是真的漂亮,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感觉咬一口都能咬出水来。
“你买这么多东西……”林诗指着那大包小包的,不禁汗颜:“你还不如顺手带些小龙虾回去。”
萧楚生不以为然地笑了笑:“钱是赚不完的,咱们现在已经有了专门的进货车,杭城的市场总共就那么大,就算你多带些,大概率也卖不掉。”
林诗自然明白这一点,但她就是想说。
“可是……你给我买那么贵的衣服……”
主要还是萧楚生太宠她了,搞得她不说点什么,总觉得憋在心里很难受。
光是那么一会,萧楚生就给她一个人花掉三千多块,其中还有一身很贵的OL装。
美其名曰:“今后你可算得上我的贴身秘书,不配一身上得了台面的工作装,岂不是显得我很掉价?”
这狗男人唬女人有一手,林诗都怀疑他怕不是已经是惯犯了……
实际上,还真惯犯!只不过唬的也是林诗。
但却是未来的林诗。
“行了,别这么扭捏,等以后咱们变得更有钱的时候,你就不会觉得这点钱算什么了。”萧楚生试图说服她。
林诗抿了抿嘴唇,心里其实也明白这一点。
而且她也明白,做生意,穿的衣服,开的车,用的手机,很多都会影响到别人的观感。
萧楚生说得对!
起码在这个年代,这种第一印象挺关键的,毕竟没哪个老板愿意跟几个看起来毛都没长齐,还没什么钱的孩子做生意。
萧楚生和林诗本就年轻,更容易被人轻视,若在这些方面再跟不上……ωωω.χΙυΜЬ.Cǒm
确实可以想得到大部分的结果。
林诗就这么试图说服自己,虽然心底还在拧巴。
“那这些呢?”林诗又指着那堆零食,还有面包,点心什么的。
“买来给你们吃啊,这笨蛋这么馋,而且你也能吃嘛……”萧楚生乐了。
林诗没说话了,就比如里面的那些面包和点心,那么一小点,就花了一百多块。
林诗从前根本没这么花过钱,现在的她只觉得肉疼。
这就是忽然暴富的心境,有人报复性消费,而有人则像林诗这样,会变得恐慌。
这是穷到怕了的表现,来之不易的钱,怕有一天再变得一无所有。
其实就跟那些……明明有钱,却舍不得花的人有点像。
只不过那些人多少有些病态,卡里几百万,但每天却连肉都舍不得吃,就是喜欢看着余额满足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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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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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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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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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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