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套动作没有任何停顿。
等一切做完,她才发现自己的手还在止不住地发抖。
“小星星”算是林知星的小名。
上一次被叫这个小名,还是母亲活着的时候。
母亲最喜欢叫她“小星星”。
其实,她对于母亲的记忆已经很少了。
只记得母亲是个善良且向上的人。
从她有记忆开始,父亲就酗酒赌博,还会经常打母亲。
后来母亲带着她来城里找工作,来到了贺家。
母亲几乎每天晚上都能来房间哄她睡觉,会抱着她说:
“小星星真的是乖孩子。”
“小星星一定要健康长大。”
“小星星快睡觉……”
自从母亲去世后,再也没有人叫过她小星星。
而刚刚电话里的那个人,即便这个人的声音早就不在她的记忆里,也知道那是他爸高昆的声音。
当年母亲为了保护殷如云,用身体挡住入室抢劫歹徒的刀,刚送到医院人就没了。
贺家赔了两百万。
高昆拿了钱之后人就不见了。
整整二十年,林知星都希望这个人已经死了。
没想到他不但活着,还回来找她。
不用猜也知道,肯定是那二百万被挥霍完了。
-
那天之后,林知星上班脑袋都昏昏沉沉的,随时关注着手机,又害怕看手机。
对每一通陌生号码的来电都感到恐惧。
还好,之后两天没有再接到高昆的电话。
以至于林知星开始怀疑那天晚上的那通电话是不是自己的幻听。
在周巧华手术的前一天晚上,林知星下班前特地到她的病房探望,询问过情况后,还不忘安抚老人。
回到办公室,林知星刚把白大褂脱下来,办公桌上的手机传来悠扬的音乐。
林知星的手微微一抖,目光紧张的移向手机。
看见屏幕上显示着【贺明煜】三个字,还是忍不住皱了皱眉。
明天周巧华做手术,贺明煜作为孙子,工作忙没时间来,打电话找她问问情况也是合理的。
林知星考虑了片刻,还是接了电话。
“知知,你下班了吧,我今天穿的是浅褐色西裤,你回家选一件衬衫搭上领带送到岚山酒店来,快点。”ωωω.χΙυΜЬ.Cǒm
男人带着不容拒绝的语气。
以前无数次,他都是用这种语气和林知星说话,林知星每一次都是乖乖应下。
时间久了,贺明煜把一切当成了理所当然。
认为林知星不会拒绝他的一切要求。
两个人虽然在冷战,林知星虽然已经搬出他的别墅。
但他这次的主动,就是让步的信号。
过不了多久,她还可以搬回他的别墅,做他的女朋友,做别墅的女主人。
“贺少爷,我们已经分手了,这件事你应该让你的女朋友去做。”
林知星语气很平静。
“知知,露露她不会做这些,而且今天我有重要的应酬,你拿了快过来。”贺明煜想到他们很久没联系,语气更缓和了一些,“我们好久没见面了,明天我外婆做手术,晚上我们一起吃个饭吧。”
在他眼里,自己已经算是极大的让步了。
曾经他话说到这个份上,林知星已经妥协,会做他要求她做的任何事情。
“贺少爷,周奶奶是你的奶奶,你奶奶做手术你来不来这是你的事情,吃饭的话就免了,我们已经分手了,我猜你女朋友也不希望你和其他异性一起吃饭吧。”
对于自己,林知星甚至都不想用“前女友”这个称呼。
她算他的前女友吗?
在这位贺少爷眼里,她从头到尾不过是一个好用的免费女佣罢了。
电话里是片刻的沉默,很快传来贺明煜含着愠怒的声音,“林知星,你什么意思?!我指使不动你了是吧?”
“我不是贺家的佣人,贺少爷以什么身份指使我?”
林知星语气出奇的平静。
“以你衣食父母的身份!当初你妈死了,你爸丢下你不管,你现在是不是觉得自己读个医学博士,找了个好的工作就了不起了,如果不是贺家,你就算没饿死,肯定也被人卖到农村给别人当媳妇了,怎么可能还有今天的这种好日子!”
贺明煜的语气并不是生气。
而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
他很清楚,说这些就能轻而易举拿捏林知星。
林知星也不否认。
这些话,都是曾经她对他说的。
她说,如果不是贺家当初收留了她,她的命运完全是未知的,可能警察会联系父亲带走她,父亲可能会为了利益把她卖到农村给别人当老婆。
她也可能被送到福利院,然后被某个家庭领养。
领养的家庭是什么样都是未知数。
她很感恩贺家收留了她。
没想到有一天这些话会成为贺明煜绑架她的利剑。
林知星有些无力地坐在办公室椅子上,一下下点头:“对,贺少爷您说得对,多亏了贺家我才有今天,我这就去帮您搭配好衣服送过去。”
“嗯,我还有半个小时到岚山酒店,你到了联系我。”
贺明煜全然没有觉得自己的话有什么问题。
只是对林知星识趣的妥协感到得意。
她放不下他。
无论他做过什么事情,她最后都一样会妥协。
会回到他身边。
林知星换了衣服,把自己的电子版记账本整理出来,保存在办公软件的云端储存,才叫了一辆车去贺明煜的别墅。
她曾在这里住了四年。
到了门口习惯性用指纹开锁。
“无效指纹——”
冰冷的提示音提醒她,她的指纹已经被删除。
这里已经不是她家了。
不等林知星敲门,大门被从里面打开。
张婶站在门口。
她看见林知星时愣了一下,满脸欣喜问:“林小姐,您,您这是要回来了吗?”
“没有,贺少爷让我帮他搭配一套衣服送到岚山酒店,我拿了就走。”
林知星解释完,才进了别墅。
曾经她的那双拖鞋已经不见了,她只能暂时穿一双客人的拖鞋进屋。
二楼更衣间衣柜里的衣服更是乱七八糟。
林知星视若无睹,熟练找了一套合适的衣服,和张婶说了一声后离开。
对于这间房子,对于贺明煜这个人。
她不会再有任何留恋。
林知星打车到岚山酒店,刚下车准备给贺明煜打电话时,先在酒店大堂看见男人。
他身边站着一个穿着红色短裙套装的女人。
是夏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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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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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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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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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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