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忙忙碌碌的,当街掳人走,还开着一辆汽车,这绝对是少见的不得了的大事,建国以来第一件了吧。
这个年代,有汽车的都是公家的,要么是跑货运的。
因为没有摄像头,一切都靠过路人指认,这会儿的人更加没有看车牌号的习惯,只知道是一辆绿色的汽车,有个大拖尾,那就是货车了,什么样的货车胆子这么大,居然敢当街掳人呢?
大家百思不得其解。
于知夏坐在角落没有打扰所有人,只是竖着耳朵听着来往的那些有用资料。
“打听到了,有人说看到汽车往西城出去了。”
西城?
古井县的西城只通向一个地方,那就是山城。
但是这途径却又有三个村!
“立刻查看沿路痕迹,那车不可能不停,因为这里到山城还有很远的路,很可能他们去山城是为了行水路离开。
拿地图过来!马上部署行动。”
部署行动和立刻行动总有一定的时间差。
于知夏看了一眼四周,这时候的管理还很松懈,她在旁人不注意的时候顺走了桌上的一把军刀。
是谁的她也不管了,这时候早一分救人就早一分把握。
不是鲁莽,而是人贩子不会将好人家的姑娘当人看,在他们眼里那些就是货物,如果货物不听话,他们更会用一百种手段对付。
于三妹看似文静,可骨子里却有着独属于于家人的倔强,可有时候这样的倔强会吃大亏。琇書蛧
自行车追汽车,听起来就不靠谱对吧?
可是于知夏还真敢。
第一,她的战斗力她相信,第二,这时候的山路还是晚上那汽车未必就比得了自行车。
而且老天爷也真帮忙,白天的时候淅淅沥沥下过雨,这蜀地的冬天从来都是阴雨连绵。
地上的泥土有明显被车轱辘碾压过的痕迹,于知夏拿着手电筒顺着这痕迹往前走。
就这么巧,在骑行了大概三个钟头后,时间到达晚上12点时,车轱辘的痕迹拐弯了。
安乐村!
这个村子于知夏还真是知道,为什么?因为白天她才听卢老提过,他就是来自安乐村。
只是这村子非常的蔽塞在山窝窝里面,甚至都没有通电,你可以想象它是有多难走。
汽车在进村的山道上就停了,随着于知夏一路走过去果然在道路另一边的林子里看到了他们用树叶刻意阻挡的汽车。
等于知夏走近了一看心里一惊,这是一辆军车?
开什么玩笑?军车?
难道说自己这一路跟错了?
该死的,如果是军车的话,那她跟错了车可就耽搁了大事儿。
三妹她……
于知夏懊恼地拍了拍自行车,结果她运气就这么不好,这一拍也不知道是骑行的山路太过崎岖还是什么,车胎一下蔫儿了。
该死的。
“早不坏晚不坏,现在坏?”
这下要往回走是不可能了。
于知夏只能将车放到一旁等天亮了再看看是怎么回事儿。
但是心里却急得不得了。
跟的车是军车那就是错过了,很可能那辆汽车就跟着军车的车轱辘走,所以她才没有发现。
还是得等到明天才行,只要明天天一亮,她就继续走。
现在天色已晚,而且山里的温度冷得惊人,户外更是刺骨的寒冷。
她只能往前走一些看看能不能找个歇脚的地方。
结果,走着走着居然到了一处悬崖矮坡,而这矮坡下好像有人家。
她不是鲁莽的人,大晚上的她还是个女子在这个年代跑到人家家里借宿人家也不敢留她。
所以她脚步缓慢地向下走,只等借着那家人的地儿暂时休息一下,要么树上要么什么大石头后面。
又走了半个小时,一声细小的牛叫声让于知夏意识到这地方好像是牛棚。
这也行,到了牛棚就不容易被人发现。
可于知夏的运气就这么好,都这么晚了,牛棚居然还有人在铲牛屎。
手中拿着煤油灯若隐若现,间或传来的咳嗽声断断续续。
这人年纪不小了,声音粗糙,久咳不止,身体应该很差。
就在于知夏临近找了一棵树正要爬上去的时候,手拿煤油灯的老人突然转身,煤油灯下那张脸就那么直接的映入眼帘。
这是……卢老!
怎么会是他老人家?
于知夏正要跳下去打招呼,突然两个年轻人跑了过来,显然喝了酒一副醉醺醺的样子,他们对着卢老拳打脚踢。
“咳咳咳,特娘的再咳下去招来了人,老子弄死你。
要不是你现在还有用,你真以为你还能活着。
赶紧把这些牛屎铲干净,要是再咳下去我要你的命!”
说完那两人走了,可是落在地上的煤油灯点燃了一旁的干草,将那两人的背影照得一清二楚。
他们穿的是军装,居然是军装!
军人为什么对卢老这个态度?
今日卢老帮了康首长那样大的忙,按理说不该被这么对待。
明明卢老自己都说,回去后应该会日子好过些了。
如今这样……
于知夏心里存了事儿反而不敢贸然往前去了,结果她就听到了一声刺耳的尖叫声,非常快,但很快就好像被人捂住了一样叫不出来。
那尖叫声是女子的声音!
所以……
于知夏的心瞬间提了起来,她不敢坐以待毙,看着倒地不起的卢老,于知夏悄咪咪摸了过去。
卢老的唇角流着血,眼睛微眯着他神情涣散,于知夏敢肯定今晚若不救治卢老必死无疑。
她趁人不注意将卢老拖到了黑暗处一个大石头后面。
黑夜中,于知夏掏出包里的银针摸索着刺向了他的关键大穴。
“小于大夫,怎么是你?我这是死了?”
“嘘!”
于知夏做了个禁声的动作,警惕的看着不远处的牛棚。
“那死老头儿呢?该死的,莫不是跑了?”
“跑就跑吧,那糟老头子反正老子看他不顺眼好久了,要不是他刚才老子也不会失手让那死丫头躲过。”
“行了,别吵吵了,一会儿村里要是来人就麻烦了,那群狗日的可比你我会算计,先休息,你们也别再闹了等天亮后交了人立刻就走。”
那两人说完进屋了,卢老正要说话可于知夏一把将他的嘴捂住然后警惕地看着牛棚,果然那两个明明走了的人又去而复返。
回马枪玩得倒是漂亮。
“看来果然跑了,走,警醒点,要是有问题立刻弄死那三个丫头我们自己跑。”
说完那两人这才走了。
于知夏的心沉到了谷底,这三人到底是什么人?用军车,拐卖妇女,这一桩桩哪一件单拿出来不是死刑?
“于大夫,你快跑,千万别留在这里,那些人不是好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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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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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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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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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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