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七零,我嫁冷面军少当国医圣手>第44章 小偷,到底谁抢谁?
  “我的钱……”

  于知秋的第一反应就是喊捉贼,可是于知夏却一把捂住她的嘴,然后在四周一扫,目光迅速锁定在了某个人的身上。

  “在这里等着。”

  于知夏向着那小偷追了过去。

  三妹、四妹担心二姐出事儿赶紧跟上,两人紧张的手握着手不敢松开。

  那小偷也没想到今天遇到三个乡巴佬进城,还能得这么多钱,他得手了自然要离开啊。

  结果他刚走出百货公司大楼就被人同样一撞,当即头晕目眩,一股古怪的味道让他晕乎乎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于知夏冷笑地看了这人一眼,握了握手里的钱,哟呵,还有多余的?就当利息了。

  可是于知夏不知道的是,她这一手刚好被一个男人看得一清二楚。

  而那个男人穿着一身绿色制服,20来岁,眉头紧锁。

  拍花子?

  多少年了没出现拍花子了。

  居然在百货大楼碰上?

  那姑娘年纪轻轻居然干这行?

  邓林成看了一眼没什么大碍的受害者,脱掉了自己的制服穿着常服抬脚进入了百货大楼跟上了那个女贼。

  于知夏刚才突然就走了吓得三妹四妹都快哭了。

  可如今看着她不仅去而复返甚至还带回了一卷钱就更诧异了。

  一卷。

  “二姐,这不是咱们的钱,这有多了吧?”

  “嗯,我知道,多的当利息,那个小偷不知道偷了多少人的,今天我们帮忙用掉也算做好事了。”

  原来做好事是这么来的?

  那可以啊,太可以了。

  “我数数看……天啊,这里一共有35块,多了15块呢。”

  “嗯,走吧,去买东西!”

  于知夏刚开始并没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

  等在一个买手表的地方停留的时候无意间从反光玻璃看到了一个人鬼鬼祟祟的盯着他们姐妹三人。

  难道是刚才那小偷一伙的?

  那人穿着一身卡其布西服外套,眉眼挺方正的,瞧着倒是不像小偷,不过人不可貌相,鬼知道是不是故意找这么一个容貌周正的人来冒充?

  “二姐,你要买表吗?”

  “嗯,看时间方便。”

  “那我的钱给你,这表可不便宜。”

  “我的也给你。”

  两个妹妹对她是真不错,于知夏拍着包包摇头:

  “二姐有钱,纪凌铮的津贴给我了,还有我这个月的工资妈也全部让我自己存着呢。”

  他们可知道二姐的津贴不少,卫生所和县医院的加起来可有60块钱呢。

  那估计是不差钱。

  现在的手表都不便宜,最便宜的上海牌手表也得要70块,幸好老于给了点钱,不然还真得动用纪凌铮了的。

  当医生的没时间还真不行,也挑不到更好的了,更好的太贵了300多400多上千的都有。

  选了表又去选小衣服,百货商店这点就很好,齐全的很,他们县城可没有这些卖。

  然后于知夏买了两件内衣,又去买了一个斜挎包,这样出行就诊什么也方便。

  于三妹则买了一个小孩子扎头发的头花,还有一个小皮球,给自己买了一根钢笔,看上了一件鹅黄色的棉服,很好看,颜色非常的出挑,可是于三妹没买,她说在学校不能穿得太高调了。

  可于知夏却给付款了,学校不能穿那就不上课的时候穿,三妹穿得好看,又给四妹选了一个书包,零嘴买了一大堆。

  但不管是他们三姐妹任何人都没舍得去买一双十元的羊皮鞋。ωωω.χΙυΜЬ.Cǒm

  乡下土路下雨天穿羊皮鞋可就太费鞋了。

  还不如就布鞋实在。

  其实这里的衣服于知夏也不喜欢,但是布料却齐全。

  “要不咱们买布回去自己做?我看这布的颜色真好看。”

  等到三姐妹逛了一大圈双手实在是拿不住了,这才回到一楼等于大海他们。

  邓林成跟了一圈,最后发现这小丫头居然和一家人团聚在一起,他眉头皱得死紧,难道是团伙作案?

  看他们的穿着打扮的确不像有钱人,所以他们这么多钱采买东西,会不会全都是贼脏?

  肯定是了,如果是这样,那这肯定就是大案。

  他紧张了,不敢跟太紧怕打草惊蛇了。

  他甚至还想着,如果这次立了功,他这工作就能转正了,他姐夫也不用天天看他不顺眼,说他不务正业,进了公安局也给他丢人。

  于父真买了一辆自行车,凤凰牌的,崭新,透亮,180块钱。

  “自行车,我们家终于有自行车了。”

  “瞧你那土包子的样,你们买什么了?”

  “二姐买了块表,三姐买了衣服,我买了书包。”

  于大海看了一眼于老二手里的表,然后嫌弃地说道:

  “取下来,难看死了。”

  哪里难看了?不就是大了一点点吗?虽然是男士的,可是在后世好些表是不分男女的。

  “戴这个,你那块表给爸戴!”

  原来于大海给于知夏买了表了,一块欧米伽老式女表,里面还有一点很闪的钻。

  这表当时于知夏看了一眼600多,我的天啊。

  老爹这么有钱?

  “妈呀,太好看啊,这表好好看啊,爸,你这也太豪横了。”

  “那是,我女儿出去代表的就是我的脸,你们两姐妹现在还在读书,戴那么好的表不合适,但是爸也不偏心,给,你们两人用这个。

  录音机,这个绝对是稀罕货。

  “爸,这是录音机?”

  “嗯,这是磁带,可以跟着学英文。”

  “我们学校的英语老师有这个,她可宝贝了,据说特别贵,要两百多呢。”

  无论是老三还是老四,都特别高兴有这个。

  要是有了这个,高考他们甚至还可以多报一门外语。

  “将来外语有用,多学学吧。”

  这一趟,于知夏发现于父绝对大出血。

  他们家不是没钱吗?

  “爸,咱家还有钱么?”

  “没了,花光了,郭老给的一千块还剩80。”

  啥?

  可真能造啊。

  瞬间从千元户变成了百元户。

  “看你那样,格局都没有,记住爸的话,会用钱就一定会挣钱,钱是什么?钱是照妖镜,也是量心尺,穷时见人性,落难知人心。

  咱家啊,不能有钱!得花,可劲儿得花!”

  虽然不懂,但尊重。

  直到回到招待所,送于母和于家另外两个妹妹回房间后,于大海才在门口抽支烟拦着没进屋的于知夏问道:

  “惹到谁了?跟了咱一路了,瞧着来者不善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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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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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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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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