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喊着说出那句“我离开过家,我不愿意再离开家了。”一些人被震惊到了。
他把这个荒僻的,没有希望的草原上的五班当成了自己的家。
什么机会,什么一线都比不上他的家重要。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忽必烈看着许老三那依旧是傻愣愣的样子:“这样的人真的存在吗?”
那个团长竟然对他的评价这么高。
还给他调到了最厉害的一个军队里去。
“钢七连……”霍去病念着这个名字,有些神往。
“对敌人是尖刀,对训练是剃刀,对自己是剔骨刀!”是怎么样的军队才能配得上这样的一句话?
他盯着天幕不放,想要知道他们是怎么训练的。
“哎,这个连长是怎么回事?他为什么不要许老三?”
“要是我我也不想要,这么厉害的一支部队他这么笨的人怎么跟得上?”
“他是笨,但是人家能做到别人做不到的事情,他就是有这个能力。”
看好与不看好的人各占一部分。
百姓们还挺喜欢这个许老三的,实在是淳朴得让人心生亲切。
就好像他们身边的人一样。
“这个许老三和成才简直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这同一个村子怎么就能长出完全相反的人呢?”有人纳闷:“这成才简直就是人精成精啊,而许老三是被人卖了还给人数钱的那种。”
“成才这样的人多了,少的是许老三这样的人。”
“呵呵——”有人笑道:“你也就看天幕觉得他好,要是这出现在你身边,估计都要被气死了吧。”
也有人看得很清楚,成才看似混得很好,但是一个个人对他都不屑。
想想也是,这人对人真是分成三六九等,不一样的人发不一样的烟。m.χIùmЬ.CǒM
久了谁还心里没数呢。
李世民看着军营中整齐的宿舍对武将们说道:“这个我们也可以效仿啊!看,被子必须叠得方方正正的。每一个床上都一样!细微之处见真章啊!”
程咬金看了一眼整齐而又纤尘不染的宿舍,顿时感到头大,就这……
他自己都做不到!
更别说手底下那些兵了!
拿后世的规矩来要求现在的士兵并不现实。
程咬金想着便直接说道:“陛下,末将做不到。”
“怎么就做不到?不就是把自己屋子收拾整齐吗?”李世民奇怪。
“陛下!”程咬金语重心长:“您想想后世的士兵基本上哪一个都是念过书的,人家知道听从命令。我们的兵不说大字不识一个,基本上都是穷苦人家出生,你说他们能知道怎么收拾屋子吗?不可能的!一味的强求反而会引起不满。”
李世民点头,这是他想当然了。
但他还想尝试一下:“或许可以专门挑选一些士兵来先实验实验,看看效果如何?而且还能根据我们现在的情况来调整,不一定要完全照搬。”
程咬金想了想,答应了。
虽然他并不看好,但怎么地也要给皇帝点面子啊。
“还有他们的军姿!军人就该如此气势——”李世民说道:“如果连站都站不好,那还怎么能打好仗呢?”
尉迟敬德对这个倒是赞同,后世的军人走到哪里都有这样挺拔的身姿和气势。
看着就是一支威武之军!
一些将士被钢七连的连史给震惊了。
这个连队有四千九百五十六人,其中的一千一百零四人为国捐躯。
他们竟然记得清清楚楚,并以此为荣!
一些士兵面面相觑,如果有人问他们的军队有多少人,他们肯定不知道。
这些人中又有多少人是如何死亡的他们更不知道!
而且他们也不会以此为荣,他们当兵的首要目标就是不饿肚子,能活下去。
什么荣誉?
什么为国捐躯?
国是什么?
是朝廷上那些大臣和高高在上的皇帝吗?
不懂。
要他们去为那些人去死?大抵是不愿意的,他们只想吃饱饭然后活下去。
可是,后世的军人却完全了解他们所在的军队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他们记得那些曾经壮烈死去的前辈。
他们为死去的军人而骄傲,并向他们看齐。
看着那些两位长官严肃地告诉许老三,说他是钢七连的第四千九百五十六名成员,告诉他要记住这支部队曾经牺牲的人,许多人心情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这支军队竟然曾经全员阵亡?”卫青觉得不可思议。
“还剩下三个人带回了一百零七名烈士的遗愿,重建钢七连!”霍去病在一旁接话,烈士,他又一次听到了这个词。
后世人无不对这个词肃然起敬。
他亦在心中小心地揣摩着这个词语。
那些为国牺牲的人就是烈士,后世有对他们的优待,而现在他们有吗?
他的部下同样有人死在抗击匈奴的战场上,谁记得他们了?
就连他也不曾一直记在心上……
刘彻暗自思考:他是不是应该也制作一套军队的惩奖制度呢?
让那些士兵对军队也产生归属感,让他们成为一支为国家冲锋陷阵的强大军队!
百姓们被那首连歌的内容给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一些热血男子也跟着低声唱了起来。
“……铁血卫国保家园,杀声吓破敌人胆……踏敌尸骨唱凯旋!”
“踏敌尸骨唱凯旋!”一名高大的汉子喃喃地重复着这句话,眼中热泪盈眶:“这是在下毕生的梦想啊——踏敌尸骨唱凯旋——”
什么时候,官家能硬气一点收复北方呢!
他还能不能活着见到那一天?
“幼安——”远处有人叫他,看到他嘴里念着天幕上的词,叹气摇头:“别想这么多了,或许有一天你就能上阵杀敌,亲自北伐收复失去的国土!”
汉子黯然神伤:“大宋还有救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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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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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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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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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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