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等着吧,天不黑还不好弄呢!”
庞北一面喊,一面笑着摆手。
现在,吕海倒也不担心庞北了。
在他看来,庞北这就是个人形牲口。
眼下只要不进深山,庞北几乎就是最大的凶兽。
庞北拿着手电筒,他也没打算往远走。
他进山之后,就直奔套子走,这几个兔子套依旧没抓到,只不过最近总能抓到野鸡,庞北断定,这附近可能再找到!
野鸡是群居生物,一般都是几只到十几只,以一个小家庭组成基本单位,活动范围内,还会有其他的同类。
基本上,而且野鸡是留鸟,四季都能看到。
庞北提着手电筒,他在部队的时候,老班长教过,用手电最大的亮度照鸡,鸡就不动了。
过去说不清楚是咋回事,老班长也没说为啥。
庞北自然是查过的,人类的视网膜感应细胞一共五种,都是无序排列的。
但鸡不一样,鸡的是有序排列,而且是最大限度的排列。
鸡的视觉系统跟人不同,鸡是异步成像,说白了就是两个画面。
所以在鸡的正前方划线,鸡不动了,那是因为鸡造成了眩晕,站不起来。
而手电筒强光照射,鸡本身对光就敏感,所以容易眩晕。
还有就是胆子小,造成应激反应,最后全身僵直,更有甚者,容易当场死亡。
庞北拎着手电,四处搜寻,等天黑了,他终于发现了一个野鸡窝。
冬天,抓野鸡是相当容易的。
因为他们能活动的范围特别少。
而且,是一窝一窝地紧挨着的。
庞北悄悄的靠近,生怕惊到野鸡,当然他也不会竭泽而渔,他就是抓两只。
走近之后,庞北蹲在地上仔细观察,这里比较隐蔽,有几块大石头遮挡,野鸡就在缝隙之间,一窝挨着一窝的。
一般来说,他们都是一窝一窝的挤在一起。
庞北拿着手电直接照射野鸡,结果这些野鸡都不动了。
庞北上去一把提起一只野鸡,掐住它的脖子,接着用力向上一提,野鸡竟然一声不吭,就这么被他给掐死了。
庞北笑着将野鸡夹在腋下,接着又抓一只。
突然想到,母亲和小茜在家,庞北眼睛一转,顺道又抓了一只。
只可惜,这只大花尾巴公鸡少了仨老婆。
庞北嘿嘿一笑:“鸡哥,借你老婆一用,嘿嘿~~”
说完,庞北提着三只野鸡,笑着往家走。
到了家门口,庞北看到母亲正在等他。
一见儿子回来了,母亲紧张问:“怎么样了?他们没把你咋样吧?”
吕秀兰是真的担心儿子,庞北笑着说道:“娘,没事儿了,队长可护着我了,他们也没把我咋样,我想着,得回报一下啊,一会儿我带着鸡跟队长和副队长在那边吃,这个给你!”
庞北顺手给母亲一只最大的野鸡。
吕秀兰吃惊的看着庞北:“你又去打猎了?你这孩子,天这么黑,你还敢进山?”
庞北嘿嘿坏笑,他从腰间把手电筒抽出来。
“队长给的!有了这个,晚上抓野鸡都不用费劲~~”
吕秀兰看到儿子手中拿着手电筒,她忍不住抿嘴笑了:“你个臭小子!拿手电筒照野鸡啊?哎?这不是偷鸡的才这么干嘛?”
说完,吕秀兰立即盯着儿子问道:“你说,是不是偷过?不然你咋知道的?”
庞北挠头,接着小声说道:“没干过几次……”
“那也不行!我告诉你啊,在村里,可不兴这么干啊!”
庞北点头:“当然了,娘,我这想吃啥,自己上山研究去,犯不着!”
吕秀兰拍了一下庞北的后背,抿嘴笑着说道:“好了,去吧,别让队长他们等急了。”
庞北笑着点头,接着提着野鸡往队部走。
一到队部,吕海看到庞北手中两只野鸡,他忍不住笑了:“你小子啊,把山里面当自己家了哈?说抓就抓来啊?”
副队长连忙接过野鸡,他嘴里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毕竟,这都多久没吃过肉了。
“咳!我就这点手艺,哎?队长,今天赵所他们不来村子了么?”www.xiumb.com
吕海看看墙上摆来摆去的挂钟,他也忍不住好奇:“是啊,赵所他们咋这个点都没过来?估计是去山下了吧!咳!管他呢,人家调查案子,咱们也别瞎凑热闹。”
庞北哦了一声,觉得倒也是这么个理。
他坐下,跟副队长吕健一起收拾野鸡。
会计烧水,庞北拿着刀熟练利落的掏内脏,吕健一面收拾,一面笑着说道:“小北啊,你小子行啊,这一当上守山人,工作就像样了啊!这才刚刚开始,就能帮忙破案了,你是不知道,咱们这山上,隔三岔五就能看到死孩子,哎……这日子啊,难过,养不起,你说还非得生……”
吕海抽了一口烟袋锅,他眯着眼睛说道:“不说别的,南面的乱石岗,那不经常遇到?不少都是咱村儿的孩子。真的养不起,大人没奶,孩子就饿死了,年年都有……”
“咱们这儿还好,地不肥,能养活自己就不错了,所以咱们种的东西也不用还债,我听说山下那边,饿死不少了……”
吕海说到这里,他敲了敲烟袋锅子。
庞北听到这些,都感觉跟做梦一样。
吕海他们口中说的事情,应该就是这几年全民还债的事情。
那时候确实难,不过,也是真有骨气。
要不是这么有骨气,也不会有庞北他们那个时代的硬气。
腰杆子,也不会那么直。
正聊着,会计则突然开口说道:“话说,那孩子我怎么看着有点面熟,好像是今天孙红兵他们队的孩子!我记得我下山的时候,见到过!这孩子他们家,应该不至于吧?他们家孩子也不多啊!”
会计这一张嘴,吕海,吕健还有庞北都愣了。
“孙红兵他们队里面的?”吕海忍不住皱起眉头,庞北疑惑道:“怎么又是他们村?这有点巧了吧?”
吕健哼了一声,接着说道:“巧?哪儿TM有那么多巧的事情?我看,他们生产队绝对有问题!”
就在几个人正聊天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有人用力推开房门。
庞北一怔,接着就看到赵晓恬急匆匆的跑进来:“队长!不好了,有一个警察同志浑身是血的在我家门前昏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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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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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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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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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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