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米克斯讲述中有没有遗漏重要细节的这点,摩拉克斯和归终敢确定。
因为菲米克斯是这样说的:
“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以后就一直尝试着种植植物,但是试过苹果、日落果、薄荷、甜甜花……(省略二十种植物)都没有成功,但是因为土地太贫瘠,种子的生命力一直在逐渐减少……”
“然后我就……”
这种一点琐碎小事,菲米克斯都要至少用三句话来说明的阐述方式,当真是想遗漏细节都难。
摩拉克斯想让菲米克斯找重点的地方细讲,但一问,菲米克斯就反问重点的地方指哪些,然后因为不清楚原理,所以依然无法从回忆中找到重要的细节。
无奈,摩拉克斯和归终只能听菲米克斯一天一天、一个细节一个细节地讲。
听到第二十天的第四个细节,归终就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一旁去研究水稻和小麦的吃法。
只留摩拉克斯一个人面对菲米克斯。
讲到第四十天的第七个细节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正午时分,归终带着三碗水稻走回来,这是她用最简单的方法做出来的火烧水稻。
然后从菲米克斯口中得知水稻要剥开外面的壳才能做成好吃的食物。
归终恍然大悟,然后就去一旁给水稻剥壳,继续留摩拉克斯一个人在那儿听着。
第六十天,归终带着三碗炒米走回来。三位魔神席地而坐,将炒米分而食之。
摩拉克斯最终评价道,这水稻加上土豆足以解决归离集百姓的温饱问题。
吃完炒米,菲米克斯张口就要继续讲。
然后摩拉克斯打断祂,道:“不用说往下说了,我已经知道想要的信息了。”
归终跟摩拉克斯咬耳朵,问道:“这你就坚持不住了?”
摩拉克斯摇摇头,道:“不,我是真的知道原因了,只是还不知道菲米克斯是怎样做到的而已。”
“细说。”归终拿起土豆咬一口问道。
嗯……口感有点硬,没有烤熟以后的那种软糯感,不过看起来生吃是没有问题的。
摩拉克斯沉吟一会儿,组织一会儿语言以后看向正在松土的菲米克斯,道:“菲米克斯的权能很特殊,祂可以感受到种子当中的生命力流失。”
“这个能力,让菲米克斯可以隔着土壤第一时间感应到种子的生命力情况。”
“祂通过这个能力,逐一排除那些不适应在这耕地中生长的种子,最后留下来的,就是这三种作物。”
归终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问道:“和花神和草神的能力接近,所以祂不会能像花神和草神一样,大范围促进植物生长吧?”
“并不能。”摩拉克斯摇头道,“若是能,以魔神的能力就不用四个月才能让这些作物结出果实。”
花神和草神,那可是能在一念之间让百花齐放,一息之间让种子长成参天大树的魔神。若是菲米克斯有类似的能力,祂不会四个月的时间里都留在这儿照顾田地。
“那这些作物又是?”归终看着满山遍野的粮食紧锁眉头。
没有促进植物的能力,就是种子能在耕地中存活,那贫瘠的土壤也没有办法供应种子成长,更别说是在四个月内完成一整个生长周期,结出果实。
摩拉克斯突然蹲下来,从地上拿起一块土壤,道:“归终,你看。”
归终看向摩拉克斯手中的土壤,然后一愣,她居然在本应贫瘠的土壤中感受到堪称旺盛的生命力。Χiυmъ.cοΜ
“这……之前明明不是这样的。”归终惊奇道,“这土地有秘密?”
“没有秘密。”
“那这是……”
“根据菲米克斯自己的说法,用祂的火一烧,土壤就变成这样了。”
“等等,用火一烧是我想的那样吗?”
摩拉克斯默默点头:“祂原本只是想除草而已,然后火势蔓延到整座耕地和旁边的荒山。”
“结果菲米克斯发现用火烧过以后,土壤里的作物长势更好了。于是就在整座山上种下种子……”
“这土壤富有生命力,因此种植在其中的植物会以更快的速度完成整个生长周期,从而结出果实。”
“这都可以……”
用火一烧,贫瘠的土壤就富有生命力。这大概率也和菲米克斯那未知的权能有关。
但这过于匪夷所思了,即使摩拉克斯和归终是魔神也很难理解,火元素赋予土壤富裕的生命力这件事。
看着那个在耕地中辛勤劳作的小朋友,摩拉克斯和归终不约而同地开始思考祂是哪个种类的魔神。
但一时半会儿,归终很难想出结果。于是她将这个问题往后推,问道:“就是土壤的问题解决了,那水呢?总不能说种在这土里的植物甚至不需要水分就能生长吧?”
“那没有,第二十一天的时候,土里的作物就出现缺水的状况。”
“最近一直都没有下雨,附近的河流湖泊也都准备枯竭了。难不成祂圈养了一大群水史莱姆生产水?”
“……其实菲米克斯一开始确实是这样打算的。”摩拉克斯幽幽地说道,“然后第二十二天在活捉水史莱姆的过程中,找到一处地下水泽……”
归终瞪大眼睛:“……”
摩拉克斯和她对视:“……”
归终:“所以,食物还有水源,都让这个缺乏常识的小魔神解决了?”
摩拉克斯:“以普遍理性而言,确实是这样的。”
归终:“所以,归离集的百姓不用为那点水和食物迁徙南下了?”
摩拉克斯:“以普遍理性而论,是这样没错,只要这干旱是自然形成,那菲米克斯准备的食物和水源,足够归离集的百姓挺过这场旱灾。”
“而且根据菲米克斯描述的水泽规模,你甚至还能照顾那些快枯萎的琉璃百合。”
归终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惊喜打得措手不及,瞪大着眼睛看向田地间的那道小身影。
这一切都是,祂带来的。
“啊!”
菲米克斯一声惊呼,然后就被归终抱在怀里尽情“疼爱”一番。
“谢谢你,小家伙!谢谢!”
归终开心地大喊道。
“放开我!很热!”不领情也不理解归终开心原因的菲米克斯不停挣扎
但不论怎样挣扎,祂都被牢牢困在归终的怀抱中,无法解脱。
一直到天色渐暗,逐渐平静下来的归终才放下依然麻木的菲米克斯。
摩拉克斯在这时走过来,蹲下身和菲米克斯平视,道:“和归终一样,我也需要谢谢你。”
“谢谢可以,但别抱我。”菲米克斯双手在胸前交错,无师自通领悟“不行”手势。
“而且,你们谢我干嘛?我种粮食只是想让酒楼重新开张而已,才不是为了归离集的百姓。”菲米克斯实诚道。
阅历丰富的两位魔神听出菲米克斯所说的是实话,但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不论开始原因如何,你最终都会将这些粮食分发给归离集的百姓不是吗?”
“确实是这样没错,但是……”
“那就足够了。”摩拉克斯笑道,“归离集的百姓能从旱灾饥荒的阴影走出来,这就足以让我们二人向你道谢。”
然后,摩拉克斯正色道:“菲米克斯,我想和你签订一个契约。”
“契约?”菲米克斯歪头表示不解。
“我希望,你能将这些粮食分发给归离集的百姓,让他们在这样的时代,不会再因为粮食的问题而忧愁。”
“可以。”
“作为……”摩拉克斯话音停住,疑惑地看着菲米克斯,“你不问问你能得到什么吗?”
“不需要。”菲米克斯摇摇头。
祂正色看向摩拉克斯,道:“我在归离集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我知道我不懂的事情很多。但有一件事情是我知道的。”
“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我好,所以谁对我好,我就要对谁加倍好。”
“摩拉克斯你是我离开家以后第一个对我好的人、第一个请我吃东西的人、第一个教会我要用摩拉买东西的人、第一个给我摩拉用的人。”
“所以说,不需要那个契约,我会按照你说的做的。因为是你,摩拉克斯。”
菲米克斯笑道:“再说,这些本来就是给归离集的百姓准备的,不需要你说,我也会这样做的。”
“不然,我就吃不到酒楼的饭菜了。”
“这样吗……”摩拉克斯看着菲米克斯的笑容,不由得会心一笑。
然后突然问道:“你想留在归离集吗?”
“欸?”菲米克斯一愣,然后点头,“当然想,毕竟我现在还不想回家,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归离集挺适合我的。”
“那……”摩拉克斯突然站起身,“我,岩之魔神,摩拉克斯,准许你成为归离集的一员,并以魔神的名义立下契约,只要你还属于归离集的一员,我定当护你一世周全。”
归终同样起身:“我,尘之魔神,哈艮图斯,准许你成为归离集的一员,并以魔神的名义立下契约,只要你还属于归离集的一员,我定当护你一世周全。”
“契约既成,食言者当受食岩之罚。”×2
菲米克斯仰头看着这两人,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
后来,摩拉克斯和归终以菲米克斯的名义将粮食分发给归离集的百姓,又让菲米克斯带着百姓寻找到那处地下水泽。
靠着土豆、大米和面食,以及那处地下水泽,归离集的百姓挺过这璃月历史上少见的自然旱灾。
当归离集的百姓迎来近两年来第一场大雨时,所有的百姓都在对赠下粮食的无名魔神道谢,献上自己的信仰。
菲米克斯在归离集中,拥有了一个新的称呼,丰登之魔神。
归离集信仰的魔神,继尘之魔神哈艮图斯、岩之魔神摩拉克斯之后,又多出一位丰登之魔神。
菲米克斯对此并不在意,在所有归离集的百姓都在歌颂丰登之魔神的时候,在摩拉克斯和归终的安排下,悄然定居于归离集。
那之后时间流转,百年时光转瞬即逝。
归离集,丰登楼。
“小老板,还是老样子,招牌菜全部上一遍。”已经长成十二岁少年模样的菲米克斯身着一袭白衣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喊道。
当年酒楼老板的孙子在一百年后从父亲的手中接下家传基业,如同他的祖父一样接待着同一个人。
“小仙人请稍等,很快就给您备齐。”
白发红瞳的少年笑吟吟地点头,在酒杯中倒入丰登楼独有的米酒,开始小口轻抿。
一百年前,那个菲米克斯熟悉的酒楼在接过以丰登之魔神的名义赐予的粮食以后,酒楼名就改为丰登楼。
而后在这一百年中,靠着祖传的诚信待客之道和实诚为本,这丰登楼在归离集越做越大,已然有归离集第一酒楼的景象。
若问起丰登楼能有如今的原因,酒楼老板除去自己祖父研究出的独家米酒,最要感谢的就是那位常年在自己酒楼做客的仙人。
正是有那位白发红瞳的仙人在,才会有无数想要瞻仰仙人风采的人闻讯而来。
正是因为每天都有人想见到仙人,丰登楼的来客才会络绎不绝,丰登楼才会有如今的盛况。
因此,不论是丰登楼老板的祖父,亦或是他的父亲,对这位白发红瞳的少年仙人都很是尊敬与客气。
“百年时间,归离集变化真大。”
菲米克斯从窗外看着日渐繁华的归离集感叹道,拿起酒杯就是小酌一口。
酒楼老板亲自前来给仙人上菜。
看着当年酒楼老板的孙子,菲米克斯总觉得在看年轻时的酒楼老板。
祂没有产生物是人非的感觉,而是笑笑以后,拿起筷子开始享用美食。
菲米克斯过得很是开心,而另外两位却是没有这样的好心情。
青蓝色长发的少女站在琉璃百合的花原中,眉心紧簇,脸上是化不开的忧愁。
修长挺拔的身影走过来,道:“你也有相同的感觉吗?”
归终轻点臻首,道:“摩拉克斯,战争开始,或许就在今天。”
“我虽无意逐鹿,却知苍生苦楚。”
摩拉克斯话音落定,天空岛的神谕就此降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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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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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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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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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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