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朕命内务府精心准备了十七件礼物,作为念念这辈子过的十七个生辰的贺礼。”
“没人记得你的生辰,朕记得!”
“你过往的人生,朕没能参与,但朕会把念念曾经缺失的关爱和礼物,全部补给你!”
“有朕在,今后再也没人敢忽视念念,你再也不用羡慕任何人!”
沈知念咬着嘴唇,眼底闪过了一丝复杂……
这个男人,是知道怎么攻心的。
如果她不是两世为人,心智远比同龄人成熟。和南宫玄羽相处这么久以来,被他这样宠爱、呵护,恐怕也会控制不住沦陷。
所以,不是沈知念总是老生常谈,想一些重复的话。不能对帝王动心,只把帝王当上峰之类。
而是她只有一遍又一遍,不停地提醒自己,才能把心守住,避免以后被伤得体无完肤!ωωω.χΙυΜЬ.Cǒm
过了良久,良久……沈知念才消化掉心中复杂的情绪,想好了这种情况下,自己该有的反应。
她抬起头时,眼中蓄满了感动的泪水。然后眼泪像星星一样,颗颗分明地坠落下来。
美人即便哭起来,也美得不可方物。
“陛下,臣妾的母亲早逝,您就是这个世界上,对臣妾最好的人了……”
“都说世上最疼爱儿女的人,是父母。可臣妾的亲生父亲,对臣妾都没有您这么好……”
“此生能遇到羽郎,是念念的福分。羽郎送的每一件礼物,念念都十分喜欢。”
“念念……永远都不会忘记羽郎的好!”
沈知念这番话,并非完全是做戏,也有许多是发自内心。
但感动是真的,欣喜是真的,喜悦是真的,沉沦依旧是不可能沉沦的。
帝王今天可以这样对她,明天也可以这样把别人宠上天。她唯一能守住的,就是自己的心。不然到时候,她还剩什么呢?
“好了,别哭了。”
南宫玄羽温柔地擦去了沈知念脸上的泪水:“过生辰就要开开心心的。”
“朕的念念,值得世上最好的一切!”
“朕帮你把项链戴上。”
沈知念吸了一下鼻子,点了点头。
南宫玄羽拿起项链为沈知念佩戴,没让她看到,他眼底闪过的晦暗之色。
平心而论,沈茂学是个好官,也是个好家主,却不是一位好父亲!
如果是站在外人的角度,南宫玄羽也会觉得沈茂学没错。
毕竟身为大周的官员,沈家的家主,沈茂学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家族,就已经胜过世间的许多男人了。
至于后宅有一个庶女,他从小忽视到大,根本不是什么大事。
可人心都是偏的。
那个昔日的庶女,是他唯一心爱的女人。
她生母早逝,父亲冷血薄情,对她没有丝毫关爱。十几年来,冷眼看她嫡母磋磨。
沈茂学可以不宠爱这个女儿,但至少要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吧?
然而……纵使南宫玄羽对沈茂学不满,也不会因为情绪失了理智。
于公,沈茂学为官的能力很强,接手的每一件事,都办得极为漂亮。
若不是因为家世太普通,他从前也不会只是个六品小官,被上面的人压得出不了头。
于私,妃嫔在后宫的地位,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由家世决定的。沈茂学的官做得越大,念念和阿煦的地位就越稳!
他心中……想给念念的东西还有很多,自然要为念念的以后考虑。
只不过……因为这些事,注定了沈茂学在帝王心中,永远都只是个工具人。绝不可能像顾锦潇等人一样,成为帝王的心腹宠臣。
若有一日,沈知念不再需要沈茂学了,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殊不知……沈知念一直有意无意地在帝王面前,给沈茂学上眼药,目的就是这个。
因为她太了解她的那个爹了,眼中只有利益,没有亲情。
今日,沈茂学倾尽一切助她,是因为她能带着他,带着整个沈家平步青云!
若有一日,沈茂学的羽翼足够丰满了,焉知不会反过来钳制她,将她和阿煦视为他争夺权力的工具?
沈知念绝不可能让自己和四皇子,成为沈茂学的傀儡!
所以,哪怕沈知念一直在助沈茂学升官,也从未真正信任过他,并且做着防范于未然的准备。
只要帝王不真正宠信沈茂学,他就没有威胁沈知念的本事和底气,永远只能讨好她,依附她,为她所用!
项链戴好后,南宫玄羽牵着沈知念,走到了铜镜前:“好看吗?”
整条项链美轮美奂,大气华贵!
最下方坠着的那块宝石,犹如湛蓝色的海水,美不胜收!
戴在沈知念纤细、白皙的脖颈上,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的!
如此重工、华美的嵌珍珠宝石金项链,戴在一般人身上,很容易喧宾夺主。但沈知念,却能极好地驾驭它!
众人的第一眼,只会被她吸引,其次才会注意她脖子上的项链。
即便已经看了好多遍了,但目光每一次落在这条嵌珍珠宝石金项链上面,沈知念眼底都难掩惊艳!
“好看!”
“这是臣妾这辈子收到的,最贵重,最喜欢的项链了!”
“多谢陛下!”
她就说她当初进宫没错。
不进宫,哪能拥有这样的宝贝?
更别说,库房里还堆满了好东西……
沈知念简直不敢想象,若她能夺得后位,撇开别的不谈,拥有无数凤冠、凤钗、凤袍之类的日子,该有多么美好!
“念念喜欢就好,今后还会有更贵重的项链。”
看到沈知念这么高兴,南宫玄羽这个送礼物的人,得到的情绪价值也拉满了。
他用心准备的这件压轴的礼物,送得很值!
念念每次的反应,都让他下次想送更珍稀的礼物给她!
李常德在门口请示:“陛下,午膳时间到了,是否要传膳?”
念念还在坐月子,要养好身体,南宫玄羽道:“传膳吧。”
“是!”
两人牵着手,走到八仙桌前坐下。
宫人们端着菜,整齐有序地走了进来。
今日的午膳,比平时丰盛许多。其中有好几道菜肴,食材都是各个地区,刚进贡的贡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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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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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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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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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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