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上飘着一层厚厚的花瓣,清香扑鼻,美轮美奂。
伺候的宫女低着头,恭敬地行礼:“奴婢参见陛下!参见柔贵人!”
南宫玄羽挥了挥手:“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都下去吧。”
“是。”
转眼间,汤池里只剩下两人,气氛骤然变得暧昧起来。
对上帝王温和的目光,沈知念妩媚的脸上,染了一层红霞:“陛下……”
殊不知她本就生得媚骨天成,羞涩的模样,更是让南宫玄羽爱不释手:“念念伺候朕更衣吧。或者……朕伺候念念更衣也行。”
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柔贵人,能让帝王说出伺候她的话。
虽是闺房乐趣,但沈知念向来谨慎,可不敢真让帝王伺候:“还是嫔妾来吧。”
南宫玄羽展开了双臂,含笑看着面前忙碌的小女子。
帝王的身形极高,即便沈知念踮起了脚尖,还是勉强只到他的下巴。
一番折腾过后,两人终于褪去外衣,走入了汤池里。
被温暖又带着花香的泉水包裹,沈知念舒服得仿佛浑身的毛孔都舒张开了,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享受这暖和又舒适的感觉。
她不禁想起了上辈子,嫁给陆江临的第一个冬天,也是如此的寒冷。陆家清贫,请不起仆人,即便天寒地冻,她也要浆洗全家人的衣衫。
沈知念虽然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命运,最后也确实做到了,可还是实打实吃了不少苦头。
那个冬日,她每日受冻,双手长满了冻疮。即便到了春天,也瘙痒无比。
在陆家,他们连住一间不漏风的屋子都是奢望,被人伺候着泡汤泉,更是想都不敢想。
这辈子,那些苦都要轮到沈南乔去吃了。而她,会跟着帝王尽情享受奢华的生活!
就是不知道,沈南乔到现在有没有后悔?
……
陆家。
“阿嚏——!!!”
沈南乔冷得狠狠打了个喷嚏,看着木盆里堆满的衣衫,她做了极大的心理建设,才把手伸过去。
碰到冷得刺骨的水,她连忙将手收了回来,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沈家虽然不是勋贵世族,可也是官宦人家,在家中她向来十指不沾阳春水。为何嫁人后,却要在大冬天亲自浆洗衣服?
陆母和陆江月从内室走了出来,见木盆里的衣衫一件都没动,眉头顿时皱了起来:“这么久了,你怎么连一件衣服都没洗完?”
沈南乔委屈道:“母亲,水实在是太冰了……这些天我浆洗衣衫,手上都生了冻疮……”
陆母顿时不高兴了:“为人媳,孝顺婆母,伺候小姑,本就是应该的。你不洗,难道要我们洗?”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外面有专门替人浆洗衣服的婆子,母亲为何非要我亲自动手?”
沈父升了官,再加上周氏时常补贴沈南乔,她虽然比不上出嫁前过得好,但日子倒也勉强过得去。
陆母冷笑了一声。
丈夫死得早,她早就在心中将儿子当成了支柱。陆江临成亲前,母子俩都是在一个屋子里睡的。
自从他娶了妻,他们之间就多了一个人。陆母一直看沈南乔不顺眼,觉得她抢走了自己的儿子,自然要变着法磋磨她。
当然,表面功夫陆母还是要做的:“南乔,我这可都是为了你好。临儿可是要高中状元,封侯拜相的,你不贤德一点,事必躬亲,如何配得上他?”
想到沈知念上辈子成为一品诰命夫人后,风光无限的日子,沈南乔咬牙忍了:“母亲说得是。我一定伺候好您和小姑,照顾好这个家,让夫君安心读书,才好连中三元!”
眼下的苦都不算什么,只要她能熬过去,将来就能比沈知念前世还风光!
想到这里,沈南乔深吸一口气,将手伸进了冷水里,使劲搓起了衣衫。哪怕一双白嫩的手,已经冻得像胡萝卜一样又红又肿,她也在所不惜!
沈南乔一边搓,一边不停地念叨:“沈知念的风光人生,已经被我抢来了,我一定会过得比她好!深宫那种吃人的地方,她早晚会死在里面,说不定现在已经叫苦不迭了……”
陆江月在旁边嗑着瓜子,都被她逗笑了:“嫂子,青天白日,你做什么梦呢?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哪配跟金尊玉贵的柔贵人比?”
“我听说柔贵人是新人中的第一宠妃,陛下独独带了她一人去小汤山行宫,那可是上上的荣宠!啧啧……你们是亲姐妹,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沈南乔愣住了,不敢相信地问道:“你说什么?!这怎么可能?!”
她上辈子可是一入宫,就被陛下厌弃了,新人里宠冠六宫的,是那个叫柳如烟的秀女。沈知念怎么可能是第一宠妃?!
陆江月一介平民,最嫉妒的就是那些官家小姐。所以,她对沈南乔有着天然的恶意。看沈南乔过得越苦,她的内心越能得到满足。
官家小姐又如何?还不是连她这个民女都不如。
“我的手帕交翠儿,她的姐姐是后宫负责采买的宫女,这些事早就传遍了,千真万确!”
“嫂子啊嫂子,人贵自知,你还是别想着跟柔贵人比了,你不配!怎么伺候好我们一家,才是你该做的事!”
沈南乔失神道:“不可能……不可能……”
她费尽心思,才抢来了这门亲事,怎么可能过得还不如沈知念?
其实这将近三个月,在陆家受到了各种磋磨,沈南乔已经隐隐有些后悔了。但亲事是她自己抢的,她若是后悔了,还如何活得下去?
所以,沈南乔只能在心中不停地安慰自己,一时的落魄和风光算不了什么。能笑到最后的,才是最终的赢家!Χiυmъ.cοΜ
她只要熬到明年的秋闱,夫君中了解元,就能扬眉吐气了!
沈南乔一边用力搓着衣衫,一边自言自语:“解元!对!解元!我要等夫君中解元!”
看着她这副神神叨叨的样子,陆江月一阵无语。
她也没看出,嫂子有多爱兄长啊,为什么这么坚定不移地相信,兄长一定会中解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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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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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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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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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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