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天下诡医>第176章 我的小电驴
  “地方我有啊,我在暮光路有十几间店铺呢,您随便挑,看上哪间你告诉我,我不收你一分钱的租金。”

  陈明远拍着胸脯激动的道。

  心里却暗自欢喜。

  他不差钱,就怕生病。

  只要林昭答应,就等于给自己的老命上了道保险。

  这买卖,一点都不吃亏,反而赚大了。

  林昭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竟然这么有钱。

  暮光路可是城中村附近最繁华的商业街。

  租金虽然比不上市中心,但也不输给市区的店铺。

  尤其是暮光路的门面,都是下店上坊的格局。

  一楼做买卖。

  二楼能住人或者当做工作室。

  不管是面积还是实用性,都远超一般店铺。m.χIùmЬ.CǒM

  用来开一家诊所,再合适不过。

  “免租金就不必了,该给的钱一定要给。

  而且,开诊所不用那么繁华的地段。

  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下店上坊的格局。

  陈大爷,你有没有差不多类型的门面推荐啊。”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林昭可不会随便占别人的便宜。

  更何况,暮光路寸土寸金,根本就没有空闲的店铺。

  他要是答应陈明远,就意味着正干的好好的租客会被赶走。

  这可非他所愿。

  “类似的门面啊?”

  陈明远露出思索之色。

  “民生巷啊。”

  徐大爷却突然插嘴道。

  “对啊,我怎么忘了民生巷了。”

  陈明远兴奋的一拍脑门。

  见林昭茫然的样子,知道他对城中村还不熟,连忙解释道:“民生巷是暮光路上的一个巷道。

  当年区领导打算以点带面,依靠暮光路商业街,来带动周边的经济发展,建立一个商业圈。

  民生路在规划当中,本是要打造成步行街的。

  可由于道路过于狭窄,想要改造就必须要拓宽路面。

  但拓宽道路,就要占用道路两侧的民房。

  你也知道,城中村的居民大多都是些鼠目寸光的主。

  一听说要动迁,就立刻开始乱搭乱建,还狮子大张口,索要天价赔偿款。

  和旧城改造一样,最终区里不得不放弃了步行街计划。”

  “那你刚才说,民生路有和暮光路一样的店铺?”

  林昭好奇的问道。

  “金月湾百货大楼知道吗?”

  陈明远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林昭当然知道,金月湾百货大楼可是暮光路的地标性建筑,占据着整条商业街的核心地段。

  “民生巷,就在金月湾百货大楼旁边。

  当初负责开发的领导雄心壮志,一心想要把民生巷打造成步行街。

  同时,还想建一座和金月湾一样的大型商场,成为双子星大楼。

  为了赶工期,命令施工队和金悦湾同时开工。

  可没想到,本以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却因为赔偿问题而出了乱子。

  那些人的条件得不到满足,就整天呼朋唤友,聚众闹事。

  地基打好了,却建不下去,这不就等于是烂尾了吗?

  那位领导因此而被撤职。

  说到这里,陈明远叹了口气:“哎!接任他的领导也很无奈,总不能把已经打好地基的地皮就丢在那里不管吧?

  不得不改了设计图纸,缩减了土地使用面积。

  在那里盖了和暮光路一模一样的门面房。”

  “你说的民生巷,我有印象,可还真不知道那里有门面房。”

  林昭可是专门在城中村转悠过的,对民生巷似乎有些印象,但他还真没注意那里也有门面房。

  陈明远苦笑着道:“民生巷的居民就是一群刁民,他们当初闹事,不过是想多讹点钱罢了。

  可没有想到区里态度竟然这么坚决,宁肯不盖商场,建成门面房对外出租,也不向他们妥协。

  于是,他们怀恨在心,在门面房盖好后,三天两头的派地痞流氓去捣乱,让人做不了生意。

  久而久之,就没人敢在那里做生意了,门面房也无人问津,始终空着呢。”

  说到这里,又唯恐林昭误会他居心不良似的解释道:“可你不一样,你治好了那么多人的病,就连民生巷里的住户,也有不少受了你的恩惠。

  如果你在那里开诊所,应该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就算有,你也不用担心,只要跟我说一声,我立马发动所有人去找他们算账。”

  “那好,你现在就带我去看看吧。”

  林昭才不怕人找麻烦呢,他有一万种方法收拾这些地痞流氓。

  “小林,这房子你还买不买了?”

  徐大爷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询问。

  “噢,这房子我肯定买,今天时间来不及了。

  明天上午,我给你打电话,到时候咱们去办过户手续。”

  徐大爷如同吃了颗定心丸,喜笑颜开的道:“那我明天等你电话啊。”

  陈明远没吭声,等走出老远,才埋怨道:“林医生,你要买房子也不用买他家的吧?那可是凶宅啊。”

  “没关系,我这人不信邪,再说,凶宅便宜啊。”

  林昭装作囊中羞涩的样子,随口编了个理由。

  陈明远却恨铁不成钢的道:“就算再便宜也不能买啊,我手里有十几套房呢。

  不管是地势还是装修,都比那套凶宅强无数倍。

  你回头看看,挑个喜欢的,我不要你钱,送你一套。”

  林昭惊呆了。

  这陈大爷比他爹对他都好。

  城中村的房子再便宜,均价也上万。

  一套五六十平的房子,价值近百万呢。

  这说送就送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林昭下意识的捂住胸口,警惕的看着他:“陈大爷,你是不是有个还没嫁出去的胖闺女?”

  陈明远一脸懵:“没有啊,我就两儿子,没闺女。”

  林昭想了想,又试探的问道:“那孙女呢?有没有还没嫁出去的孙女?”

  “孙女?倒是有两个,不过都已经结婚了。”

  陈明远总感觉他神经兮兮的,不解的看着他:“你问我这个干什么?难不成你看上我哪个孙女了?”

  “怎么可能,我都没见过您孙女,再说,她们不是都已经结婚了吗?”

  “结婚怎么了?你要是真看上我孙女了,我立马让她离婚。”

  “别,千万别,我可没拆散人家家庭的爱好。”

  林昭被吓一跳,连忙摆手表示自己没有曹贼之好。

  陈明远却仿佛开了窍似的,满脸兴奋的当起了媒婆:

  “对啊,你不说我都没想起来。

  林医生,你不是还没女朋友吗?

  这样,回头我就召开家庭会议。

  发动我们全家所有人,帮你物色一个漂亮贤惠的女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陈大爷,您别闹了,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林昭哭笑不得,连忙推辞。

  “那你介不介意多一个?”

  “我……我很爱我女朋友,您就别瞎操心了。”

  林昭很想说他都不介意,可为了自己的人设,只能遗憾的拒绝。

  陈明远失望的叹了口气:“哎!可惜了啊。

  也不知道谁家姑娘这么幸运,竟然能成为你的女朋友。”

  “陈大爷,是我幸运才对,我女朋友又有钱,长的漂亮,身材还好。”

  林昭想起苏慕橙,嘴角下意识的勾起一抹幸福的弧度。

  尽管他有好几个女人,但最在意的,毫无疑问还是苏慕橙。

  陈明远毕竟上了年纪,平时没事遛遛弯还行,可林昭腿长步子大,才走了一会儿,就累的气喘吁吁的。

  在途经一个朋友家时,他丢下一句“你等我会儿,我去借个车”,就匆匆跑进了朋友家。

  片刻后,就推着一辆小电驴出来。

  林昭嘴角忍不住抽搐着。

  早说你借的是小电驴,我还不如回去开我的五菱神光呢。

  可下一刻,他就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辆小电驴。

  尽管,小电驴重新喷了漆,改变了颜色。

  可他还是从很多印记上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正是他丢的那辆小电驴。

  “我朋友出去办事了,把车也开走了,只能借他儿子的电动车了,将就一下吧。”

  陈明远见他脸色不对,还以为他嫌弃电驴呢,连忙开口解释。

  “陈大爷,这辆电驴是丢的,十天前被人给偷走了。”

  林昭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指了指车把手:“这里缺了一块,是我之前摔倒时磕掉的。”

  “这里,瘪下去一点,也是那次摔倒时磕的。”

  “还有,你看后车轮上的这个印子,是我摔倒时,跟地面摩擦造成的……”

  听他说的这么详细。

  陈明远哪里会不相信,忍不住破口大骂:“王宣这个狗东西,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没想到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别,先别骂,咱先弄清楚这电驴的来历再说,万一是他从别人手里买的呢。”

  林昭见已经引起路上行人的注意了,连忙捂住他的嘴。

  “说的也是,我认识老王几十年了,他那人老实巴交的,应该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陈明远冷静下来,也觉得老王应该干不出这种事,很有可能是买的赃物。

  “老王是做什么的?”

  林昭可不认识老王,自然不会妄下定论。

  “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

  他叫王宣,最早是老化工厂的司机,厂子倒闭后,就去做了出租车司机。

  后来,由于疲劳驾驶撞死了人,赔了不少钱,还坐了两年牢。

  坐牢期间,他老婆丢下两个孩子跟人跑了。

  他出来后,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

  可谁知道,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成器的。

  整日不务正业,在社会上瞎混。

  老大还好,娶了个媳妇后收了心,日子过的还算安稳。

  可老二就不让人省心了。

  年轻时跟人打架斗殴,失手打死了人,被判了十年,前段时间才刑满释放。

  都快四十的人了,又坐过牢,连个工作都找不着,更别说讨媳妇了。

  现在整天待在家里啃老。

  可怜老王这么大年纪,还要每天帮人送货挣钱,养活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说到这里,陈明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失声道:“我知道了,这车肯定是老二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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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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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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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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