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天下诡医>第176章 我的小电驴
  “地方我有啊,我在暮光路有十几间店铺呢,您随便挑,看上哪间你告诉我,我不收你一分钱的租金。”

  陈明远拍着胸脯激动的道。

  心里却暗自欢喜。

  他不差钱,就怕生病。

  只要林昭答应,就等于给自己的老命上了道保险。

  这买卖,一点都不吃亏,反而赚大了。

  林昭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

  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老头,竟然这么有钱。

  暮光路可是城中村附近最繁华的商业街。

  租金虽然比不上市中心,但也不输给市区的店铺。

  尤其是暮光路的门面,都是下店上坊的格局。

  一楼做买卖。

  二楼能住人或者当做工作室。

  不管是面积还是实用性,都远超一般店铺。xǐυmь.℃òm

  用来开一家诊所,再合适不过。

  “免租金就不必了,该给的钱一定要给。

  而且,开诊所不用那么繁华的地段。

  不过,我倒是很喜欢下店上坊的格局。

  陈大爷,你有没有差不多类型的门面推荐啊。”

  免费的才是最贵的,林昭可不会随便占别人的便宜。

  更何况,暮光路寸土寸金,根本就没有空闲的店铺。

  他要是答应陈明远,就意味着正干的好好的租客会被赶走。

  这可非他所愿。

  “类似的门面啊?”

  陈明远露出思索之色。

  “民生巷啊。”

  徐大爷却突然插嘴道。

  “对啊,我怎么忘了民生巷了。”

  陈明远兴奋的一拍脑门。

  见林昭茫然的样子,知道他对城中村还不熟,连忙解释道:“民生巷是暮光路上的一个巷道。

  当年区领导打算以点带面,依靠暮光路商业街,来带动周边的经济发展,建立一个商业圈。

  民生路在规划当中,本是要打造成步行街的。

  可由于道路过于狭窄,想要改造就必须要拓宽路面。

  但拓宽道路,就要占用道路两侧的民房。

  你也知道,城中村的居民大多都是些鼠目寸光的主。

  一听说要动迁,就立刻开始乱搭乱建,还狮子大张口,索要天价赔偿款。

  和旧城改造一样,最终区里不得不放弃了步行街计划。”

  “那你刚才说,民生路有和暮光路一样的店铺?”

  林昭好奇的问道。

  “金月湾百货大楼知道吗?”

  陈明远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

  林昭当然知道,金月湾百货大楼可是暮光路的地标性建筑,占据着整条商业街的核心地段。

  “民生巷,就在金月湾百货大楼旁边。

  当初负责开发的领导雄心壮志,一心想要把民生巷打造成步行街。

  同时,还想建一座和金月湾一样的大型商场,成为双子星大楼。

  为了赶工期,命令施工队和金悦湾同时开工。

  可没想到,本以为板上钉钉的事情,却因为赔偿问题而出了乱子。

  那些人的条件得不到满足,就整天呼朋唤友,聚众闹事。

  地基打好了,却建不下去,这不就等于是烂尾了吗?

  那位领导因此而被撤职。

  说到这里,陈明远叹了口气:“哎!接任他的领导也很无奈,总不能把已经打好地基的地皮就丢在那里不管吧?

  不得不改了设计图纸,缩减了土地使用面积。

  在那里盖了和暮光路一模一样的门面房。”

  “你说的民生巷,我有印象,可还真不知道那里有门面房。”

  林昭可是专门在城中村转悠过的,对民生巷似乎有些印象,但他还真没注意那里也有门面房。

  陈明远苦笑着道:“民生巷的居民就是一群刁民,他们当初闹事,不过是想多讹点钱罢了。

  可没有想到区里态度竟然这么坚决,宁肯不盖商场,建成门面房对外出租,也不向他们妥协。

  于是,他们怀恨在心,在门面房盖好后,三天两头的派地痞流氓去捣乱,让人做不了生意。

  久而久之,就没人敢在那里做生意了,门面房也无人问津,始终空着呢。”

  说到这里,又唯恐林昭误会他居心不良似的解释道:“可你不一样,你治好了那么多人的病,就连民生巷里的住户,也有不少受了你的恩惠。

  如果你在那里开诊所,应该不会有人找你麻烦。

  就算有,你也不用担心,只要跟我说一声,我立马发动所有人去找他们算账。”

  “那好,你现在就带我去看看吧。”

  林昭才不怕人找麻烦呢,他有一万种方法收拾这些地痞流氓。

  “小林,这房子你还买不买了?”

  徐大爷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询问。

  “噢,这房子我肯定买,今天时间来不及了。

  明天上午,我给你打电话,到时候咱们去办过户手续。”

  徐大爷如同吃了颗定心丸,喜笑颜开的道:“那我明天等你电话啊。”

  陈明远没吭声,等走出老远,才埋怨道:“林医生,你要买房子也不用买他家的吧?那可是凶宅啊。”

  “没关系,我这人不信邪,再说,凶宅便宜啊。”

  林昭装作囊中羞涩的样子,随口编了个理由。

  陈明远却恨铁不成钢的道:“就算再便宜也不能买啊,我手里有十几套房呢。

  不管是地势还是装修,都比那套凶宅强无数倍。

  你回头看看,挑个喜欢的,我不要你钱,送你一套。”

  林昭惊呆了。

  这陈大爷比他爹对他都好。

  城中村的房子再便宜,均价也上万。

  一套五六十平的房子,价值近百万呢。

  这说送就送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林昭下意识的捂住胸口,警惕的看着他:“陈大爷,你是不是有个还没嫁出去的胖闺女?”

  陈明远一脸懵:“没有啊,我就两儿子,没闺女。”

  林昭想了想,又试探的问道:“那孙女呢?有没有还没嫁出去的孙女?”

  “孙女?倒是有两个,不过都已经结婚了。”

  陈明远总感觉他神经兮兮的,不解的看着他:“你问我这个干什么?难不成你看上我哪个孙女了?”

  “怎么可能,我都没见过您孙女,再说,她们不是都已经结婚了吗?”

  “结婚怎么了?你要是真看上我孙女了,我立马让她离婚。”

  “别,千万别,我可没拆散人家家庭的爱好。”

  林昭被吓一跳,连忙摆手表示自己没有曹贼之好。

  陈明远却仿佛开了窍似的,满脸兴奋的当起了媒婆:

  “对啊,你不说我都没想起来。

  林医生,你不是还没女朋友吗?

  这样,回头我就召开家庭会议。

  发动我们全家所有人,帮你物色一个漂亮贤惠的女朋友,你觉得怎么样?”

  “陈大爷,您别闹了,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林昭哭笑不得,连忙推辞。

  “那你介不介意多一个?”

  “我……我很爱我女朋友,您就别瞎操心了。”

  林昭很想说他都不介意,可为了自己的人设,只能遗憾的拒绝。

  陈明远失望的叹了口气:“哎!可惜了啊。

  也不知道谁家姑娘这么幸运,竟然能成为你的女朋友。”

  “陈大爷,是我幸运才对,我女朋友又有钱,长的漂亮,身材还好。”

  林昭想起苏慕橙,嘴角下意识的勾起一抹幸福的弧度。

  尽管他有好几个女人,但最在意的,毫无疑问还是苏慕橙。

  陈明远毕竟上了年纪,平时没事遛遛弯还行,可林昭腿长步子大,才走了一会儿,就累的气喘吁吁的。

  在途经一个朋友家时,他丢下一句“你等我会儿,我去借个车”,就匆匆跑进了朋友家。

  片刻后,就推着一辆小电驴出来。

  林昭嘴角忍不住抽搐着。

  早说你借的是小电驴,我还不如回去开我的五菱神光呢。

  可下一刻,他就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辆小电驴。

  尽管,小电驴重新喷了漆,改变了颜色。

  可他还是从很多印记上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正是他丢的那辆小电驴。

  “我朋友出去办事了,把车也开走了,只能借他儿子的电动车了,将就一下吧。”

  陈明远见他脸色不对,还以为他嫌弃电驴呢,连忙开口解释。

  “陈大爷,这辆电驴是丢的,十天前被人给偷走了。”

  林昭为了证明自己没撒谎,指了指车把手:“这里缺了一块,是我之前摔倒时磕掉的。”

  “这里,瘪下去一点,也是那次摔倒时磕的。”

  “还有,你看后车轮上的这个印子,是我摔倒时,跟地面摩擦造成的……”

  听他说的这么详细。

  陈明远哪里会不相信,忍不住破口大骂:“王宣这个狗东西,平时看起来老实巴交的,没想到竟然能干出这种事情来……”

  “别,先别骂,咱先弄清楚这电驴的来历再说,万一是他从别人手里买的呢。”

  林昭见已经引起路上行人的注意了,连忙捂住他的嘴。

  “说的也是,我认识老王几十年了,他那人老实巴交的,应该做不出这种事情来。”

  陈明远冷静下来,也觉得老王应该干不出这种事,很有可能是买的赃物。

  “老王是做什么的?”

  林昭可不认识老王,自然不会妄下定论。

  “说起来他也是个可怜人。

  他叫王宣,最早是老化工厂的司机,厂子倒闭后,就去做了出租车司机。

  后来,由于疲劳驾驶撞死了人,赔了不少钱,还坐了两年牢。

  坐牢期间,他老婆丢下两个孩子跟人跑了。

  他出来后,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两个孩子拉扯成人。

  可谁知道,两个孩子没有一个成器的。

  整日不务正业,在社会上瞎混。

  老大还好,娶了个媳妇后收了心,日子过的还算安稳。

  可老二就不让人省心了。

  年轻时跟人打架斗殴,失手打死了人,被判了十年,前段时间才刑满释放。

  都快四十的人了,又坐过牢,连个工作都找不着,更别说讨媳妇了。

  现在整天待在家里啃老。

  可怜老王这么大年纪,还要每天帮人送货挣钱,养活这个不争气的儿子。”

  说到这里,陈明远突然意识到了什么,失声道:“我知道了,这车肯定是老二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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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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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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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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