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昭以前就是被百分之九十九的烦恼所困扰。
可现在,他已经上岸了。
自然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好兄弟还在海里苦苦挣扎。
当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给韩涛的这笔钱,可不是白给的,而是他的卖身钱。
别看这货就是个打工人,可能力却不是盖的。
这一点从他刚跳槽到房产中介就成为了当月销冠,就足以说明问题。
林昭刚出酒吧,就和一个女孩撞了个满怀。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自然不会有事儿。
反倒是那女孩哎呦一声,蹭蹭蹭连退几步,摔了个屁股墩。
“对不起,不好意思啊,是我走路太急了。”
林昭慌忙上前扶起女孩,一个劲儿的道着歉。
女孩本窝着一肚子火,可见他态度诚恳,也不好再继续计较。
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算了,你也不是故意的,下次走路小心一点,若是撞到上了年纪的老人,那麻烦可就大了。”
“是是是,是我走路太急了,真是对不起啊!要不要带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啊。”
林昭尽管知道女孩没事,但场面话还是要说的。
“算了,你也不是故意……咦!林昭,怎么是你?”
女孩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表示自己不再追究,可却无意中借着霓虹灯的光亮看清了他的模样,不由失声惊叫道。
“你认识我?”
林昭有些讶异的打量着眼前的女孩。
【姓名:齐清诺
性别:女
年龄:27
身高:165CM
体重:52KG
驾龄:0
身体状况:宫寒、痛经、月经不调、哮喘、过敏性鼻炎……】
“呃,我是童晓的闺蜜,陪她去看过你们考核。”
齐清诺连忙拉出童晓当挡箭牌。
心里却暗自疑惑。
林昭现在不应该在金樽国际参加酒宴吗?
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噢,是吗?”
林昭对她的解释持严重怀疑态度。
童晓的闺蜜认识他并不稀奇。
稀奇的是,他又没见过这个齐清诺,为什么会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呢?
“对了,你不是应该在金樽参加慈善晚宴吗?怎么会在这里?”
齐清诺被他上下打量的有些心里发虚,连忙转移话题道。
“噢,临时有事过来见个朋友,正准备过去呢,我先走了啊,齐小姐,再见。”
林昭这才想起,还要赶去金樽见苏慕橙解开心里疑惑呢。
也顾不得想在哪里见过齐清诺了,摆了摆手就快步向路边跑去。
“再见!”
齐清诺下意识的挥了挥手,可随即就愣住了。
她好像没说自己叫什么名字吧?
为什么林昭知道自己姓齐?
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份了?
这让她心里五味杂陈,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了。
“小诺,你怎么不进去,站在这里发什么呆啊?”
就在此时,从酒吧里走出一个扎着马尾辫的中年男人,满脸疑惑的问道。
正是之前在台上弹唱《鬼迷心窍》的那位帅气大叔。
“爸,我没事,就是遇到个熟人。”
齐清诺回过神来,瞥了一眼已经坐上出租车的林昭,笑着挽起了男人的胳膊。
帅气大叔跟要见到未来女婿似的两眼放光:“你朋友?是男的女的啊?多大了?人在哪儿呢?”
“哎呀,爸,就是个普通朋友而已,你怎么也跟我妈似的,整天一副唯恐我嫁不出去的模样。”
齐清诺娇羞的跺了跺脚。
“不是爸催你,小诺,你今年都27了,再过两年就30了,我像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你都……”
帅大叔齐泽跟个老妈子似的唠叨着,可说着说着,就说不下去了。
因为正是27岁那年,妻子带着女儿弃他而去。
当时的他只顾着追求梦想,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音乐上,根本没有养家糊口的概念。
直到历经社会毒打,认清楚现实后,才放弃了不切实际的梦想。
好在他为人不错,这么多年也在娱乐圈里结交了不少好友。
在他们的帮助下,才开了这家酒吧。
既能赚钱糊口,又能和昔日好友一起追忆往昔,共同探讨音乐。
可谓是一举两得!
“诺诺!”
就在爷俩准备回酒吧时,耳畔传来一委屈吧啦的声音。
“晓晓?你怎么来了?”
齐清诺扭头看去,竟然是穿着一身晚礼服的童晓,不由大惊失色。
“是晓晓啊,外面冷,赶紧进去再说吧。”
齐泽是认识女儿这个闺蜜的,见她穿的单薄,连忙招呼道。
“齐叔叔好。”
童晓很有礼貌的向齐泽问好。
齐清诺却一推齐泽:“爸,你先进去吧,我和晓晓一起去办点事。”
“这么晚了,办什么事儿啊?”
齐泽看了看时间,有些不放心的道。
“哎呀,老爸,我们女孩子家的事儿,你问这么多干什么啊?”
齐清诺果断祭出了杀手锏。
这一招百试不爽。
果然,齐泽连忙举手投降:“行,你们女孩子家家的事儿,爸就不问了,不过,这么晚了,你们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行了,老爸,你赶紧进去吧。”
齐清诺不容分说的把齐泽推进了酒吧。
齐泽嘴里还嚷嚷着:“晓晓,没事带朋友来玩啊,叔叔给你打七折。”
“好咧,齐叔叔,有空我一定带人来给您捧场。”
夏沫甜笑着高声回应。
把老爸推进酒吧后,齐清诺就风风火火的拉着夏沫,往她那辆甲壳虫里钻。
“诺诺,你要带我去哪里啊?”
夏沫被闺蜜给整的云山雾罩的,满脸疑惑的问道。
“当然是送你回金樽国际了。”
“什么?我刚从金樽国际过来啊。”
“我知道,是不是林昭没有出现?你才过来的?”
“是,也不是,林昭其实去了,可不知道为什么又突然走了,好像是因为跟人打架了。”
“打架了?不可能。”
齐清诺断然道:“他刚从我家的酒吧离开。”
“什么?他来你家酒吧了?”
童晓蓦然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道。
“是啊,你说巧不巧。”
齐清诺一边开着车,一边好笑的道:“他急匆匆的离开,一不小心把我给撞倒了,我才知道他来酒吧是见一位朋友的,急匆匆的离开,是为了赶回金樽国际。”
“所以,你才急吼吼的把我送回金樽国际?”
童晓恍然大悟,在闺蜜的脸上“木马”亲了一口:“诺诺,我真是爱死你了。”
齐清诺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注意点好不好,我正开车呢。”
“对不起对不起,我的好诺诺。”
童晓双掌合十的撒着娇,惹的齐清诺摇头好笑不已。
这个闺蜜,以前做事刻板,事事较真,颇为无趣儿。琇書蛧
可自从被林昭打击过后,就跟脱胎换骨了似的。
整个人都变的阳光开朗起来。
仿佛,要把那些失去的青春一口气全都补回来似的。
时不时的就撒娇卖萌,弄的她大呼吃不消。
童晓眼珠子咕噜噜一转,似乎想起来什么似的,满脸八卦的问道:“对了,诺诺,林昭是不是知道你的身份了啊?”
“这个……”
齐清诺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我并没有自我介绍,可他却喊我齐小姐,你说奇怪不奇怪。”
……
金樽国际。
由于慈善拍卖已经进入了尾声。
设在广场入口处的临时关卡已经被撤掉。
出租车得以长驱直入,直接开到了酒店大门口。
林浩直接丢下两张百元大钞,就火急火燎的冲进了酒店。
也懒得坐电梯,
钻进消防通道,三步并做两步的冲上了二楼。
可下一刻,他浑身的血液仿佛凝滞了似的,慕然停下了脚步。
痴痴的看着那道穿着一袭白色晚礼服,宛若天仙下凡般的绝美身影。
女孩似乎并没有察觉他的到来。
正背对着他,坐在二楼通向三楼的台阶上。
很没有淑女形象的把高跟鞋脱下来丢在一旁,龇牙咧嘴的揉着她酸痛的小脚丫。,
看着这熟悉的一幕,林昭的眼睛湿润了。
深吸了一口气,轻轻的走到跟前,坐在她的身边。
很自然的抓起穿着白色加绒丝袜的小脚丫放在自己腿上,一声不吭的轻轻揉捏着。
苏慕橙双手后撑在楼梯台阶上,眯起新月般的大眼睛,如同被主人撸舒服的可爱小猫咪。
两人都没有说话。
默契的重温着记忆中的角色。
“傻木头,你按摩的技术比以前厉害多了,按的我好舒服。”
突然,苏慕橙打破了沉默的气氛。
那娇嗔的语气,熟悉的称呼,让林昭浑身一颤。
尘封在内心深处的记忆仿佛被打开了闸门似的喷涌而出。
“同学,谢谢你,要不然姥姥给我缝的新书包就要被坏孩子给抢走了。”
“同学,我叫苏慕橙,你叫什么名字啊?”
“林昭,嘻嘻,你嘴巴怎么这么笨啊,跟个木头似的,以后我喊你木头好不好?”
“木头,我感觉你越来越傻了,以后我喊你傻木头好了。”
“傻木头,嘻嘻,我拿到了短跑冠军,可我的脚好酸,你帮我揉揉好不好?”
“傻木头,我报考了东江大学,你要是再不好好学习,就不能跟我上同一所大学了哦。”
“傻木头,看在你也考上了东江大学的份上,本姑娘决定了,奖励你成为本姑娘的专属护花使者。”
“傻木头,别难过了,虽然奶奶走了,可你还有我啊,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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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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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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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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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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