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庆夹着一个饺子递到了我的嘴边。
我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张开嘴,而是轻声说道,“阿庆,我自己来吧!”
阿庆愣了一下,然后连忙点头,“行。”
说着,他又连忙将碗筷放到我跟前。
而我,则颤巍巍的抬起胳膊,又颤巍巍的拿起筷子,可无论我如何努力,就是夹不住碗中的饺子。
看着这一幕,哑巴像个孩子一样,哇的一声哭了。
确实挺可悲的,曾经的我身手敏捷且力可扛鼎,现在,连吃个饺子都这么费劲。
阿庆也眼角湿润,小声说道,“生哥,要不还是我来喂你吧?”
我摇了一下头,挤出一抹笑意道,“我感觉有点力气了,再说,也不能一直麻烦你们,去帮我拿一个勺子过来。”
阿庆连忙又跑到厨房拿了一个勺子。
哪怕是勺子,我吃的也不是很顺利,前两个都因为手过于哆嗦掉地上了,第三个饺子才成功吃到嘴里。
现在的我就像婴儿一样,哪怕是再熟悉的动作,我也要一遍一遍的学习和掌握。
不过希望还是很大的,据医生所说,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行走自如了。
前提是要经常锻炼。
吃了几个饺子之后,阿庆和哑巴又将盘子里的饭菜夹到我碗里,然后由我自己用勺子送到嘴里。
这时,楼下有人放起了烟花。
然后我们三个都一致的将头扭向窗外。
看着绚烂的烟花转瞬又即逝,我忽然觉得它像极了我的人生。
我在港城也是平地拔起直入高空,然后绽放了让所有人都震撼的光彩,接着,就坠入了无尽的黑暗。
哑巴和阿庆的眼神没有那么复杂,他们在欣赏的同时,还流露出了一丝回味。
估计想到了在港城过年的日子了吧!
“想什么呢?”
我主动问了一句。
“我在想去年过年的时候,雷哥买了一万块钱的烟花,哪怕我们几个人一块放,也足足响了一个多小时......”
刚开始说的时候,阿庆面带微笑,说到一半情绪急转直下,撇着嘴,当即就哭了。
“才一年而已,雷哥死了,你也残了,公司也没了,我他妈不甘心!”
别说他不甘心,我也不甘心。
但经此一难后,我的情绪已经没有那么容易被带动了。
再说,我现在不仅是一个活死人,还是一个已死之人。
覃三江的案子是结了,官方也已经宣告我的死亡了,但凡事无绝对。
当他们知道我还没有死,他们会是什么反应?
不仅阿豹会不计一切后果的灭了我以绝后患,官府那边也会想办法整死我的。
这是严重的渎职!
造成影响过大的话,掉乌纱帽的绝对不止一个人。
他们都不会允许我活着的。
我现在有什么?
可谓什么都没有。
既然没有能与他们抗衡的能力,那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养好伤,隐藏自己的同时再暗中积蓄能量,报仇的事,不急。
“我们会回去的。”
说完这句话后,我就没有再说了。
吃完饭,阿庆收拾碗筷,哑巴将我推进了房间里,又搀扶着我躺在了床上。
然后他抬起我的一条腿开始做康复。
过了一会,阿庆也走了进来,开始帮我做康复胳膊的动作。
做完两套动作之后,我冲这二人道,“阿庆,哑巴,谢谢你们。”
几乎每天我都会对着他们说这句话,而得到的回复无一例外都是白眼。
“生哥,你烦不烦啊?每天都说这话,你是我们的大哥,一辈子的大哥,别说照顾你,就算为你去死我也乐意!”
“你别想太多,先把身子养好,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杀回港城,把阿豹还有那个代菲儿活剥了不可!”
等房门关上后,我怔怔的看着上方洁白的天花板,默默想着往事。
其实,阿庆和哑巴对我的恩情,远不是一句谢谢就能报答的。
尤其是哑巴,要不是他,我早就没命了。
那天被扔下河里后,我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结果,我竟然再次睁开了双眼。
我以为自己来到了阎王殿,可眼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以及身上传来的阵阵痛感又是那么真实,一时让我分不清我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如果死了,怎么可能会有这么真实的感受呢?
可如果活着,我怎么可能活着呢?
那样的情况下,我无论如何都活不下来的。
直到我看到了阿庆和哑巴,了解发生的一切后,我才知道,我原来真的没有死。
那晚我从打洛不辞而别后,阿庆很快就发现了不对。
然后开始发动所有人去找我。
当时的我已经坐上面包车离开小镇了,手机也关了机,他们自然一无所获。
关于我的去向,大部分人嘴上不说,但心里都有答案,肯定是回港城了。
虽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回去,但我不辞而别的唯一去处,除了港城就不会再有别的地方了。
加上我临走之前的一些怪异表现,阿庆更加确定我就是回了港城!
接下来,意见有了分歧。
阿庆决定回港城,和我同生死。
而其他人的意见很摇摆,他们毕竟刚经历一次生死,而且港城那边已经全城戒严在抓我们,回去绝对没有一丝活路。
我铁了心不跟他们联系,就算到了港城,他们估计也是白跑一趟。
另外,我要是没有回港城呢?
虽然这种可能性不大,但概率上还是存在的。
如果我没有回港城,他们又齐齐回了港城,那不是白白送死吗?
大豹的建议是在等等,说不定我突然之间就又回来了。
但阿庆和哑巴没有选择等下去,他们当即驱车赶回了港城。
就这样,我们通过不同的搭乘方式一同赶往了港城。
虽然车子的速度快了一点,但他们出发的时间比较晚,加上路途曲折,他们抵达港城的时间比我慢了两三个小时。
阿庆虽然着急,但也没有乱了阵脚。
快到港城的时候,他给一个叫小风的家伙打去了电话。
小风曾是阿庆的小弟,人还是比较忠心的,不过他的咖位比较小,只是看场子的一个小弟,阿庆有心培养他的,只是时间上来不及了。
场子关门歇业之后,小风也没有离开港城,而是整天待在网吧里上网。
阿庆打这通电话的目的就是打听一下港城的情况,然后考虑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
哪知,从小风嘴里,他得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从当天傍晚开始,阿豹就一直待在郊外的金马物流仓库里,而且仓库里还绑着一个女人,好像在等什么人来自投罗网。
按理说他一个无名小卒而已,不可能知道这样的绝密消息,但世事无绝对。
得势之后,阿豹不仅拥有了我在滘镇的所有场子,港城的大富豪也落入他的手中。
然后他开始大量招兵买马。
像我跟阿豹,以及覃三江的斗争和关系,小风这样的小弟是可能不知情的,他甚至都没有见过我。
他只关心有没有工作,至于老板是谁,他不关心,也没有身份关心。
接到以前朋友的电话后,小风几乎没有犹豫,当即就投到了阿豹的手下。
阿豹去往金马物流的时候带了一批手下,其中就包括小风的那个很铁的朋友。
小风是通过铁哥们知道了阿豹的行程,然后又告知了阿庆。
这中间曲折的经过完全可以浓缩成两个字:幸运。
是的,就是幸运。
上苍虽然堵死了我所有的出路,但却给了我一条无比狭窄又崎岖凶险的生路。
得到这个信息后,阿庆差不多已经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肯定是阿豹这个逼货挟持了曹梦圆或者杨梅,要不然我不会回来的。
然后他当机立断,直奔郊外的金马物流。
他和哑巴也是幸运的,因为过了凌晨,加上我的踪迹已经知晓了,所以,马东升便撤去了大部分的关卡。
这才让他们畅通无阻的来到了金马物流附近。
他们来到的时候,事情已经接近尾声了,白毛鸡已经将曹梦圆带走,而我也被代菲儿折磨的只剩一口气了。
在不明实情的前提下,阿庆让哑巴将车停在一处,他自己准备前往仓库探查一下情况。
要是情况属实,他就让哑巴开车直冲仓库里面,哪怕死,也要和我死在一块。
只是,还没等阿庆走太远,几辆车就开了出来,刚好还是朝着他而来。
阿庆连忙躲在了一侧的草丛里,还打电话让哑巴注意隐蔽。
在金马物流北面一公里不到就是一条河,阿豹就是在那里终结我的。
而让我命不该绝的巧合是,哑巴的车就隐藏在附近。
阿豹将我抛入河中的场景也被哑巴尽收眼底!
哑巴这个人的思维很单一,他并没有想到麻袋里装的是我。
要是知道了,肯定开着车撞过去了。
他想不到的东西阿庆想到了。
阿庆只看到几辆车在不远的桥上滞留了一会,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刚好哑巴埋伏在附近,并通过信息向哑巴了解情况。
哑巴不会说话,但认识字,也会发信息。
得知这伙人抛了一个麻袋之后,阿庆立马想到了一个可能,然后告诉哑巴,那个麻袋里可能装的是我!
捞上来之后,确实是我。
只不过已经没有呼吸了。
哑巴不仅潜水的技术很高,还懂得一些溺水急救的知识。
一番摁压和人工呼吸后,还真把我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不过我也仅是有了呼吸而已,整个人依旧是昏迷状态。
因为失血过多,我甚至还发了高烧。
没有停留,哑巴和阿庆二人立即拉着我去了粤城。
在粤城的友好医院里,足足抢救了六个小时,才保住了我的小命。
等第二天我有了意识之后,我深知粤城不是安全之地,加上我四肢的伤势也得到了控制,然后我们连夜撤离,一番奔波之后,最终来到了岛城最好的外科医院。
这就是我获救的全过程,幸运而又离奇。
直到现在,有时想想还会觉得这一切巧合的就像提前彩排好的一样。
可有时再想想,这不就是命运吗?
无常而又意想不到。
我本以为自己铁定会被白毛鸡和汪强等人救走,结果,老天愣是把我留给了阿豹。
我又以为自己绝对没命的时候,老天又让我奇迹般的活了过来。
既然没死......那就先好好活着,那些曾经的恩怨,再一步一步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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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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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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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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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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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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