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她这个台阶给的极为舒服。
也让我对她的机灵古怪来了那么一点兴趣。
不过,现在是娱乐城临近打烊的时间点,胡晶晶又是负责人之一,一会不露面倒没什么,要是一个小时不露面,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但要是太仓促的话,也影响质量和情调。
于是,胡晶晶当机立断,让我等她几分钟,然后去她家......
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莫名涌出了一丝雀跃和兴奋,就点头同意了。
然后,我在车里等了她五分钟左右,接着,胡晶晶安排了一下工作,就走出了娱乐城,坐进了我的车里。
她的家距离娱乐城不远,在一幢居民楼里。
据胡晶晶所说,她在娱乐城里也有一间宿舍,不过她不喜欢吵闹的环境,就在外面租了一个有客厅厨房和阳台的两居室。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随着待遇的不断提高,现在有很多技师都不喜欢住在场子安排的宿舍里。
反正她们工资也高,一般都是住在单身公寓里面。ωωω.χΙυΜЬ.Cǒm
更不用说像胡晶晶这样的小领导了,她要是想,几个月的工资都可以在港城买一套房子。
来到居民楼楼下,小川主动跑下来拉开车门。
下车之后,我冲小川使了一个眼色,后者心领神会,嘿嘿笑了一下。
刚走进楼梯里,胡晶晶就有点克制不住了,抱着我亲了起来。
都说家不如野,野不如偷,老祖宗真是把人性都看透了。
对我来说,缺女人吗?
当然不缺,如果想玩的话,在御足阁的时候,我就把头牌留下来了。
但我并没有理会,直接就走人了。
我只缺能引起我兴趣的某一种激情。
就像后世一个富二代说的那样,漂亮的女人我都玩够了,我现在只想和男的玩。
在娱乐城我说要走的时候,也不是我虚伪客套,我是真有走的念头。
留下来也不是我见色起意,而是胡晶晶确实有点意思,而且当了经理之后,她身上又多了一抹让人征服的欲望。
反正都是熟客了,我也没有太大的心里负担。
就这样,我遵从了男人的本性,又放肆浪荡了一回。
刚关上房门,我甚至都没有打量这个房间一眼,就和胡晶晶抱在了一块,直接在客厅里厮混了起来。
胡晶晶应该没有骗我,从她夸张而又急促的动作来看,这段时间,她确实没有再碰到男人。
我也没有让她失望,全程一个小时,油门就没有松开过。
事后,胡晶晶像滩烂泥一样,歪倒在沙发上大口的喘着气。
过了好几分钟都没有缓过劲儿来。
而我则点了一支事后烟,一边抽一边懊恼。
此时的我就像一个资深酒鬼一样,不喝不喝又喝了,喝了喝了又多了,多了多了又吐了,吐了之后后悔了,后悔没两天又他妈喝了。
这一刻我有后悔,但并不大。
归根结底,还是在道上浪荡惯了,并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不可饶恕的罪过。
哪天要是有了婚姻和孩子的束缚,我想,嗯,应该会收敛很多。
缓过来后,胡晶晶看着我笑了一下,然后走过来抱住了我,柔声道,“要是天天能看到你就好了。”
我这才发现,她的嗓子都有点哑了。
“晶姐,你不会打算嫁给我吧?”
我玩笑似的说道。
胡晶晶摇摇头,笑道,“我没那么贪婪,你能隔三差五来看看我,我就知足了。”
其实很多技师的智商情商都是很高的,只是被职业的滤镜忽略掉了,她们也没有在大佬跟前表现的机会。
比如欢欢。
阿荷和仇霞也是如此,只不过她们运气好,刚好碰上了事业拓展期的我。
如果欢欢不走,后续至少也是个管理了。
同时,她们对感情看的也很开,没结婚生子之前,不可能要求另一半始终如一的。
因为她们知道,她们没资格。
“晶姐,你这么温柔,还这么善解人意,将来一定会遇到一个好男人的。”
胡晶晶咯咯笑了一下,“我要求不高,能有你一半有本事就好了。”
又抽了一支烟后,我没有再逗留,穿上衣服就走了。
胡晶晶也没有劝我留下来,只是微笑送我到门口。
她本想送我到楼下的,不过被我拒绝了。
经过这么一通发泄之后,不仅心情好多了,酒劲也下去了。
虽然胡晶晶对我有意思,而且家门也知道了,但我以后再也没有和她有过鱼水之欢。
因为在一个月之后,神猴告诉我,胡晶晶谈恋爱了,是本地的一个包租公的儿子。
那小子是第一次和朋友一块来娱乐城玩耍,看到胡晶晶后,对她一见钟情。
然后就展开了死缠烂打的追求,几乎每天都会来捧场,也不点女人,就一个人在包厢里唱歌。
目的就是为了看胡晶晶一眼。
女人不止有虚荣心,还有一副柔软的心肠,而这小子长的也不错,家境也好,吃到了拆迁和改革开放的红利,家里有两幢楼,妥妥的包租公的傻儿子。
关键对胡晶晶也是真上心。
然后,胡晶晶就试着和他接触了起来。
神猴知道胡晶晶和我的关系,发觉这个事后,就第一时间告诉了我。
还问我怎么处理,是将胡晶晶开除,还是将那个小子揍一顿。
而我则拒绝了神猴的所有提议,告诉他,就当什么都不知道。
其实,在胡晶晶确定和那个小子交往的时候,她已经发信息告诉了我这个事实。
为了让胡晶晶明确我想表达的意思,我回复了好长一段话,中心思想就两个词:恭喜,祝福。
今年过春节的时候,胡晶晶回了老家一趟,还是带着这个小子一块回去的。
等开年再来港城的时候,她就向神猴提出了离职。
再后来,在五月份的时候,她发信息告诉我,她要结婚了,因为已经有三个月的身孕了。
才三个月而已,自然不可能是我的。
我再次向她送上了祝贺,并在她结婚当天出席了婚礼。
因为有很多老家人也会出现在现场,我便和胡晶晶约定,我们只用眼神交流。
婚礼很盛大,参加婚礼的人也很多,身穿西服的新郎很帅气,一袭白色婚纱的胡晶晶更是前所未有的美丽动人。
在司仪的提示下,在数百名亲朋好友的见证下,他们为彼此戴上了婚戒。
看到这一幕后,我的眼眶有点湿润。
因为我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这样的一天了。
仪式结束后,我默默留下了一串祝福,就悄悄的离开了。
在我认识的所有技师中,胡晶晶的结局无疑是最好的一个。
在我拥有的那些女人里......她也是如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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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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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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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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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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