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我的江湖往事方岩秦红菱>第452章 变化!
  应是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看着漫天的飞雪,我莫名想到了太白的这首诗。

  不得不说,太形象了。

  走出曹老头家的时候,雪已经有五公分厚了。

  雪势依旧没有减缓的迹象。

  照着这么下上一夜,估计都要满鞋了。

  村里虽说没有路灯,但地上的雪就是光源。

  哪怕很微弱,但足以让我看清眼前的路。

  虽然很晚了,还下着大雪,但我并没有着急回家。

  而是抽着烟,在村里漫无目的的走着。

  雪花落在了我的头上,落在了我的肩上,我就任由它们落着,也不掸下来。

  我有些享受这种自由的感觉。

  如果是在港城,每走几步,我都会下意识的打量四周的环境,以及过往的人之类的。

  但这是我的家乡,安全系数可谓达到了百分之百,我就放心的往前走,压根不用管后面。

  我傍晚来的时候,村里就没人出来溜达。

  此时已经过了凌晨,又下了这么大的雪,自然更没有人了。

  倒是有几条狗在汪汪狂吠。

  一边抽烟一边散步,我一边回想着曹老头说的话。

  目前来说,覃三江的那个难题算是解决了,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直接遏住覃三江的咽喉。

  不得不说,曹老头确实有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

  他给出的方案简直比我的要强一百倍!

  就是,他所谓的人生忌满......到底啥意思呢?

  想让我主动失去点什么呢?

  这个问题我也没有钻牛角尖,或许如曹老头所说,这个问题他花了几十年才想明白,我别说不明白,就算明白了也做不到的。

  只有经历多了,到年龄了,就会自动领悟了。

  既然如此,我也懒得想那么多了,在村里转上一圈就回家了。

  我们这个村子并不大,差不多有五六百人。

  两支烟的功夫,就能在村里走一圈。

  知道我晚上肯定会回来,家里的大门也是虚掩的状态。

  其实在农村老家,尤其是现在这个年代,很多大门都是不锁的,把堂屋门杠上就行了。

  当我推开门的刹那,家里的鸡鸭都喳喳的叫了起来,下一秒,里屋的灯也亮了起来。

  我刚锁上大门,堂屋门开了。

  我爸披着一件大衣走了出来。

  “才回来啊?”

  “嗯,曹老头一年没见我了,非要拉着我喝个痛快。”

  大过年的,依旧不耽误我撒谎。

  我爸没好气道,“你们也不嫌冷。”

  接着,又感慨了一句:雪下的真大!

  然后就回屋睡觉了。

  而我则把身上的雪掸去,继而来到了西屋。

  这里原本只有一张床,我和老弟方平在这张床上睡十几年了。

  现在又多了一张临时用木板搭的床,刚好和原来的床拼成了一个通铺。

  这三个家伙已经睡着了,尤其是阿庆和哑巴,睡的贼香,还打起了呼噜。

  这种现象也是很罕见的,如果是在港城,刚才屋外那么大的动静,估计他们早就被惊醒了。

  所以说,这里不仅让我感受到了安全感,他们也感受到了。

  脱了衣服,我也钻进了被窝。

  感受着热乎乎的被窝,我不由咧嘴笑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在港城的时候,有人帮我暖被窝,没想到回到家了,还是有人帮我暖。

  唯一不同的是,由杨姐和曹梦圆换成了老弟。

  枕着这份发自内心的舒心和甜蜜,我慢慢进入了梦乡。

  今晚我做了一个怪梦,梦到我又回到了堂哥结婚的那一天。

  这一天的堂哥意气风发,这一天的堂嫂惊为天人。

  这一天,所有人都很忙碌,也很热闹,我也是一个非常活泼的人,可在这一天,我的话非常少,还表现的非常矜持,仿佛突然之间就从少年成为了青年。

  梦里的场景好像很熟悉,但好像又很陌生。

  .....

  意识再次恢复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阿庆和哑巴已经起床了,就剩我和老弟两个懒虫在被窝里赖着床。

  院子里很热闹,我还听到了一些熟悉的声音。

  “方岩他妈,门口小车是方岩买的吗?可真气派啊!”

  这道声音是胖五婶发出来的。

  五婶的声音很粗犷,简直比男人的还要浑厚,非常好辨认。

  同时,五婶还是村里的移动情报站,最喜欢串门唠嗑。

  接着,我便听到我妈说,“他哪能买得起小轿车啊,是他老板的。”

  然后,我妈又对我一番牢骚,大概意思是说我没钱装阔之类的。

  我妈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显摆,哪怕家里已经有一笔不菲的存款了,还牢记自己是底层种地人的身份。

  不止胖五婶,院子里还有很多人。

  我听到了很多夸我有出息的话,比如,“方岩这孩子,我打小就觉得他一定会有出息的!怎么样,被我说着了吧?”

  “方岩是真有本事,一年就混这么好了,他妈,能不能跟方岩说说,等开了年,让小春跟着他一块出去打工去?”

  “今年我一定好好瞅瞅,帮方岩相一个漂亮的媳妇......”

  “他妈,方岩人呢?”

  “在里屋睡觉呢!”

  ......

  热闹来的快,去的也快,不一会院子里就清静了。

  我也随即起床。

  “哥,我跟阿庆哥说好了,今天他带我去县里玩去!”

  我穿衣服的时候,方平也起床了,然后笑呵呵的冲我说道。

  我知道他们的打算,阿庆和哑巴估计会给我爸妈买一些礼物,至于方平,就是纯粹是想体验一下坐小汽车的感觉。

  “行,想买什么跟你阿庆哥说,他肯定会帮你买的。”

  我笑呵呵的回道。

  “哥,你跟阿庆哥到底什么关系啊?感觉他对你很崇拜。”

  “什么崇拜!我们在一个工厂工作的,是同事,懂吗?”

  “哦。”

  为了不被方平发现我身上的伤,我仅是脱了裤子和外套,里面还留着一套保暖内衣。

  穿好衣服,我走出堂屋,来到了厨房。

  老妈正在做早饭,厨房里水汽蒸腾,像是起了大雾一样。

  这样的场景可是一年没见了。

  “妈,我帮你烧火。”

  我笑呵呵说道。

  “别下手了,去洗脸刷牙去,一会就吃饭了。”

  说着,我妈‘嫌弃’般的将我撵出了厨房。

  刷牙的时候,我爸刚好从外面走回来。

  昨晚光线不好,加上我刚到家就跑曹老头那儿去了,也没有好好看一眼我爸。

  此时才注意到,他好像瘦了一些,而且走路有着明显的坡脚。

  说实话,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很多得了脑溢血的人,不是瘫痪就是痴呆,我爸能恢复成这样,算是天可怜见了。

  还好他恢复了过来,要不然,子欲养而亲不在的遗憾,绝对会让我抱憾终身。

  “爸,你要经常去医院复查一下,还有,千万不要再喝酒了。”

  我像个大人似的,苦心叮嘱了我爸一句。

  我爸呵呵笑了一下,“我知道,你和方平都没有成家呢,我可不能就这么走了。”

  “瞎说什么呢!被我妈听到,又该掉眼泪了。”

  去年我爸生病的时候,我妈不知道哭了多少次。

  她双眼红肿的形象在我脑海里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

  接着,我出门看了一眼,发现阿庆正在打扫宝马车上的积雪。

  哑巴则拿着一个大扫帚,清扫路上的积雪。

  后半夜的时候,雪势应该停了,要不然,不会只有十公分厚的积雪。

  “别搞了,先吃饭。”

  我喊了一声,然后这二人随即走了回来。

  从饭菜上也能看出来,我们家的生活条件确实比以前好了。

  加上我刚回来,又有阿庆和哑巴两个客人在,哪怕是早餐,我妈做的也很丰盛。

  吃饭的时候,我跟我爸闲聊了几句。

  对于工作上的问题,我避重就轻的回答。

  然后将话题拉到了房子上。

  确定下来了,等出了正月就动工,也盖一幢气派的二层小楼。

  说着说着,话题自然不可避免的聊到了堂哥。

  “小岩,等会吃了饭你去看看俊涛,他......他,这个年都不知道能不能撑的过去。”

  我爸略带伤感的说道。

  我也表情沉重的点点头,“我知道了爸。”

  吃了早饭后,我叮嘱了阿庆两句,让他不要买太贵重的礼物。

  然后,拎着两件礼品,我朝着堂哥的家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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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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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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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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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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