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株玉米苗种在一起,撒上几粒名叫化肥的东西,然后浇上适量的水,移栽就算是完成了。
这些事情说起来简单,但是所有的百姓在移栽的时候,都比以往更加的小心谨慎。
拿玉米苗的时候,动作都无比的轻柔,生怕一个不小心把苗给弄断了。
三年了!
他们等了三年才终于有地可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
小心点儿当然是有好处的,玉米苗别说是断掉了,就连一丁点儿的磕碰都没有。
但这样一来,移栽的速度也慢了不少。
好在庭州现在什么都不多,就是人多。
除去老弱病残,除去那些去做汉服的女人,能下地干活儿的还有将近四万人。
这么多人一起移栽玉米苗,一个人的速度可能有些慢,但是这么多人加起来,一天下来也种上千亩地。
照着这个速度,十多天就能把所有的玉米苗全都移栽完毕了。
李君衍一点儿都不担心移栽的事情。
移栽只是第一步,也是最简单的一步。
真正难的,是移栽之后。
这么多的田的庄稼,种着绿油油的作物,隔着大老远就能看到。
想要等到玉米成熟采摘,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
这三个月里,要防止别人偷盗,还要防止饿坏了的山鸡野兔甚至鸟雀过来啄食,更要放着野猪下山破坏农田。
三年大旱,受灾的不只是百姓,野外的动物,日子照样很难过。
这些野物以往都是很怕人的,但是经历了三年的大旱和饥饿,活下去的本能已经超越了他们对人类的害怕和恐惧。
现在不是它们要防备着人,而是人要防着它们。
李君衍坐在书桌边凝眉思索,将想到的问题一一列举出来,并将想到的解决办法也写在了上面。
不论是防别有用心的人,还是防着各种野生动物,巡逻都是必不可少的。
不仅要巡逻,还要日夜不断地巡逻。
巡逻难免会遇到各种突发的情况,为了应对这些突发的情况,巡逻的人必定要身强体健,且这还是最基本的。
除了身强体健之外,这些人每天还要进行训练,就算不能如军中的士兵一样能打,也不能太弱。
李君衍将这些全都写好,喊来了徐三。
“按照上面写的,尽快安排好。”
徐三双手接过,“王爷放心,属下这就去办!”
“去吧。”
等徐三出去之后,李君衍这才看向了窗户的方向。m.χIùmЬ.CǒM
房子还是之前的房子,可是店里和十天之前相比,却已经焕然一新。
之前所有的商品都已经没有了,就连货架都被送到了庭州这边。
此时店里摆放着的各种实木家具,博古架,全都是从庭州这边送过去的。
架子上的各种东西,也都是庭州这边的工匠们做出来的。
有笔墨纸砚,线装书。
有茶壶茶杯,杯盘碟碗。
有木制的筷子和勺子,以及一些雕刻着各种花纹的托盘,精美的梳妆匣,木梳,珠串等等。
这些东西,都是庭州各种铺子里的存货。
不论是原料还是工艺,都非常的一般,在庭州价格也都平平。
就算通过窗户,拿到龙国去,也只能算作是古物,并不能算作是古董。
价格肯定会比一般的仿古物品贵,但和古董的价格却隔着千山万水。
这些东西的价格,是他和桑觉浅一起商量出来的,便宜的几百,贵一些的几千,只有少数几个是上万的。
收拾这些东西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不论是摆放还是定价,都十分的繁琐,所以直到昨天晚上才完全弄好。
今天就是杂货铺重新开业的日子,也不知道生意会不会如她所愿。
若是不好.....
还不等李君衍继续想下去,就听到了桑觉浅下楼的声音。
李君衍下意识地朝着楼梯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桑觉浅从楼梯上飘然而下。
这么多天的锻炼不是白练的。
虽然距离能飞起来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但是桑觉浅整个人的体态都轻盈了很多,走路或者奔跑的时候,脚好像都没有碰到地面一样,整个人就像是贴着地面在滑行。
这一点不仅李君衍看出来了是,桑觉浅自己也感觉到了。
在感受到这一点的时候,桑觉浅整个人都是兴奋的。
之前所有的辛苦,所流的每一滴汗水,都没有白费!
效果简直就是立竿见影!
桑觉浅轻飘飘的到了窗户边上,笑的十分灿烂,“乐之,你是不是等很久了?咱们开始吧!”
之前想到每天早起之后就要扎马步,桑觉浅是有些痛苦的,也完全是在咬牙坚持。
但是现在,看到了显著的效果,桑觉浅对扎马步这件事儿却只有期待了。
谁不希望自己越变越好呢!
尤其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越来越好,那就更让人期待了!
李君衍看着满脸是笑的桑觉浅,也跟着笑了起来,慢慢站起身,“好,那就开始吧!”
“等等!”
桑觉浅喊住了李君衍,视线在李君衍的身上来回地扫视,“你身上穿的,好像还是昨天的衣服,一点儿都没换!”
说着,桑觉浅的眼睛渐渐睁大,“乐之,你一整晚都没有睡觉?”
李君衍的眼睫轻轻地颤动了一下,“我——”
“你可别说你睡过了,昨天你的袖子上不小心沾染了一块墨迹,我记得清清楚楚,就在这个位置。
你该不会是要跟我说,你换了一件一模一样的衣服,又在同样的位置,沾染了一块一模一样的墨迹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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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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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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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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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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