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策,便是借粮。”
“买都买不到,还能跟谁借?”佛莲皱眉问道。
“姐夫当年也是纵横海上的英雄,这才过去几年,怎么连这种老本行都忘了?”蒲均文笑着说道。
老本行?佛莲不耐烦地说道:“直接说清楚!”
“是!”蒲均文矜持地微微一笑,说道:“既然广州几个县都买不到粮食,咱们就不买了,直接到乡下去借不就成了。这种事,我想诸位也没少做过吧。”
佛莲一怔,早些年在海上行事,没粮时就上岸随便个地方抢一些。说抢有些不好听,便称之为“借”。这确实可以算是自己的老本行。
只是宋灭之后,整个福建几乎都是蒲家的地盘,哪里还需要去四处“借粮”?自己还真就把这种简单的方法给忘了。
“你这方法,与盗匪何异?就不怕惹来官兵的清剿吗?”蒲师斯终于忍不住了,冒着伤口开裂的风险驳斥道。
“所以,我说的是‘借’!最多半个月之后,一定会还的。如果广州不行,那就去惠州去潮州,沿海那么多地方,还怕借不到一些粮吗?”
真要去干老本行啊?
看着众人呆滞的神情,蒲均文继续侃侃而谈:“此为开源,还有更重要的,便是节流!”
“在此艰难时刻,咱们几个应该率先开始自我约束。自今日起,我每天便只吃两顿饭,能省一点是一点。”
“至于那些受伤的兄弟,我觉得就没必要再浪费粮食了……”
“你……”蒲师斯大怒,指着蒲均文哆哆嗦嗦着却说不出话来。
蒲均文昂首挺胸,大义凛然地说道:“我可不是针对堂兄你才这么说的,当然,你跟那些受伤的兄弟还不太一样的。毕竟,他们伤好之后,还是可以一战的……”琇書蛧
……
从广州港出海,有两条主要的航道。
一条在东侧,顺秀山与东莞之间的大步海,过香山与大奚山之间的零丁洋后出海。另一条在西侧,沿新会,从香山与崖山之间直达九星洋出海。
以往,北上船只多走东线海路,南下船只则从西线航行。
可是自从十多年前的崖海海战之后,西侧航线便渐渐地被冷落。也许有人担心会被勾起惨痛的记忆,也许有人害怕撞上游荡于海上的冤魂。
此时日头正足,只有一艘货船正悠悠地顺流而下,恰逢退潮,船速似慢实快。
船头上,坐着两个一般青衣打扮的少年郎。
一个是李三,另一个是他名义上的二哥李二牛。
五个兄弟中,李二牛年龄最大,只是李大先入的门,只能排在他之后为“二”。与其他四人不同的是,李二牛身板相当结实,比李三高了近一个头。一张略显憨厚的脸上,总是带着人畜无害的笑意。
其他人跟着李邦宁之后,全都忘了自己的本名,只有李二牛记着,并坚持让大伙儿叫他为“二牛”。
这让李三每次见到他都无比难受,五个兄弟本来整整齐齐的,偏偏插进了一只这么奇怪的东西。身材不一致也就罢了,名字也如此突兀。
只是劝了无数次,二牛却初心不肯变,死活不肯改。
当然,李三也有他的坚持,从来只肯叫他“二哥”,而不肯叫他“二牛”。
虽然表面上看,这位李二牛与其他四个兄弟显得格格不入,却一点也没有影响到五个兄弟之间的感情,以及对于李邦宁真切的忠诚。
毕竟在这个世上,也只有主上一个人,会将他们这样的人收拢在身边。
李二牛刚从云南回来,还未得歇息,又被派了新的任务,却没有丝毫不乐意的神色,与李三随口闲聊。
“云南那边啊,有些乱,快打出屎来了,呵呵……”
“怎么,有高家的支持,甘麻剌王爷还是搞不定吗?”李三诧异地问道。
高家与段家,是云南两个实力最强的家族。两家轮流统治了大理国数百年时间,甘麻剌娶高氏女为王妃之一,其本意就是试图将云南本地的势力收为己用。
“可能搞得定吧,但是目前好像挺难的。
你也知道,当年皇上封其五子忽哥赤为云南王,却被都元帅宝合丁毒死。赛典赤在云南建立行省之后,大刀阔斧,历经数年终于暂时平定了云南的乱象。
但是赛典赤一死,云南四处叛乱又起。
忽哥赤之子也先帖木儿虽然袭父爵为云南王,前年攻打蒲甘时却大败而回。这才让皇帝封甘麻剌为梁王以镇守。
甘麻剌是想通过彻底平定云南来挣得一些功劳,以增加其争夺太子之位的本钱。可是有人不让啊……”
“铁穆耳也插手云南了?”李三问道。
“倒没有直接插手,不过他在支持也先帖木儿,不停地给甘麻剌使绊子。我觉得,甘麻剌很可能在云南呆不了太长时间。”
“是够乱的……”李三喃喃说道。
“乱归乱,其实跟咱们也没太多关系。就是看着挺好玩的。”李二牛双手倒撑在船板上,荡着双脚,仰着头呵呵笑道。
“你觉得,主上会支持立谁为太子?”
“立谁为太子,其实跟咱们都没有关系。”二牛严肃地说道:“三儿,你一定要记得,这种事咱们可千万别沾。他们蒙古人自家兄弟打得死去活来不要紧,咱们一旦陷入其中,无论谁赢了,我们最终都没好果子吃。”
“我知道,就是随口问问……”
“此次云南,倒是见了一位高僧。”
“你说的是给甄公子送来一整船货的乌坚巴?”
“是啊,这高人正在为噶玛噶举派满世界找转世活佛。”
“转世活佛?啥玩意?”
“说是他师尊虽然死了,却没死透,还在这世界里溜达。不过是重新投胎转世,按年龄现在差不多有六七岁,所以要把他给找到,并奉为当世第一尊活佛。”
“还有这么神奇的说法?”
“而且,据说他师尊在临死之时,已经指明了转世人家的方位以及长相特征,所以乌坚巴信心十足,一定会把人找到的。”
“这……这喇嘛也太能蒙人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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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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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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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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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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