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那郡主给了他勇气吗?
大老番不得不承认,自己过于忽视那位虽然漂亮却看着有些傻里傻气的郡主。
天海阁平日行事低调,又因为有蒙古人作镇,一般人都不愿意去招惹。如果与这位郡主相关,说明其背后必然是某一位王爷。这事不难查,只是自己身后的那几位大佬似乎将注意力全部放在甄公子身上,却没人去关注这其中的关系。
可是按道理,一位王爷或是一个郡主,也不会如此鲜明地支持一个来路不明的南人啊。难道说,是哪位王爷看上了甄公子,想招他为婿?
一个蒙古男人,想娶一个汉女为妻,并非难事。一位有爵位在身的蒙古王室,想娶汉女,却只能作妾。而一个汉人男子想娶一位王室之女为妻,绝无可能!
除非,他能被赐予蒙古人身份,并且还得是倒插门。
真要如此,甄公子也不足为虑了。大老番就不信,这样的身份,他还好意思在广州待着,脸面都不要吗?
宋元之前,赘婿与罪犯同等,不仅没有财产继承权,在出征时还会被强制征召,驱为炮灰。入元之后,源于牧族的传统,赘婿地位倒是有所提高,朝廷甚至将赘婿分为四种:养老婿、年恨婿、出舍婿与归宗婿。不同的赘婿,拥有不同的权益。
可即便如此,赘婿依然受人鄙夷。
大老番虽然不太了解甄公子的底细,可是以他如此风流模样,入赘为婿,迟早得被郡主打死。
看来,甄公子嘴里强调的一定要找到那个失踪的小丫头,也不过是一个借口。
那他,到底想做什么?
来到广州的第五天,甄鑫带着所有人搬迁至天海阁,并成为天海阁的新掌柜。
没有任何的迁居仪式,甄鑫也没有发出一张请帖,因为不知道该往哪发。
自然,也没有一个人前来祝贺。
可是甄鑫不知道的是,他以为只是静悄悄地搬了个家,却如同往广州城内,投下了一枚枚炸弹,在许多或光明或阴暗的角落里,激起一篷篷翻滚不休的巨浪。
急着赶回云南的松山,只给前大掌柜半天的时间,办好了所有的过户手续。并且很贴心地结清了所有欠下的货款,以及所有伙计的工资。
阿黎的怀疑,也许真的有道理。
原来的天海阁虽然亏损,但是松山不仅没让甄鑫承担一分一毫,还给了千两银的流动资金,以及这一整幢酒楼的产权。
以及隐在酒楼之后的一座两进院子。
甄鑫不得不在心里表示下不安……希望这不是松山为高宁置办的嫁妆。
其实就是嫁妆,也无所谓了,对方还没拴好鱼钩,自己不妨先把鱼饵吞了再说。
经过阿黎的一番教育,甄鑫现在觉得自己越来越有信心来抵御敌人的这些糖衣炮弹。
天海阁原来的伙计有十二人,有两个人跟着松山去云南了,另有一人结清了薪水自行离开。还好,一个大厨还在。
孙掌柜留了下来,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舍不得广州的花花世界,还是被松山特地留下来监督自己。
甄鑫对此已经无所谓,包括留下的伙计在内,监督者绝不会只有孙掌柜一个人,更何况还有三个护卫在。他不需要这些人的忠心,只要能听话肯做事,足够了!
当天,甄鑫便把伙计全撒出去打探消息。
这些伙计毕竟算是细作出身,虽然不太专业,但打探一些泼皮的消息,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夜色还未降临,便有消息传回。找到了那天闹事泼皮之中的两个。
一个家在西雁翅城,一个住在北城。
宋时留下的广州三城,东城、子城与西城。如今则被划分为南北城,南城包括东西雁翅城,以商业为主。衙门与官员住宅,全都集中于北城。
毁破的广州城,根本不存在闭城与宵禁的说法。到了下半夜,住于西雁翅城的泼皮就被逮来了。
还没怎么打,此人就将所有知道的事情吐了个一清二楚。
小沁,果然是被这批人给劫走的!
不过,主谋却是住在北城的那个泼皮杨二。
在甄鑫等人抵达广州的次日,杨二找了一些住在西雁翅城一带的泼皮,以每人五贯钱的代价,在虞风勾栏里故意闹事,趁乱劫走小沁。
那杨二一直在为一个牙人做事,劫走小沁自然是为了卖钱。只是此人也不知道杨二为什么会盯上这么一个没姿没色的小丫头,就算卖得掉,也不够他们这几个人的出场费。
线索基本上对上了,虽然有些细节还没搞清楚,那已经不重要。
兵贵神速,甄鑫立即带上阿黎与蔡老二,换上夜行黑衣,与两个天海阁伙计一起,赶到北城杨二住处,蒙上麻袋打了一顿之后,得到了牙人程近的住址,随即又马不停蹄地赶往程家。
不得不说,有那些不太专业的伙计在,起码在识别广州城乱七八糟的道路上,解决了甄鑫的一个大麻烦。m.χIùmЬ.CǒM
若是甄鑫自己,估计早已哭晕在夜晚的广州街头。
而且,不专业也有不专业的好处,这些人能力不强,就没有太多的心思。虽然白天当伙计已经干了一整天的活,晚上还得蒙起脸,做些偷鸡摸狗的事,却并没有过多的怨言。
程家与杨二一样,都住在北城。不过一个是在城边的角落,一个却位于城中心的官署附近。
看着程家的大宅院,甄鑫不由地在心惊叹。想要发家致富,果然得干些律法上禁止之事。
仅凭这座三进宅院,这位牙人虽然不会是广州最有钱的那批人,但是应该比大多数的有钱人都更有权势。
在任何时代,有钱其实不算什么,有权才是根本。否则再多的家财,终究也是别人的。
程家宅院围墙高不过丈余,可是墙内不时有狗吠之声,显然靠近围墙的甄鑫诸人,已经引起了院内狗仔们的警觉。
想悄无声息地潜入,难度有些大啊!
而且,周遭不远便是录事司与达鲁花赤的衙门,时不时有夜巡的兵丁从衙门前的街道经过。如何安全撤离,也会是个问题。
众人绕着程家宅院转了两圈,没有想出特别好的办法,只有一个:先干再说。
再拖,天就要亮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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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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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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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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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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