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灭元1399>第121章 广州
  孙掌柜说道:“支持海贼的势力,看似复杂,其实不外乎几个,皇族、驻军、官府,或是海商。”

  “故宋的力量呢?”甄鑫忍不住问道。

  “故宋?”孙掌柜一声嗤笑,毫不掩饰心中的鄙夷,“那些人呐,早被打破胆了,都不知道躲在哪个角落里苟活,哪敢现身,更别说去支持海贼了。一回头,说不定被海贼带着官军连窝都给他端了。”

  甄鑫默然。

  虽然听着不舒服,孙掌柜的判断也未必准确。但有一点他说的很对,举报这些人获得的赏银,绝对比海贼冒着生命危险在海上干一票来钱更加轻松。

  “那你觉得,大老潘他们会是谁在支持?”

  “皇族,绝不可能。我已经向他亮明了我的身份,他若是皇族,自然不敢为难我等。同理,无论是驻军还是官府,不看僧面看佛面,哪怕是对我不敬,也不敢承担掳掠郡主的罪名。那是要株连九族的……”

  这厮嘴里又开始跑火车了!甄鑫虚心请教道:“可是海商,他们就敢吗?”

  “他们不是敢不敢的问题,而是这些人不明就里,哪里会知晓其中轻重。所谓无知者无畏,说的就是这种人!”孙掌柜恨恨的说道。

  这家伙的逻辑分析能力,实在有问题啊!

  小海商已经几乎不在,剩下的凭什么能成为大海商?还不是得有人在支持。

  而且,能成为海商的,哪个会是傻子?

  这些人,怎么可能不知道劫掠一个郡主得是多大的罪行。他们既然敢这么干,只能说背后的势力,已经可以无视忽必烈孙子所带来的威胁。

  绝不可小觑!

  为了照顾行动迟缓的窜船,两艘海鹘船一直在压制着自己的速度。

  航行虽慢,却再没碰到任何的袭拢。

  也许是因为两艘海鹘船保护得好。也许是因为孙掌柜放出那颗烟雾弹取得了莫名其妙的成功。

  许多人都看穿了孙掌柜的伎俩,深信他会送甄公子去雷州,于是都跑那边堵人去了。结果,甄公子却真的去了广州!

  渡九星洋、零丁洋,掠横琴山、香山,从大步海逆珠江而上,广州港便已近在眼前。

  两艘海鹘船终于挂出了自己的旗帜,“南海商帮”。

  孙掌柜对着甄鑫,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眼神。

  水路变窄,可是水面上的船只却陡然增多,密密麻麻,几乎一眼望不到头。

  而且,多见船进,却罕见船出。

  大大小小,稀里古怪的各式船只,塞满航道。似乎附近数千里的海船齐聚于此,密谋盛举。

  甄鑫不禁有些怀疑,这些人,都是来参观本公子的吗?

  南海商帮在广州,知名度显然不低。不停的有人从船上探出身来,与大老潘招呼、见礼。

  换上一身儒衫的大老潘,竟然完全褪去海贼模样,温文尔雅地不住左右拱手。

  拥堵的船只让出一条窄窄的航道,任由三艘船弯弯曲曲地往港口行进。

  花了大半天时间,才将船停好。广州城,终于出现在了甄鑫眼前。

  “就这?”看着眼前破破烂烂的城墙,甄鑫喃喃说道:“咱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这里,真的是广州吗?”

  ……

  至元十六年,崖山海战之后,元军再次占领广州城,于此成立广州录事司,与南海、番禺、东莞、增城、香山、新会、清远七县,同属江西行省的广东宣慰司管辖。

  广州城之东为番禺,其西为南海。

  在南海的西北位置,有一处水路要冲之地,许多石英砂横截江面,形成石门奇观,故称“石门”。

  石门村三百余户人家之中,有一大半是近十年从周边迁居而来。有些是因为在广州城的房子毁于战乱的逃离者,有些是因为投奔广州城却不得而入的外地人,还有一些却是元军过后随手扔下的仆从。

  剩下一小半之中,真正算是祖居于此的,也不过二三十户。

  外来者,在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总愿意拼尽全力去让自己更快地适应新的环境,可以让生活过得更好一些。

  反而是祖居于此的村民,虽然日子过处一年不如一年,却依然保持着他们那份有些奇怪的骄傲。

  此山是我祖上开,此树是我祖上栽。无论你们祖上是否辉煌,来到这个村,自然就得抑我鼻息。

  当然,这种骄傲有时很可笑,有时却也是底层管理的一种规则。总得有人是管理者,而有人是被管理者。否则,上至一国下至一家,声音多了,意见便多。意见多了,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信服的裁决者,那就是一锅乱粥。

  于是,便有了权力的划分,也就有了等级的不同。

  村中卖肉的程迎,虽然没有任何管治村子的权力,却觉得自己拥有高过所有人的等级。

  此人年近四十,原本无名,村子里都喊他程狗子。十多年前,有攻打广州的元军游骑路过石门,程狗子为其指路获赏。他便觉得自己开始了与众的不同,因而特地花了十几文,请人给改了个字,程迎。

  意思是,迎接天军的到来。

  这名字虽然听得别扭,可是村子里的许多人都认为这个名字起的恰如其分。

  周边许多村子,受往往复复广州之战的波及,大多片瓦不存,整村遭屠。却只有石门村,几乎没受到影响。

  也许,真的是程狗子的功劳。

  程迎因此而得意了十多年。加上有个远房兄弟,据说这些年在广州城混得相当不错,就让他觉得愈加惬意——咱们在广州城也是有人的!

  现在就连卖肉,一天也只卖一个时辰。其他时间,便在村中悠游。

  当然,程迎自己觉得也不是个跋扈之人,自然也不会随便去做些欺压旁人的勾当。所以在村中的名声,一向不错。

  可是生活终究会有些不完美的地方。比如自家的傻儿子。

  一身肥肉,力气很大,胆子很小。除了吃便是睡,如今年近二十,依然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说。却跟着旁人,称自己为“程傻”。

  这样的一个儿子,程迎本就不指望着他能有啥成就,可是一直娶上不媳妇就让他很是焦虑。儿子成不了亲,就意味着自己没有孙子。断子绝孙也就罢了,关键是自己在村子里,就有些抬不起头的感觉。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本以他的身家,续娶一个妇人,再生一个孩子,也不是多难的一件事。可是程迎却觉得,必须得娶个处子,才能显出自己的本事。

  然而,折腾了几年,程迎才发现,处子,真的有点贵!甚至比给自己的傻儿子讨一房差不多的老婆还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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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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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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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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