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灭元1399>第76章 住在庙里的道姑
  “看什么看!”道姑身后,突然跳出一个小女子,对着甄鑫怒冲冲地喊道:“别把你眼睛看瞎了!”

  这小姑娘,年约十三四岁,比苟榕略大,却已是完全长开的模样。

  圆圆的脸上,挺立着一个娇俏的鼻子,两只卡斯兰般的大眼睛跟墨墨有的一拼。

  一个温和沉稳的道姑,一个活泼乱跳的小姑娘。

  这俩女子,是什么关系?

  母女?师徒?主仆?

  似乎都不太像。

  “妮儿不得无礼。”道姑轻轻地拍了拍小姑娘脑后的小辫子,对着甄鑫露出一丝歉意。

  “无妨无妨!”谢有奎将道姑引入屋内,指着甄鑫说道:“这位是鬼岛,嗯,现在改名为日月岛上的主事之人,今天过来跟我谈些棉布的生意。”

  “这位,是居住在毗耶山上庙里的黄道姑。”

  一个住在庙里的道姑?

  又是一番介绍之后,甄鑫才终于搞明白。

  这位姓黄的道姑,本是宋人,到琼州已有二十年时间。虽然一身道姑打扮,其实并未出家。只是以道姑身份云游于峒寨之间,教导一些山区之中的黎民,采棉纺纱、整经织布。

  这时代,竟然还会有人慈悲如斯!

  甄鑫不由的肃然起敬。

  山上的那座庙早已没了和尚,是谢有奎让底下人稍微收拾之后,给黄道姑一个栖身之地。

  跟在黄道姑身边的“妮儿”,本是谢有奎的远房侄女,被黄道姑收为徒弟,便跟着黄道姑改姓黄,名纭。

  大概是黎族人本身就对姓氏不太在意,况且就是一个女娃,改个姓根本不算什么事。

  这女娃虽然身材远超同龄规模,但是甄鑫眼光只是在她身上略微一转,依然将注意力放在黄道姑身上。

  介绍了半天自家的侄女,可是发现甄鑫显然对年近四十的黄道姑更感兴趣。这让谢有奎感觉,既诧异又有些头疼。

  果然喜欢年纪大的吗?

  可是,黄道姑,自己说了不算啊……

  “我说你有完没完?”黄纭双手叉腰,挺着两个大笼包,对着甄鑫怒斥道:“再看再看,我要把你眼珠子挖出来了!”

  “妮儿——”黄道姑板着脸训道:“客人面前,不得无礼。”

  但是,这训斥显得没有任何威慑力。

  黄纭不依不饶地挥着小拳头,几乎揍到甄鑫的鼻尖。

  衣袖挥动之际,一截如若莹玉的皓臂,毫无顾忌地展现在甄鑫眼前。

  一股淡淡的幽香自鼻尖沁入,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跟阿黎有的一比啊!

  阿黎如果是山间不苟言笑的女神,这小妮子便似林中跳动着的精灵。

  非礼勿吸!

  甄鑫将已入鼻中的体香吞入腹中,睁开微眯的双眼,继续看向黄道姑。

  这次,连黄道姑都觉得有些不自在了。不过她脾气似乎一向很好,虽然心中有气,却也没有冷脸相向。

  “不知总管叫我过来,有何事相商?”

  “是这样,这位甄公子,想跟我合作,向黎族百姓采买大批量的棉布。”

  “真的?”黄道姑难以置信地问道。

  这些年,在她不停的试验与改进下,许多黎族家庭棉布质量已经大幅度提高。可是呢,售卖的价格反而被商人越压越低。她为此头疼不已,却始终想不出任何解决的方法。

  “我觉得,这是个骗子!”黄纭却不以为然说道。

  见甄鑫依然处于沉思状态,珍娘温温地回答道:“确实是真的,而且我们绝不会跟其他棉布商人那样,随意压低收购价。”

  “太好了……”黄道姑喜形于色。

  谢有奎夸道:“在棉布行业,我觉得,整个琼州没有一个人能比你更厉害。所以,我想把棉布的货源组织……”

  “啊!”甄鑫突然大叫一声,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神经病啊……”黄纭嘀咕道。

  这位哥哥,看着一表人才,听这意思似乎还能帮到师傅以及峒寨中的乡亲,没想到不仅很色,还有癔症!

  关键是,他的目光,竟然没在自己这多停留片刻!

  小姑娘脸上,现出毫不掩饰的失望。

  “我,我……”甄鑫指着黄道姑,结结巴巴地说道:“我知道,你,你……”

  妈的,甄鑫此刻怀疑自己有些智障了。

  在海南岛,姓黄的道姑,擅棉纺织布,整个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唯有一个啊!m.χIùmЬ.CǒM

  此人后来从海南岛回到松江府,带回了经她改良后的织造技术,后人誉之为“衣被天下”,尊称“黄道婆”!

  甄鑫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回的上海,但那时年纪必定不小。而这个时候,不到四十的黄道婆,岂不得是黄道姑!

  这么简单的事情,总觉得不对的自己竟然还需要琢磨了这么半天!

  有够蠢!

  肯定是被那姓苟的给传染了。

  甄鑫心里一阵惊喜,却只能闭上自己的嘴巴。这事,可没法跟人去说啊,会被当成神经病的!

  看着一屋的目瞪口呆,甄鑫灿然而笑,说道:“我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抱歉,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甄公子一向才思敏捷,不知道突然又想到什么新主意了?”珍娘的台阶给得相当及时。

  黄纭却是微皱瑶鼻,轻轻地哼了一声以表达她的不满。

  这老女人,跟他挨得那么近,一看就不像个好人!

  棉布的原材料,自然是棉花。但是此时的棉花,跟后世的棉花其实没有任何关系。

  后世的那种矮小棉花这时候即使已传入中国,也还没开始大面积的种植。

  此时的棉花,采自既高又大的木棉树所开的花。

  木棉树,古称“吉贝”,主要分布于亚热带的区域。宋时郑熊在他的《番禺杂记》中曾记载:“木棉树高二三丈,切类桐木,二三月花既谢,芯为绵。彼人织之为毯,洁白如雪,温暖无比。”

  棉布虽然在舒适性上与丝绸无法相提并论,但无论是柔韧性还是保暖性,都远远超过麻布。而且,价格又远低于丝织品,因此更适合普通人家庭使用。

  但是,由于生产工艺的落后以及工序的繁杂,木棉花更多只是用于充填枕褥,棉纺织布始终无法得到大范围的推广。

  市场很大,可是供应量很小。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就需要甄鑫来想办法解决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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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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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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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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