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姐,它去哪了?”
“你是不是把它给藏起来了?”
有孩子开始粘上身子准备去摸索。
阿黎更加慌乱,一蹦而起,喊道:“没在我这啊……”
“不可能,我明明看到了……”
“不对,我看到它灰走了……”
“它可能被吃了……”
屋子里如同有数百只麻雀在同时叽叽喳喳着,让人脑壳阵阵发疼。
“闭嘴!”苟顺突然大吼道:“苟大,把你弟弟妹妹赶紧领出去。”
赤着上身的少年,匆匆跑进来,张开双臂,像赶鸭子般把一群孩子往外哄。
“啊……不,呜……我,不……要……”一个三四岁的小姑娘,却挣出她大哥的手掌,依在阿黎身边,嘤嘤地哭了起来。
眼泪瞬时涌出,在黑乎乎的脸上,淌出两条粉白的肌肤。
阿黎心里一软,蹲在她身边,伸出袖子给她抹去脸上的灰泥,一边紧张地说道:“小妹妹你别哭,是姐姐不对,你先别哭啊,姐姐这就把墨墨叫回来……”
“真的吗?”小姑娘的眼泪,说停就停。但是脸被抹干净之后,竟然现出一张相当精致的笑容,让阿黎看着一呆。
这个狗窝里,竟然藏着一个这么漂亮的瓷娃娃!
甄鑫不由啧啧而叹,一边狐疑地打量着相当猥琐的苟顺,问道:“这,真的是你的女儿?”
苟顺拍着胸脯,怒道:“当然是我的,难不成是你……哦,不,肯定是我的!”
“亲的!”
甄鑫指着堵在厅门口作围观状的一群小孩,问道:“都是你生的?”
“全是亲的!”苟顺毫不犹豫地答道。
不可能啊?
看不出来,这家伙还是个姓种的?
“今天晚上,大伙儿都在这吃饭啊!”苟顺大喊道。
客厅里一时有些安静。
与零丁军分开后,船只破损,虽然一路还算平安,但是耗费的时间比原计划多了足足一天一夜,船上准备的吃食早已消耗一空,今天的早饭便空了一顿。
此时日头还未偏西,午饭呢?
而且,不在这吃,又能去哪?
不过,这时候平头百姓,似乎一天都只有两餐,客随主便,看来只能将就着再吞些凉水抵抵饥饿。
苟顺等了半天,见没人反应,便对着里屋吼道:“大娘,大娘!”
大老婆慢腾腾地步入客厅。
“去准备些好吃的,我今天要好好招待这些尊贵的客人!”
“可是……”大娘低垂着眼睑,语气有些犹豫。
苟顺大手一挥,说道:“不要省着,把家里好吃的,全都给我备上,晚上要敞开吃顿好的!”
大娘抬眼,神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苟弟,微微一敛,转身出门。
朝食时间差不多在早上九点,夕食时间为四点前后。苟家倒是挺遵守这个节奏,又过了一个多时辰,终于进入晚饭流程。
只是,喝了两个多小时的凉水,让甄鑫竟然已经没了多少食欲。
客厅里,高高低低拼了两张桌子,一方一长。
方的桌子边上,有板凳可坐。
长的桌子边上,此时站着一堆孩子。
甄鑫细细数了下,总共有十三个娃。最大的是那个与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最小的是那个哭成瓷娃娃的小姑娘。
十二张原本沾满灰土的脸蛋,竟然被阿黎全部收拾干净,代价是阿黎几乎变成了一个泥人。
不过,阿黎根本不在意。只是笑意嫣然地看着那群孩子,一脸的成就感。
展现在众人眼前的孩子们,虽然都很瘦弱,却是个个眉目清秀。起码没有一人如苟顺那般的歪瓜劣枣模样。
甄鑫再次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挺胸而坐的苟顺。
他的老婆们并没有出现,甄鑫也无从判断,是否是因为苟顺基因太弱的原因。
碗筷摆上了桌子。
有瓷碗,有陶盆,有木碗还有竹碗。
两个大锅直接端上了桌子,是稀饭!
这边的比较稠。那一桌,就是粥,而且是杂粮粥。
还有每人各自一碟的咸菜。
就这?
甄鑫端起碗,默默地开始扒着稀饭。
这些小孩子,虽然白天里闹腾得很,可是此时却很有秩序感。客厅之中,除了稀里哗啦的扒饭声,再无杂音。琇書蛧
苟顺运筷如飞,扒得手中的碗铿锵脆响,可是碗里的饭却没见减少。
一碗稀饭见底,甄鑫缩了缩干瘪的肚子,轻轻地放下筷子。
“吃啊,不要客气,再打点,敞开肚子吃,里面还有!”苟顺张着手中的筷子,豪爽地说道。
手中陶盆已经见底的小六闻言,便欲起身打饭。
一桌的目光全都看向了小六。
小六莫名其妙地环视一圈,犹豫着又坐了回去。
“咋啦?”苟顺不满地说道:“跟我客气啥?”
甄鑫拍了拍苟顺的肩膀,说道:“我吃多了,出去走走,消消食。”
“这么快就饱了,再多吃点啊……”
甄鑫摇头苦笑,慢慢踱出屋门。
斜去的阳光,催着入冬的海风,拂过这个残破的村子,带来丝丝的冷意。
甄鑫裹了裹身上的长袍,思绪如不远处,那忍受着海风侵扰的波浪,起伏难定。
不知不觉中,天色已渐渐昏暗。
甄鑫对着海风,长吁了口气,晃了晃有些麻木的双腿,软软坐下。
“公子……”
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把甄鑫唬了一跳。
转过头,才发现阿黎离着自己六尺处,不知道已在那站了多久。
“阿黎啊……”甄鑫招了招手,耷着个脑袋,说道:“把肩膀借我靠会,我累得很。”
阿黎轻咬下唇,犹豫着走近甄鑫,侧着肩膀坐在他身边。
伴着甜丝丝的幽幽体香,甄鑫蹭了蹭头,微眯着眼从鼻孔处发出一声舒爽的呻吟。
何以解忧,唯有……
嗯,最好再摸摸小手。
甄鑫牵起阿黎的小手。
没牵动……
“借我用一下,不要这么小气……”甄鑫懒洋洋地说道。
“你借我手干嘛?挠痒吗?”
甄鑫庄重地点了点头,“我,心痒!”
阿黎勾着手指头,往他胸口挠了挠。
“好点了没?”
“更痒了……”
阿黎直起手指一戳。
胸口如遭棍击,甄鑫呼吸为之一滞。
这位小姐姐,下手不知轻重啊!
脑壳疼!
“怎么了?”
“你太用劲了!”
“可是,刚才我比较轻,你却说更痒了?”
“我教教你?”
“我不痒!”
生活不易,甄鑫叹气。
鼻尖的体香,似乎变得没那么甜了。
“蔡老二找你。”
“啊?在哪?”
甄鑫转过头,愕然地发现蔡老二背蹲在后头不远处,正紧紧地捂着自己的耳朵。
“啥事?”甄鑫没好气地问道。
“没事,你们,嗯,继续……”
“有屁赶紧放!”
“你生气了?为什么?”阿黎奇怪地问道。
“没,我生什么气?有什么可值得我生气的?”甄鑫梗着脖子说道。
“好吧,那我先回去了。”阿黎站起身,毫不拖泥带水地离去。
“真的不能怪我……”蔡老二小心翼翼地靠近甄鑫。
“行,行,行!”甄鑫烦躁地挥了挥手。
“那,你还生气吗?”
甄鑫重新坐下,双手扶膝,望着渐墨的海面,摇了摇头缓缓说道:“我并没有生气,也没有资格生气。苟兄,已经拿出了他的所有,来招待我们了。”
“是啊……”蔡老二长叹一声坐下。
“他是担心我不满,才让你过来探我口风的?”
“是……嗯,不全是。”蔡老二支支吾吾地说道:“我,其实是想问下公子,接下去做何打算?”
甄鑫原先的计划,是离开小岛之后,先到苟家落脚,待稍稍稳定之后,多了解些琼州的情况,再决定下一步的计划与方向。
可是苟家现在这情况,如何落脚?
连明天的早饭估计都没有了!
甄鑫相信,凭着自己两世的知识,无论去了哪里,想养活阿黎与徐夫人,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可是,现在嗷嗷待哺的,还有苟家,至少二十多个人啊!
还不止是养活的问题,一旦要在此留驻,不仅得让他们有的吃,还得让他们有的穿,甚至得给他们今后找些活路。
这都什么事啊?
甄鑫清楚,苟顺这是在赌。
赌自己不会放弃他们,不会放弃这些孩子。毕竟自己曾经口头答应过他,会让他发家致富,会带着他奔向小康。
更何况,哪怕赌输了,他也不过付出一锅稀饭而矣。
虽然,这一锅稀饭,很可能已是倾尽他家里的所有。
真是打的好算盘啊,上了这苟贼的狗当了!
“先说说,他们家,是怎么回事?”
蔡老二叹了口气,悠悠说道:“此事,说来话……”
看着甄鑫不善的目光,蔡老二呸呸两声,说道:“我长话短说,长话短说……”
“苟弟他们家,算是南海土着,祖上以下海采珠为业,是属于疍民中的珠民。”
采珠人啊,难怪!
自秦汉起,这片海域便以南珠而闻名,因此称为珠母海。
珠民采珠,以长绳缚腰,携竹篮深潜海底拾取珠贝。不仅要在混沌的海底辨别珠贝,还得面对海上的风暴、海下的暗流,以及随时可能出现的毒海蛇、毒海蜇乃至鲨鱼。
耕海采珠,以珠易米。
好的珍珠,价值万金,可是绝大多数的售珠所得,都被官府或有官府背景的珍珠商人所获。
珠民付出的是随时可能消失的性命,得到的却是少的可怜的报酬。而且,还要承担加诸其身的重税。
相逢问疾苦,泪尽曰南珠。
历朝历代的采珠人,绝少病死或是老死,最终的归宿都是葬身于鱼腹。
可怜的是,一旦被定为珠民,便终身不能改业,而且是子孙不得受荐为官为吏的贱民。
“大宋立国之后,南珠正式成为定为进贡的物品,珠民的日子一年比一年艰难。百余年不断扩大的捕捞,使珠母海域已经几乎见不到珍珠了。官府便逼着珠民进入六七百尺的深海之中采珠,大批大批的珠民因此丧生。”
蔡老二苦笑一声,接着说道:“前十几二十年时,宋兵屡屡战败,对于苟弟他们家,反而是个转机。宋国官府没空搭理他们,他父亲便趁机脱离珠民身份,随着一群从福建迁来的倡优艺人,组成草台班子,在琼州四处以唱戏为生。”
“可是没过几年,元军又开始攻伐琼州,苟弟他父亲死于乱战之中,苟弟自此没了生路,只好做些不尴不尬的事。”
“那,他的那群老婆孩子,是他自己的吗?”
甄鑫对此觉得不可思议,苟顺贫穷他能理解,苟顺为了钱去做些劫持领赏的事他也能理解。可是这么一个穷逼,还要讨这么多的老婆,生这么多的孩子作甚?
又不是为了提高生育率!
蔡老二摇了摇头,说道:“那些老婆孩子,没一个是他的。”
“啊?”
“那些人,有些是已经死去的珠民家眷,他父亲在时便把他们养在戏班里。戏班散伙后,苟弟又收留了一些无处可去的女人孩子,便成了如今这个大家庭。”
喜当爹?
甄鑫惊诧莫明,“那有必要都收为老婆吗?还对外声称都是他亲生的?”
“这是他爹的遗愿,这样可以安那些女人孩子的心,而且现在的元国又不禁多妻。蒙古人上自大汗,下自普通人家,只要你有能力,娶多少老婆,官府都不会追究。”
还能这样操作?
甄鑫感觉自己如同华生般发现了一个盲点,不由地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嗯,现在不行,一个都还没搞定呢!
呸,我又不是渣男!
甄鑫定了定心神,把略带肮脏的念头暂时排出脑海。
“苟弟……嗯,苟顺为人,虽然胆小如鼠,又好面子,喜欢吹牛,却是个实在人。在这样的世道里,经常干些盗贼的活计却没杀过一个人,比我,强多了……”
他没杀过人,大概是因为根本不敢对人动刀子吧。
甄鑫默默地吐了个槽,说道:“行了,我知道了!回去跟姓苟的说一声,起码我得感谢下他今天的盛情招待,真心的!”
“其他的,明天再说吧……”
可是,又有谁能够知道,明天与意外,到底谁会先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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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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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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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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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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