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是看背影,倒是有那么几分出尘脱俗的意思。
起码此刻在云霜儿看来,这个小子才背影,似乎比以前高大伟岸了许多。
不,人不可能在一瞬间高大起来的。
是云霜儿内心中叶风的形象忽然间变的高大了。
叶风由于是背对着云霜儿,他并不知道此刻云霜儿在自己诵念完这首《竹石》后的反应。
他想看,又不敢回头。
除了心虚之外,也不想让云霜儿看到他此刻肿胀如猪头的正脸。
他心中感叹,网络小说的那些个主角,穿越到异界之后,随意的抄唐诗宋词装逼把妹,不仅没有任何心理压力,还乐的其中。
可是自己刚抄一首,就感觉跟做贼似得。
心中就像是熊大熊二两兄弟在打架似得,噼里啪啦的,心虚的不得了。
所以叶风不敢转身去看云霜儿在听到这首诗的反应。
“你……这首诗是你作的?”
云霜儿的声音终于从他的身后传来,语气中带着几分怀疑。
叶风微微侧头,道:“你以前见过这首诗?”
云霜儿默默摇头,道:“没有。”
叶风心中一安,道:“就是我作的。”
云霜儿没听出来叶风这话有蹊跷,她现在脑子有一点不够用,还沉浸在刚才叶风所做的那首诗里。
就算是亲眼所见,她也不敢相信,不学无术,玩世不恭的叶风,竟然在不到一盏茶的时间里,做出这么一首意境非凡的咏竹。
可是事实就在眼前。
她也算是博览群书,确实没有在哪本诗词合订本里见过这首诗。
这首诗足以流传千古,若是前人所作,不可能连自己都没有见过。
所以,云霜儿只能接受,叶风从小流氓变成大文豪。
见云霜儿又陷入了沉默,叶风终于转过身来,紫青色的胖脸,眼睛都小了许多。
他努力的睁大双眼,道:“霜儿,你觉得我的这首咏竹如何?”
云霜儿看着他恶心又丑陋的脸颊,点头道:“很好,很不错。”
“你现在相信我满腹经纶了吧!我都说了,这一年多我一直在博览群书,专研文学!我已经不是从前的叶风了,而是新叶风,你也可以叫我叶新风。”
“你……你确实令我感到很意外。你长大些后,就很少去墨竹轩了,最近十年,我只是偶然听师姐他们提起你干的那些坏事。
没想到,你……你竟然真的在看书。”
“恶霸只是我的伪装,其实我的本性是非常非常非常善良且好学的,只是我感到自卑,没有安全感,所以才用恶霸的身份来伪装自己。
也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时,我的内心之中会生出一种莫名的安全感,会褪下身上所有的伪装。
连师父他老人家都不知道我满腹经纶,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你可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说啊,这是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
叶风还是有些心虚。
万一自己不是唯一的穿越者,万一那个傅惊鸿是自己的老乡。
得知自己抄古诗装逼把妹,那自己还不当场社死!
云霜儿怔怔的看着叶风,她忽然觉得叶风很陌生。
又觉得这个玩世不恭的少年身上,充满着秘密,她生平第一次对一个男子生出了好奇之心,想看看,这个家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云霜儿还不知道自己现在有多危险。
她并不知道,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好奇之心,是非常恐怖的。
叶风担心云霜儿又让自己即兴作诗,跑到火堆前去照看埋在地下的叫花鸡了。
云霜儿坐在躺椅上,并没有再慵懒的躺着。
她口中轻轻的呢喃着:“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
反复低诵了几遍,越发觉得这首诗真妙不可言。
她又忍不住看了一眼蹲在篝火前摇头晃脑的那个猪头少年,表情渐渐有些迷茫。
竹楼外,二人很久没有说话。
只有木材燃烧爆裂的声音。
直到篝火渐渐熄灭,叶风欢呼一声,道:“好了!”
然后便用木棍将火堆的灰烬扒拉到一旁,很快就从火堆下方挖出了一个泥疙瘩。
一个时辰前埋进去时,还是稀巴烂的稀泥,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布满裂纹的泥疙瘩。
叶风用木棍夹着泥疙瘩放在竹桌上,笑道:“可以吃了。”
云霜儿皱眉道:“你确定这个泥疙瘩可以吃?”
“当然啊!这可是我最拿手的叫花鸡!”
叶风慢慢的敲碎了泥疙瘩,这时,云霜儿才发现,原来泥疙瘩里面竟然是一层烤的发蔫的大树叶。
叶风缓缓的解开树叶,顿时间一股浓郁的香味立刻扩散而出。
一只烤鸡出现在了竹桌上。
云霜儿妙目一凝,诧异的看着这只用泥巴烤熟的肥硕山鸡。
香,真香!
云霜儿从没有想过,一只鸡而已,竟然能香到如此程度。
叶风看着云霜儿有些愣神的表情,笑道:“怎么,你没有吃过这种做法?”
云霜儿摇头,道:“确实是第一次见。”
叶风道:“那你今天算是开眼了,这道菜的名字叫做叫花鸡,据说是叫花子发明的,这玩意就和人一样,别看外表它是泥疙瘩,很不起眼,其实内部都是精华。ωωω.χΙυΜЬ.Cǒm
霜儿,上次那五谷液你喝完了吗?赶紧拿出来,我去拿酒碗……”
很快叶风就拿着两个白瓷碗跑了回来。
云霜儿从储物袋中取出了五谷液,打开酒塞,倒了一碗,然后就不倒了。
叶风傻眼了,道:“给我来一碗啊,我都请你吃叫花鸡了,你咋还如此小气?”
云霜儿摇头道:“你身上有伤,不能饮酒,所以今天你喝不着五谷液。”
“啊?这都是皮外伤,算个屁啊!给我来一点,半碗就行……”
“不可以。”
为避免叶风喝酒,云霜儿将酒坛又塞到了储物袋中。
叶风耷拉个脑袋,坐在一旁生着闷气。
云霜儿才不理会这小子生不生气呢,她伸手轻轻的撕下了一条鸡腿。
轻轻的咬了一口,顿觉香味弥漫全身。
上次在叶风这次的烤兔,已经让云霜儿大开眼界。
没想到这小子竟然还会用如此古怪的方法做烤鸡,并且香味还如此浓郁。
这姑娘觉得很好吃,三两下就将香喷喷的吃完了,然后将叫花鸡往自己身边挪了挪,又撕下一大块,一口五谷液,一口叫花鸡,吃的别提有多美了。
“喂,你吃慢点,给我留几口啊!我是伤员,你不让喝酒也罢了,不能不让我吃肉啊!”
叶风见状,赶紧出言。
云霜儿想了想,扯下一根鸡翅膀丢给了叶风。
叶风接过,道:“这还差不多。”
云霜儿道:“剩下都是我的了。”
“额?什么意思?”
“你受伤的,不能吃太多,会不消化的。”
云霜儿给出了一个自认为很完美的理由。
叶风叫道:“这叫花鸡是我做的!你没搞错吧!”
“是你为我做的。”
“为你做的?”
“你不说要报答我昨天帮你赶走上官师姐,请我吃这……吃叫花鸡的吗?”
叶风愕然,忽然一拍桌子,叫道:“霜儿,我忍你很久了,你想独食啊?”
云霜儿随手将寒汐剑往竹桌上一丢,叶风的气焰瞬间蔫了下来。
“那什么,我也不是很饿,你喜欢吃就多吃点吧,一只鸡翅膀已经够我填饱肚子了。”
大丈夫生于天地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可是叶风却觉得,大丈夫应该能屈能伸,好死不如赖活,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在这个群魔乱舞的修仙世界,一定要审时度势,才能更好的保全自己。
叶风本来是想今天晚上好好补补的,现在被云霜儿一吓唬,叫花鸡山鸡大半都下了云霜儿的肚子,他就分得了一只鸡翅膀。
“吱吱吱……”
熟悉的嘲笑声又响了起来。
叶风与云霜儿循声看去。
不远处的竹林边缘,那只绿毛小兽似乎看到了叶风被一柄仙剑吓的差点尿了裤子,此刻这只绿毛小兽的姿势特别精彩。
蹲坐在地上,一只爪子指着叶风,一只爪子捶打地面,龇牙咧嘴,似乎是看到了生平中最好笑的笑话。
叶风的表情瞬间僵硬,整个人就像是石化了一般。
云霜儿看到一只如此拟人化的绿毛小兽,也觉得颇为新奇。
她听说天云山内的猴子很聪明,会嘲笑别人。
没想到这只绿毛小动物也如此的聪明。
叶风此刻简直气炸了肺,他暴跳而起,叫道:“死绿毛兔,又来取笑我!你真当本少侠是好惹的吗?”
气恼之下,将手中的鸡翅朝着绿毛小兽掷了过去。
绿毛小兽轻易的躲开,然后抱起那只鸡翅膀吃了一口。
大眼珠子立刻放光。
好吃!太好吃了!
活了这么多年,整天在山野中啃野果,生吃小动物,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香的烧鸡。
绿毛小兽就像是打开了一道全新世界的大门。
“还敢吃本少侠的鸡翅膀!我要把你做成叫花鸡……叫花兔!”
叶风不认识这种绿毛短尾小兽是什么,有点像松鼠,有点像兔子,只是胡叫而已。
看到叶风恶狠狠的扑来,绿毛小兽咬着翅膀,化作一道绿色的残影,冲进了竹林深处,瞬间便没了影子。
很快,叶风就垂头丧气的走了回来。
绿毛兔没捉到,还搭上了今天的晚饭。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霜儿,能不能再分我一根鸡翅膀?”
云霜儿看着如丧考妣的叶风,便将最后一根鸡翅扯下来递了过去。
“你和那只小兽妖认识?”
“我才不认识它,昨天忽然出现在这里,偷看我修炼,看我摔倒了,就嘲笑我!我就是为了追它,昨晚才被上官师姐堵在了竹林里!
昨夜你走后,它又跑出来嘲笑我……现在又来……等我伤好了,我肯定将它给捉了,先清蒸,再红烧,最后吃到肚子里消化成粑粑拉出来喂鱼,我再把鱼捞上来吃了!方能解我心头之恨!”
看着叶风扭曲的脸颊,云霜儿看得出,这小子对那只绿毛小兽有着极大的怨念。
云霜儿道:“你自己小心点吧,它的动作迅捷如闪电,智慧很高,应该是一只开了灵智的兽妖。”
“兽妖?”叶风闻言微微一怔。
他对兽妖的了解不是很多。
这个世界可不只有人类一种智慧生物,人,兽,妖,鬼,精,灵,怪等共存于世。
由于星罗峰乃是云海宗的总坛所在,一般情况下,这些乱七八糟稀奇古怪的妖精,是不敢靠近这里的。
叶风也只在刚从坟墓里爬出来的那个夜晚,看到了漂浮在乱坟岗周围阴灵。
本以为那只绿毛小兽,只是跑的很快,有些聪明的绿毛短尾兔。
听云霜儿这么一说,叶风也觉得不对劲。
自己的修为可不低,昨天晚上连紫青神剑都用上了,都没有对那只绿毛小兽造成任何的伤害。
现在想来,这小家伙没准还只是一只开了灵智,不知生活了多少年的兽妖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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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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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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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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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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