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梅那个利已主义者,指不定在哪儿享受呢。
等哪天手里的钱花光了,自然就会回来的。
林初夏可不相信李红梅会被人贩子抓。
“李冬梅嫁人了?”林初夏还是对这个比较感兴趣。
“啊,这事你也不知道?”孙兰兰两眼冒光,明显更兴奋了。
“我跟你说……”
孙兰兰又把李冬梅未婚先孕,男方家因为她有孕,说好的三转一响也不送了,就想着空手套白狼的事跟林初夏说了。
一听对方姓张,林初夏就知道那天她没看错,这俩人还真走到一起了。
林初夏觉得有意思。
李红梅和李冬梅姐俩想嫁城里人的决心她比谁都清楚。
只不过张文斌那个烂人,李冬梅识人不清,林家怡这个重生回来的不可能不知道。
看来她那个好姐姐也巴不得看热闹呢。
李冬梅和张文斌?
倒也般配。
知道是张文斌,这些事就不意外了。
是张家人能干得出来的事。
“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林初夏好奇。
按照张家的尿性,就算做出这样的事,张文斌也应该捂的严实,不至于嚷嚷的满大街都知道了。
孙兰兰嘿嘿一笑,“我知道的这么清楚,还不是你那好姐姐,哎对了,你最近可别想着回娘家,你那娘家现在可乱着呢,回不得。”
林初夏点点头,“不回。”
得到她的保证,孙兰兰才继续道,“你是不知道李家有多奇葩,张家应答的三转一响因为李冬梅怀孕不给了,李家不找张家去出气,反而让李光远出钱给妹妹买三转一响当嫁妆,说什么李冬梅没有三转一响,嫁到张家挺不起腰杆来,她不想闺女受委屈,说什么嫁妆也得添上,李光远这两年倒卖菜是赚了点儿钱,他也是个爱护妹妹的,李老太太让他买,他还真就没二话,家底都要拿出来了,可林家怡不干了,和李光远打的脑浆子都要出来了……”
林初夏能想象那个画面了。
先不说林家怡本就自私自利的性子。
李家远是她丈夫,她丈夫赚的钱自然也是夫妻俩的,李老太太让他们给李冬梅添置嫁妆,这本也不算什么事。
毕竟嫁妹妹,当哥哥嫂子的给添置一份嫁妆也应该。
坏就坏在李老太太这狮子大开口。
这年头三转一响是那么好买的?无异于后世说的要车要房。
李光远的钱在林家怡眼里就是她的,怎么可能全给小姑子买了嫁妆?
而李老太太那边,一个是养子,一个是亲闺女,自然不会让亲闺女受委屈了。xǐυmь.℃òm
“后来呢?”
林初夏知道李光远的德性,被他妈PUA的眼里只有老娘和妹妹。
就是不知道林家怡的脾气在了手底下有没有占到便宜。
“后来?”孙兰兰夸张的瞪大眼睛,“你是猜不到,我也猜不到,都说咱们农村重男轻女,我还是头一次见重女轻男的呢,李老太太见林家怡和李光远闹的厉害,而李光远也有点儿犹豫,竟然放话,林家怡再拦着就让他们离婚,我的乖乖,你是不知道现在大青山村和小青山村是怎么看李老太太的了,真是说什么的都有。”
林初夏心里冷笑,还真是李老太太能做出来的事。
在她眼里,李光远这个养子就是他们李家的牛马,给他们家做贡献的。
…………………………
大青山村林家
林母看着翻箱倒柜一刻不停的外孙子,对炕上的林家怡道,“我说你在娘家待这些日子也差不多了,哪儿有总在娘家住着的?”
林家栋这都高二了,上完高三考不上大学,也该张罗着说对象了。
要知道家里有这么个大姑姐动不动就回娘家住,谁家闺女愿意嫁过来。
林家怡在炕上嗑着瓜子,不在意的道,“住娘家怎么了,我不想回那个家,一到那个家里就来气,李光远不是光听他妈的吗?不是想让我离婚吗?这回我就成全他,让他跟他妈过去。”
一想到辛辛苦苦赚来的钱都被小姑子给拿走了,她结婚都没有一转一响,林家怡就恨不得撕了李冬梅的脸。
早知道她就不该给李冬梅出那主意,张家看不上她,让她难受一辈子算了。
林母一听她这话声音都拔高了几分,“什么离婚?离婚你去哪儿?我话先说下,你弟还没结婚呢,你可别给我干这丢人现眼的事。”
“我怎么丢人现眼了?你不知道李光远的妈都干了什么吗?”
林家怡从来没听她妈说过这么重的话,眼圈顿时就红了。
“我知道,您这是嫌弃我了,在您眼里,家栋最重要,可我也是您闺女,我现在过的什么日子您不知道吗?行,您要真是觉得我丢人现眼,我死了算了,也绝对不回来给你们添堵……”
林家怡说着话就要下地穿脚,林母也觉得话重了。
她这闺女从小脾气就大,真有个好歹,也是她心疼。
“你看你这脾气,我就是觉得你离了婚带个孩子日子不好过,还不是为你着想。”
她把林家怡劝到了炕上,又轻声细语的道,“怎么说李光远也是个能干的,李老太太还能活几年,到时候她两眼一闭,家里还不是你说了算?不过这件事咱们也不能这么算了,回头周末你弟回来,我让他给李光远递个信,把人叫来让你爸跟他好好说道说道,以后的钱到底归谁。”
“这还差不多,”林家怡说到这儿眉头又皱了起来,“说了也白说,他妈一句话,就算钱在我这儿,也能给扣出去,这次不就明摆着。”
“那还不好说,以后你手里有了钱就给我,妈帮你攒着。”
林家怡闻言眼眸闪了闪,“再说吧,不过还得让爸出面,不离婚可以,以后不能让他再听老太太的,要不然这日子我是真不想跟他过下去了,就那个窝囊废,我是多看都心烦。”
林家怡再不想承认也明白了,上辈子李光远能成为人人尊敬的李总,多半都是林初夏的帮衬。
要不然就凭他,干一辈子也就是个卖菜的。
说到底,她被林初夏给骗了。
林母也无比的后悔,“当初我看李光远就不行,偏你说他是个有大本事的,说起有本事,秦阳那个大学生不是本事更大?偏你跟着了魔似的,非要嫁给李光远,现在好了吧,光看着老二那边过好日子,那还是个没良心的白眼狼,一点儿都不知道帮衬着家里……”
林家怡转过身,一点儿也不想听这些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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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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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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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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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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