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是这个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有限,没有太高标准的消费能力。
如果人们手里的钱再多一点儿,她都怀疑百货大楼会不会弄点国外的奢侈品过来卖。
一直到两只手都提不下了,这才满载而归。
到家秦阳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午饭。
看到林初夏的新造型,人都跟着愣了一下。
林初夏冲他甩了甩头发,“怎么样?好看吗?”
说实话,秦阳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媳妇儿。
黑长直的林初夏,美得温婉大方。
此时的媳妇儿,披散着一头大波浪,眼眸明亮,红唇艳丽,美的带着一种攻击性。
他先点了点头,“好看,”目光又落在她的唇上,“今天的口红怎么涂的这么多?”
林初夏哈哈笑了起来。
她之前的口红是淡色的,今天为了配发型,特意买了大红色的唇膏。
这个男人,不会觉得口红涂多了颜色就深吧?
几步走到男人面前,踮起脚尖对着他的俊脸吧唧一口。
“不是涂的多,这是我新买的唇膏,好看吧?”
秦阳抬头,借着林初夏身后的窗户,清楚地看到自己脸上一个口红印子。
这模样……
宠溺一笑,“也好看。”
…………
说好看的秦阳,直到下午才真正明白什么好看,什么叫美得具有攻击性。
林初夏黑色西裤,鹅黄色真丝衬衣,外边罩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
脚上踩着细跟高跟鞋,头发半拢,烈焰红唇……
秦阳连忙去翻自己的公文包,掏出一沓大团结给她,“媳妇儿,今天上午发的工资,你都拿去买新衣服穿。”
林初夏看着他亮晶晶的眸子,毫不客气地接过了那沓钱。
她现在手里有钱,可以说很有钱,从不缺钱花。
可秦阳一直保持着发工资上交的觉悟。
只是每次上交工资的时候,都没有这次目标明确。
林初夏莞尔一笑,“谢谢老公。”
她不缺钱,缺的是秦阳对她这份无限宠溺又纵容的心。
……………………
下午到了秦家村,难得秦母也不在家。
不过他们从村口过来的时候已然发现秦家村的变化。
在他们家农资商店旁边,新盖了一排房子。
那房子看着盖的简陋,没有窗户和门,更像临时搭建的棚子。
不过却围了院子,院门口热热闹闹的,有不少村民推着自行车带着菜筐进出。
林初夏已经猜到了那是哪里。
林初夏没有在家停留,换了一双平底鞋就出了门。
秦阳眼巴巴的跟在身后,一脸幽怨的看着媳妇儿的后脑勺。
她刚才换完鞋出门的时候,连个眼神都没给他就出了门。
估计一进村就又把他给忘了吧。
不过媳妇儿忘了他没关系,他追上她的脚步就好了。
听到身后有动静,林初夏扭头看了一眼,一脸的意外,“秦阳,你怎么跟出来了?”
秦阳:“……”
他就知道,他没猜错。
林初夏马上恍然,笑着去拉了一下他的手,“我逗你呢,我就知道,你肯定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走了,正好看看村子里的变化,咱们秦家村,真是一天一个样。”
秦阳的指尖还残留着她的温度,虽然知道她在哄自己,唇角也勾了起来。
“秦家村的变化都有你一份。”
林初夏扭头,“也有你的一份,你给我莫大的支持。”
俩人先去了农资商店,果不其然,秦母也在这里忙活。
她不识字,但简单的数字还认识,记性也不错,就算卖不了东西,有人拉化肥这些东西的时候,她也能帮忙着个眼。
这些日子大棚里的菜正当时,追肥的,打药的,插架杆的……,商店每天人来人往,忙的不行。
这会儿秦母正看着俩人拉化肥,看到他们进院,秦母笑着开口,“刚才就听你二大爷说看到你们车了,我正想着忙完这会儿回去看看呢。”
她目光都落在了林初夏身上,眉眼都笑成了一团,“夏夏这一身可真好看。”
林初夏上前挽着秦母的手臂,“好看吧?我也给您买了新衣服,一会儿回家试试。”
秦母顿时脸一板,“哎呀,你这孩子,不是说过了,不要给我花这钱了,我衣服够穿的,上次你给我买的布还没做呢。”
虽然板着脸,可那眼底都是笑意。
“二婶,林总不差钱,给您买您就穿,谁有您这福气啊。”
买化肥的小伙子跟秦阳说着话,突然转头笑着道。
秦母顿时又笑的见眉不见眼。
可不是,现如今秦家村谁不羡慕她的福气好。
林初夏在农资商店转了一圈,根据商店的经营情况,也能看出如今秦家村蔬菜大棚的发展。
这样的局面几乎超出她的想象。
她听着隔壁那边热闹,也知道确实是他们秦家村的菜站,和秦父秦母打了声招呼,就要过去看看。
秦阳还想跟着,秦母把人留了下来。
小儿子和小儿媳妇都回来了,今天晚上她得做点好的。
让秦阳帮着秦父看店,小老太太从柜台里拿了钱就去买肉买菜。
那一双小脚走起路来几乎都带风。
林初夏冲秦阳挤了挤眼睛,笑着去了隔壁的菜站。
门口交菜的村民看到林初夏,都热情地和她打招呼。
“林总回来啦!”
“林总!”
“林总来把豆角吧,这是我们家大棚刚下来的,第一茬的豆角最整齐,还没打药呢。”
“林总,尝尝我们家的黄瓜,顶花带刺嫩着呢。”
“林总,来把青菜回家炒着吃。”
“小林今天可真好看,看着就是当老板的样,你们这些臭小子,这么多菜,让小林怎么拿?把衣服都蹭脏了,来婶儿给你个筐。”
她的话引来众人一阵大笑,“李婶,我们的菜林总没法拿,你想没想过林总怎么背筐?”
女人脸色微微一僵,马上又笑了起来,“嗨,这还不简单,你们把菜放筐里,一会儿我给小林背家去。”
她这话一落,这人一把豆角,那人两根黄瓜,不一小会儿筐都装满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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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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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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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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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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