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夏喜欢这种感觉,似乎这才是年轻人应该有的感觉,而这种感觉也只有秦阳能带给她。
那种身体与灵魂碰撞带来的极致感受,让她也迷恋起来。
只是关键时候还是没有丧失理智。
费力的从枕头底下摸出个小东西在男人面前晃了晃,“把这个戴上。”
秦阳看着她拿出来的小袋子,隐忍的皱眉,额角的汗水滑落,声音带着丝沙哑,“什么?”
“防止怀孕的。”
秦阳一怔,幽深的眸子看了她片刻,见她眉眼间全是媚意,全身都透着粉红,还能惦记着这事?
不耐烦的抓过小袋子,牙齿叼住一角,一扯……
随着他的动作,脖颈间绷直的青筋连带着锁骨,性感的不像话。
林初夏吞了吞口水,要命啊!
…………
不知过了多久,一只雪白的手臂攀上了男人的肩,语气慵懒。
“饿狼,够了没有?”这都第几次了。
男人看着她泛红的眼尾,娇媚动人的模样,低头吻了上去。
不够,抱着朝思暮想心尖上的人,做着如此亲密又爽快的事,怎么能够呢……
………………
西北清晨的阳光更加明亮,调皮的透过窗帘照在了被子上。
窗外已经纷纷扰扰,工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秦阳的生物钟早让他醒了过来,不过并没有着急起床,撑着脑袋看着怀里睡得小脸红扑扑的女人。
怎么看都看不够呢?
想起昨晚女人被闹急了说的那些荤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
他一个大男人,还是头一次听女人说荤话,这妮子,也不知道从哪儿学的。
还别说,她的荤话和单位那些男人说的真不一样,就、挺有意思的。
见她睡着的睫毛格外的长,又想到她那双水汪汪的杏眼,秦阳忍不住伸手碰了碰。
却不想把她弄醒了。
林初夏皱了皱眉,扒拉下他的大手按在怀里,还带着未清醒的鼻音,“祖宗,饶命吧……”
秦阳一张俊脸爆红。
她就那么把他的手抱在怀里,而他的感觉却是……
这妮子,真是勾人又不自知。
无奈的起床,再躺下去他怕是也躺不住了。
亲了亲她的小脸,“你再睡会儿,我去食堂把早饭打回来。”
“嗯,”林初夏闭着眼睛应了一声,“多买两个鸡蛋,”她要补充蛋白质,哦对了,秦阳也得补补。
秦阳买回早饭,林初夏也醒了,等知道他今天会休息一天,陪她四处逛逛,彻底精神了。
“你们附近有没有什么风景不错的地方,或者一起去城里逛逛,我想给家里带点特产回去,”林初夏一边吃饭一边打算着。
秦阳宠溺的看着她,说什么都应好。
林初夏笑着拍了他一下,“傻了?怎么什么都是好好好。”
秦阳被她笑的不好意思,“今天的假本来也是领导知道你来特批给我的,当然你说什么是什么。”
“那就去城里逛逛吧,顺便看看四周的风景。”
林初夏吃完饭就开始收拾,换了一件毛呢大衣,昨天光顾着装逼了,穿风衣确实有点冷。
又给秦阳找了一套衣服,都是她这次带来的。
秦阳平时都是穿工服,自己的衣裳也就那么一身,还是刚参加工作那年买的,不管款式还是质量,远不及林初夏带来的。
她有钱了,就想给他也花点儿。
对一个63块钱工资,能给她60块钱的男人,她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等秦阳换好衣服,有些拘谨的站在她面前时,林初夏的眼睛都亮了。
“秦阳,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帅!”
一身新衣的秦阳,比商场里模特还板正,真是养眼又养心啊。
这钱花的,太值了。
秦阳咧嘴一笑,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脯。
原来媳妇儿也是个爱颜色的,说他长得帅,也就是说她店里请的那几个男人没有他长得好?
秦阳照了照镜子,确实比穿工作服精神,看来以后要多往这方面打扮,媳妇儿喜欢。
俩人直接坐公共汽车去了城里。
昨天喝的高粱酒,林初夏觉得不错,贺老爷子喜欢喝酒,秦父最近身体养的也不错,偶尔也喜欢喝上一杯,还有李健、许昌平那里……,这么想着,林初夏多买了几瓶酒。
看到有卖羊皮的,挑了几块成色好的准备送给秦父秦母做羊皮大衣,羊皮褥子。
秦父身子虚,冬天怕冷。
哦,对了,也要给苏奶奶一块。
还有特色小吃,好姐妹孙兰兰必须安排上。
林初夏想买的东西不少,两辈子手里都没缺过钱,买东西从不算计。
只不过她看上什么,该付钱的时候总有一只大手先一步把钱递过去。
就连她不经意间多看两眼的银镯子,秦阳也要毫不犹豫地买。
林初夏拦住了他付钱的手,拿起银镯子又瞧了瞧。琇書網
这镯子一看就有年头了,半指宽,上边福字祥云花纹。
秦阳以为她舍不得钱,在一边道,“喜欢就买,我觉得这镯子很漂亮,”林初夏白,戴镯子肯定好看。
林初夏看向卖镯子的男人,“你这镯子哪儿来的?这可不是现在该有的玩意儿,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是……”
她看了看四周,一条偏僻到人都很少走的巷子,实在不是卖东西的好地方。
西北这边盗墓贼可不少,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她能要,真是墓穴里出来的,多少钱她也不要。
戴着那些东西伤气运。
男人马上明白了林初夏的意思,连忙摆手,“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我老娘的东西,我老娘看病要花钱,家里实在拿不出,这才把镯子拿出来卖,我老娘还活得好好的,真的,不骗你。”
男人的皮肤本就有些黑,这一着急,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你这镯子卖几天了?你老娘什么病?”林初夏又问道。
男人看了看秦阳,又看了看林初夏,“我娘总是心口疼,村里赤脚医生给看过,开了药也不管用,后来说要去城里的医院检查,听说城里医院开销大,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姑娘,我跟你保证,这东西绝对是我家里的,我们祖祖辈辈本分人不可能干那种阴损的事情。”
见林初夏表情淡淡,他又接着道,“这镯子我卖三天了,你要要给我4块钱好了,我不收你5块钱了。”
林初夏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对秦阳努了努嘴,“付钱,给他5块。”
秦阳爽快的给了他5块钱。
男人惊喜的接过来,千恩万谢的。
等人拿着钱走了,林初夏把镯子交到秦阳手里,伸着一双洁白的皓腕让他给带镯子。
秦阳有些不好意思,这边确实挺偏僻,可不远处也有人走动,他们这举动会不会太亲密了一些?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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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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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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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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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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