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旁边吃了的饭菜,再看安安静静坐在炕边,花朵儿一样的林初夏,秦母更满意。
她那儿子性子孤僻,这么多年说给他提对象连个反应都没有,甚至还说出什么秦家有壮壮传宗接代就行了,不要指望他。
知道儿子事业心重,为国家可以奉献一切,她也为儿子感到骄傲。
可个人情感上,哪个做妈的不想子女成家立业,圆圆满满的。
这次好不容易儿子同意了结婚,没想到林家又闹了换亲的事。
几经周折,这亲事终于成了。
看小儿媳妇这模样,确实比林家老大长得还要好,饭菜她是故意让儿子给儿媳妇儿端的,希望小儿子看到花一样的媳妇儿也满意。
她不求儿媳妇儿能拴住小儿子,只要俩人能和和气气过日子,过个一两年再添个一儿半女,她这做妈的也算对得起秦家列祖列宗了。
秦家热热闹闹的办婚事,这会儿林家就冷清多了。
林父林母带着小儿子特意赶在晌午前回了家,就想着跟着小女儿去秦家赶午饭。
毕竟秦家的条件摆在那儿,席面怎么也得比李家强。
她都看到了,李家除了大锅炖菜也没别的,就连馒头都是掺了玉米面的二合面馒头。
结果到家冷冷清清,再进屋哪里还有小女儿的身影,就连她的嫁妆都没了。
没等她问呢,邻居家的二弟妹过来跟他们说秦家来人接亲了,开着拖拉机来的,林初夏那个白眼狼已经跟着秦家接亲的走了。
林母是憋了一肚子没气撒啊。
“妈,要不咱们追二姐去吧,或许还能追上,”林家栋揉着肚子开口。
早晨都没吃饭,又忙活了大半天,他这肚子都饿扁了。
“追什么追?你那两条腿能追上四个轮子的?”更何况这都走了小半天了。
“那怎么办?”林家栋的怨气更大了,“我说早点走您非得呆在李家不动,我说从李家吃您也不愿意,合着就想着回来饿肚子呗。”Χiυmъ.cοΜ
“谁知道你二姐那个死丫头这么着急跟人家跑?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没有娘家人跟着,她脸上有光还是怎么的?活该被婆家看轻。”
林母嘴上说这话心里也有些埋怨大女儿,本来她算计着能赶回来的,谁知道到了李家大女儿拉着她舍不得让她走。
刚出嫁的女儿,她也有点儿舍不得,就这么把时间耽搁了。
不过最让她生气的还是二女儿,多等一会儿会死吗?
热热闹闹了一天,到了晚上才真正清静下来。
说起来当地不是没有闹洞房的习俗,只不过秦阳性子冷淡,一年回不了几次家,在同辈里结婚最晚,在小辈里年岁又长,没人敢闹他的洞房。
吃过晚饭洗漱后,林初夏就回了房间。
这一天她过得中归中矩,没有着急在秦家人面前表现。
林家做出那些事,不管她这会儿如何表现,只会显得虚情假意,倒不如做自己,日久见人心。
炕上刚刚大嫂已经进来帮忙铺好了被褥,新婚第一夜要由全福人来铺床,大嫂有壮壮,父母健在,就是村子里名富其实的全福人了。
一红一绿两条被子,都是秦家准备的,一看就是新棉被。
这会儿不兴什么双人被,就算新婚夫妻也是两床被子。
林初夏爬上炕,脱了外衣钻进绿色的被子里。
起得早,忙活了一天,她也有点儿累了。
她倒没担心秦阳过来怎么着,据她所知,上辈子林家怡新婚夜就没圆房,因为这个,三天回门在娘家哭闹,想让娘家人给做主。
只是这种事娘家怎么做主?
更何况结婚第二天秦阳就去了外地,总不能把人叫回来跟自家闺女圆房吧,林家人就算再霸道,也丢不起那个脸。
这么想着,林初夏心安理得的闭上了眼。
不一会儿,门又打开,男人的脚步看到屋子里的情形时顿了一下,也只是一下,就走了进来。
把提进来的暖壶放在桌子上,倒了半杯开水晾着,以备晚上想喝水时兑着喝,然后才关了灯上炕。
林初夏并没睡着,秦阳进屋时她就听到了,就是没睁眼,免得尴尬。
总归明天他就要走,挨过今晚就好了。
一想到以后这个房间就是她一个人的了,林初夏就开心。
今天短暂的相处,发现秦家人都很好处,公公婆婆都是和善的人,大哥也憨厚正直,还有可爱的壮壮,就是大嫂似乎有点儿……
林初夏知道,林家结婚前这么挑事,还要了那么多彩礼,任谁心里都会不舒服。
秦家可还没分家呢。
林初夏不在意大嫂的态度,以后相处的来就多交往,相处不来她打算做的那些事也影响不到大哥大嫂的利益。
这人和人之间,只要没有利益冲突再怎么样都生不起事端来。
黑暗中悉悉索索一阵响动,林初夏睁开眼,借着窗外的月光,看到身边的人几下子脱了衣服钻进被子。
两床被子铺的有点儿近,林初夏被小小的挤了一下。
她又往旁边动了动。
她这一动,身边的人停了一下,顿了两秒又鼓囊进被子里。
终于静了下来,林初夏松了口气,听着身边的呼吸声,均匀又沉重,不禁感叹,年轻人身体素质就是好。
上辈子她病的那几年,呼吸都是浅浅的,也比正常人急促了一些,偶尔还要做个深呼吸,她就特别羡慕那些拥有强健体魄的人。
这段时间她一直喝灵泉水,身体素质明显好多了,希望这辈子能健健康康活久一点儿。
她这还畅想美好人生,被子突然被拉开一角,还没等她反应,一个火热邦硬的身子贴了过来。
林初夏:“……”
大手揽住她的腰身,另一只手开始扯她的衣服。
林初夏???
这发展不对,不是说这男人有毛病,所以结婚当晚才没和大姐圆房,后来更是带回来一个孩子,大姐一辈子都守了活寡吗?
没等她想明白,她人已经被男人翻身揽在了身下。
林初夏!!!
大哥,这一本正经的,您是在执行任务吗?
到这会儿她也明白了,不管是上辈子信息有误,还是这辈子有什么不知道的缘由,秦阳和她了解的并不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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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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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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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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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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