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穿越种田从成立教派开始>第655章 来自节度使的致敬
  周宇带着2万4的骑马步兵教兵,3500名延寿教骑兵,2万骏骑军往昭义军的方向走。差不多5万人,看起来场面十分浩大。

  因此昭义节度使狄鸿熙的亲信直接被吓到直接往回跑,但延寿教的侦骑也没有对他进行追逐,而是按照自己的速度前进。

  狄鸿熙吃了一惊,不知道这延寿教的来意是怀着善意还是歹意,想了想觉得既然距离不远,还是自己亲自去看一看,眼见为实。

  狄鸿熙带上人从下午开始骑马奔驰到了傍晚,才看见了延寿教的大军。

  西落的太阳在天空中留下霞光,东边的天空是一片逐渐变深的青色,而西边的天空仍然在天上的云层中映着太阳的光辉,一种可以直视的温暖的橙色。

  在这样的景色下,狄鸿熙眼中的延寿教军队半边身体在已经有些暗淡的橙色光芒中,半边身体藏在模糊不清的影子中,向南前进。

  他们数量庞大,所有人全都骑在马上,后面还有马车辎重跟随。但和胡人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驱赶牲畜同行。

  大批可以移动的牲畜是胡人取之不竭的后勤来源。渴了喝马奶牛奶羊奶,饿了看哪只牛羊伤了蹄子或者萎靡不振会拖慢行军速度,就把它宰了吃掉。

  但这种当前历史条件下的“优越”后勤方式,在离开草原之后就不行了。游牧民族为了能维持这种后勤供应方式,甚至想让南面的田地都长满牧草。但实际上一旦遇到大河流没办法过河,他们带着的牲畜就成了累赘,反而成了拖累。

  放弃它们继续进攻,还是想尽办法把它们带上呢?

  因此,许多游牧民族,在进攻到中原地区的时候尚且还能稍微适应,再往南,面对绵延的高山和到处都是的溪流、小河等等水网,他们开始变得不适应。

  不同的地理环境下催生的蚊虫散播他们从来没有得过的疾病,没有免疫力的他们可能还没倒下,他们的牲畜就死了一大片。

  然后他们狼狈地在大胜之后又莫名其妙地大败,退回了草原。中原又被农耕民族夺了回去,然后再一直等到下一个动乱轮回的开启。

  许多人会以为这是原本穷困的游牧民族在抢到了大量财富之后,失去了拼命作战的勇气,变得懦弱导致的。

  实际上,地理环境、生态气候所制造的无形天堑一直都存在,而且千百年如一日。

  那些没有天然地理环境保护的农耕民族,没有“战略纵深”的农耕民族,大多被只会劫掠的游牧骑兵、渔猎蛮族所征服。

  这个世界的历史上,野蛮征服文明从来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只有这片土地上的地理环境,用不断泛滥的河水凝结了人民共同的意志,锤炼了他们协作抵御灾难的组织能力。最终这些不断泛滥的河水,也帮助他们抵御了游牧民族千百年。

  苦难、灾难并非都是坏的,他们在磨炼、团结民族的功能上丝毫不弱,甚至有一种优胜劣汰的天然法则在残酷地起着作用。

  游牧民族、渔猎蛮族过得比农耕民族更苦,那他们就更坚韧,能能打。

  比起那些不用劳作,一年四季都温暖地不用穿衣服,树上结满了甜甜果实,只要摘下来就能吃饱喝足的地方来说,热带民族比游牧、渔猎、农耕民族幸福得多,他们可以躺平了睡大觉。

  但是,他们因为不用操心饿肚子的事情,自然就分裂成一小撮一小撮,没有外力的威胁,没有大政权才能治理的河,没有大政府才能抵御的游牧和蛮族入侵,他们就没有了大一统的需求。

  最终会在千百年后,被更恶劣环境里催生的更坚韧的民族所击垮。要么消失在历史的漫漫长河里,要么成为奴隶,从领地、文化到思想上全面地被殖民。

  周宇看过历史、读过历史、学过历史,地理方面也有涉猎,因此他深刻地明白,如果要让草原上的游牧民族消失,那就必须让他们依赖一个统一的大政权,无法离开它。

  它必须要有比让牧民们四处游牧更好的生活,让他们安定下来,过上更好的生活,才能打破不断在遭遇灾害之后,游牧民族为了生存不得不往南进攻,用掠夺来求存,不得不开战、入侵的千百年历史循环。

  所以周宇第一件就是要开始改变骑兵行军的时候需要带上牲畜一起行动的“传统”。

  如果是农耕民族的马车,确实不堪用。但在冶炼和锤锻技术通过周宇的干预进步之后,现在延寿教造出来的马车已经耐用得多,轮子也不是木制的那种坏地很快的类型。

  用久了马车仍然需要修,但是只要动手更换零件就能立刻修好的马车、牛车,已经和普通马车、牛车不在一个比较等级上了。

  它代表了军队不用为了照顾牲畜而必须找有大量水源的河流或者茂盛牧草的地区来行动,只是这一点,就代表了整支军队综合战斗力的提升。

  而未来草原上的商业行为,也不用因为要卖一些皮和毛,就把一大群牛羊慢慢地赶到目的地去,现场把他们全卖给别人,让他们再去宰杀、剃毛、剥皮制作了。

  草原上有了足够结实的马车,他们就可以在自己的家里宰杀、剃毛、剥皮、加工、存储,甚至进行更多的精细加工,给产品增添更多的属性,卖得更贵,利润更高。

  更大的赚头意味着可以喂养更少的牲畜就能负担起一家人的生活,更少的牲畜意味着定牧是可行的,牧民们不用被迫赶着畜群而追逐水草四处游牧。

  那么,只要定牧被执行下去,牧民们就可以打井、接水、建造房子,过上和农耕民族类似的生活。游牧民族的传统也会在这种环境下变成勤奋工作,获得积蓄并且过上更好的生活。

  周宇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让草原上的胡人和兴汉人在同一个大帝国之下还能不分裂。解决千百年北面游牧不断入侵,一次次打断兴汉这样的农耕文明进程的事情。

  归根结底就是解决交通运输的难点,打通贸易后,鼓励草原本地依托本地自然资源来深加工产品,和兴汉南北方进行贸易,各取所需。

  贸易说是赚钱,其实说穿了如果大家都觉悟拉满,所有人都无偿地进行努力进行生产,然后按需分配,都能得到充足的商品,那还要钱干嘛?

  货币只是一种帮助社会资源分配的手段,周宇只要解决好草原的交通难题,在主持社会资源分配的时候做到尽量公平,而不是对某部分群体进行歧视和剥削。

  而他的后代可以延续一部分“优良传统”,那他建立的王朝,不能说不会“生病”,但至少这个王朝的寿命肯定要比历史上其他的王朝更久远是肯定的。

  周宇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但任谁也不会愿意自己建立的王朝“二世而亡”。因此他在踏出每一步的时候,不能说深思熟虑处处完美,但至少都是思考过未来,把眼光看到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的。

  而那些征战天下取得江山的第一代皇帝,没有一个像周宇这样看到过许多历史,懂得其规律,然后从一开始就规避一些“王朝绝症”的。

  就譬如此时,当周宇从无人机上发现了有人在窥探大军,而此人就是昭义军的节度使狄鸿熙时,第一时间就做出了反应。

  此人必须投降自己,如果他坚决不投降的话,延寿教也不能和他的军队起冲突。

  这是昭义军这个群体的特殊意义导致的——他们是抗击外虏的第一线。

  在所有兴汉人的眼里,他们天然就是兴汉国的保护者,是自带光环的正义群体。

  这一兴汉人的认知就算是周宇也不可能去扭曲去改变,它几乎改变不了也不必改变。

  可正因为他们自带的正义性,如果周宇和他们起冲突,自然就成了反派。千百年后都仍然会有人为昭义军在延寿教的进攻下溃不成军、瞬间覆灭而扼腕叹息,为这一支忠义之师叹息、追魂。

  就因为他们在人们眼中是正义的,所以就算你周宇打下了前所未有的疆土,是旷绝古今的帝皇,也无法抹去这个污点。

  而反过来,如果他们投降了周宇,而不是惨烈地战败,他们身上的正义光环就会瞬间覆灭。百年后的史书上会记录一段他们的经历,可是千年后,在更多的历史填充挤压下,他们的名字会愈发默默无闻,甚至都没多少人清楚他们曾经艰难抵抗过北原许多年。

  可是,如果不是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而是现在去问昭义军的将士们,他们是愿意现在就战死,然后流芳百世,还是千百年后默默无闻地,没有什么人在意他们全都活了下来而且在一个大一统的和平国家中过上了越来越幸福的生活。

  你猜他们会怎么选?

  周宇不用猜,他亲自替他们做了选择。

  他做的就是骑着马,只带了两个侍卫,然后一路跑到了昭义节度使狄鸿熙的面前,在他们好奇又警惕的视线中,笑着打了声招呼:

  “狄节度使吗,我就是你可能刚刚听说过名字的周宇。”

  狄鸿熙原本以为这是延寿教的哪个使者。他们现在离延寿教的大军还有颇远,对方只有三骑过来显然不是过来作战,因此他也等在了原地。

  却没想到等到的竟然是那个已经据说已经拿下了北原首都、北原皇室和所有兴汉堡垒的周宇。

  狄鸿熙很想质疑,毕竟这么一个年轻人……可是他的心在告诉他,他没必要质疑,做下这样一件惊天大事的人,不是年轻人难道应该是一个老头子吗?

  别说老头子了,哪怕是中年人也只会瞻前顾后,根本不会把一支大军投入到草原上,去做这种哪怕只是听就令人疯狂的大事,还做成了!xiumb.com

  就是他,肯定是了。

  狄鸿熙感慨万千地在马上抱拳低头道:“周将军乃是英雄,作为兴汉人,我狄某及昭义军上下向你致以万分敬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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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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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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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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