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玉姣说话开始,众人的注意力,就被玉姣吸引了。
女子容颜盛雪,在这花灯旋转出的斑斓光影之中,一袭荷粉色衣衫的玉姣,仿若是天上而来的神仙妃子。
众人甚至自觉地,在高台上,给玉姣让开了一个位置。
玉姣站稳后。
摊主眼冒精光,他倒不是好色,而是有这样的小娘子上了高台,他何愁吸引不来人气啊!
摊主继续道:“下一题,风和雨。”
大家都争先抢后地先回答。
这种规则的飞花令便是如此,越是先回答的人越是简单,到了后面,耳熟能详的诗词歌赋,都让大家说了个差不多了,剩下的人,便也不好说了。
当然。
如果最开始都反应不过来,先对上飞花令的人,到后头……怕是更接不上这飞花令。
众人有说落花风雨更伤春的。
有说风雨归晴处,烟收人家里的。
你一句,我一句的……
到最后,台上的二十几个人,只有十个人对上了下一句话,剩下未主动作答的人,被摊主一一问询后,抓耳挠腮一番,觉得实在丢人,就自行下了高台。
身形矮胖的摊主,走到了玉姣的跟前,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他开口道:“小娘子,你若是对不上来,也没关系的,我给你搬一个凳子,你只需要在这坐上一坐,等着一会儿分出胜负后,我这花灯可随意供你挑选。”
玉姣看着眼前的摊主忍不住地笑了一下。
这摊主到是有趣。
这是想把自己当成活招牌,让自己帮着揽客呢。
不过玉姣已经清声开口了:“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山川萧条极边土……
这话落入萧宁远耳畔的时候,让萧宁远的心,好像被轻轻地撞了一下,只轻轻一下,便叫他整个人,怔在原处。
台上明明是娇美的小娘子,可是说出这番话的语气,却让人忍不住地想起了边塞。
萧宁远年少之时,便去那广阔萧瑟的大漠戍边,一晃经年。
但边塞的风号声,还会时不时地在萧宁远的耳畔回响。
他从未将往事忘却。
他还记得,他刚刚从汴京之中到边疆的时候,他觉得条件刻苦,并不适应。
虽然说同在边塞,但是他和二弟不同。
二弟在边疆出生,老伯爷和老夫人,觉得亏欠,所以并不许他练兵戍边,让他一直住在离边疆最近的城池里。
可他刚从京城而来,母亲便觉得他被祖母娇惯,直接把他扔到了新兵营之中。
一个锦衣玉食的十二三岁的少年,忽然间入了最辛苦的新兵营,他自是想逃离,但最终……他没逃。
他坚持了下来。
严寒烈暑,风吹日晒,在雪坑里面冻僵后,也在死人堆里面,将战死兄弟的尸骨,背出来过……
最终,他成了人人都敬仰崇拜的常胜将军。
鲜衣怒马,最是少年时。
后来,他便不想着回汴京啦!
他开始觉得,戈壁和大漠的辽阔,让他自由,练兵的号角,让他觉得悦耳。
他想着,如果能以自己的血肉之躯,抵住胡骑来袭,护住这郎朗山河,以及万家百姓的安宁,他便是埋骨与此,又如何?
可当他开始习惯这一切的时候。
一纸调令。
他便从边疆,回到了这诡谲的朝堂。xiumb.com
他从后悔自己走过的路,只是偶尔想起……他依旧怀念大漠的风。
今日玉姣的这一句诗,便将他忍不住地回想起当时。
狂风烈烈,将军正少年。
不只萧宁远没想到,这样一个小娘子,最终说出的飞花令,竟然不是伤春悲秋之作,反而是如此……
其他人也没想到。
那娇软妩媚的小娘子,吟诗之时,声音清朗,哪里还有半点妩媚之意?
摊主最先回过神来,他忍不住地大笑了起来:“小娘子博学!小娘子博学啊!”
玉姣此时又恢复了那柔弱的样子,微微一笑:“请出下一题吧。”
掌柜扬声道:“下一题,是星和云,请大家作答吧。”
这一次,玉姣没等到最后才说。
而是先开了口。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
这一句出自《鹊桥仙》。
玉姣说到此处,便已经对上这飞花令了。
她站在高台上,目光往下看去,落在身材颀长,冷俊无双的男子身上,声音又轻又缓,仿若带着千般万种的柔情:“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这话,如同金石之音,落在了在场的众人心中,也落在了萧宁远的心中。
台上有年轻的书生,眼睛已经定在玉姣的身上了。
这一轮过后,除了玉姣,便只剩下那个年轻的,目光痴痴地看着玉姣的书生。
那书生最终红着脸,看向了玉姣:“这位姑娘,不知道怎么称呼?我……我这一轮,不和你争了,我愿意将这九转玉兔灯,送给你。”
玉姣眨了眨眼睛,笑道:“多谢公子好意了,不过我想赢得堂堂正正的,然后将这玉兔灯,送给……”
玉姣看向萧宁远,同他的目光在空中对视。
她已经微笑着开口:“送给我的心中所念之人。”
那书生听了这话,顿时一脸狼狈,再也没了争这九转玉兔灯的心情,竟然直接放弃了下一轮。
玉姣眨了眨眼睛,有些无辜:“哎?你真不再对上一轮了吗?”
那书生离开的速度,又快了几分。
此时摊主,已经将那只流光溢彩的九转金丝九转玉兔灯,递给了玉姣。
“小娘子,这就是你的奖品了。”
玉姣笑着接过。
这一笑,又让不少人晃了神。
也不知道哪个郎君,能有如此的好运气,得这位小娘子青睐。
玉姣一只手提着自己的裙摆,一只手拎着那只摇摇晃晃但不灭的灯,下了高台,将那只九转玉兔灯,递给了萧宁远。
她笑着说道:“今日是妾的生辰,妾便许愿,祝主君……旦逢良辰,百事从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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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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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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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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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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