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盛涉川被扯回来之后也渐渐恢复了一些神智,他扭头看向身后那个年轻人,对方应该和李元锦差不多大,面相英俊,隽秀温柔,乌黑的头发柔顺而有光泽,纵使衣着素净寒酸,仍旧难掩身上那种蓬勃青春的朝气。
说来也是巧合,盛涉川买醉的这家小店正是律宗瑢暂住的小店。
而两人之所以不谋而合地选择同一家店铺,原因竟出奇地一致——他们都觉得这里很偏僻,不会被人发现。
律宗瑢本来就是想出门打个热水,没想到刚出门就遇上了老板和正在撒酒疯的盛涉川。
他本想与这一幕擦肩而过,但他人还没走远,就听见老板大声呼救的声音。
回头再看的时候,盛涉川已经爬到窗户上准备往下跳了。
情急之下,律宗瑢也顾不上其他的,立刻撇下水壶便冲过去救人。
但真当他把人拉住的时候,他却后悔极了。
因为……
盛涉川太重了……
两人相差的岁数不小,盛涉川的体型已经完全与少年人不同。
他虽时常扮相儒雅出尘,但肌肉十分结实,尤其他现在还喝醉了酒,身体不受控制,律宗瑢抓他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挣扎了一下,险些把律宗瑢给带下去。
律宗瑢双手并用,用了吃奶的劲儿才把人拽回屋里,等老板手忙脚乱地关窗户的空当,律宗瑢在一旁直呼惊险,顺便还暗暗感慨自己未免有些多管闲事,毕竟他这一次路见不平差点把自己的胳膊给拉脱臼了。
“哎呀!客官!你这是!你这是要害死我啊!”
“你说你要是死了,而且就跌死在我楼底下,这大过年的,我岂不晦气死了!以后你叫我怎么做生意嘛!”
老板忍不住地抱怨盛涉川,但盛涉川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老板身上,此刻的他呆呆坐在凳子上,眼睛直勾勾看着那个刚把自己拉回屋的年轻人。
看着律宗瑢。
他其实从没见过律宗瑢,但他却认得律宗瑢的父亲律澜渟。
他虽然处于意识模糊状态,可当他看见律宗瑢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对方很像年轻时的律澜渟。
又或者说,他其实比律澜渟生得更出众漂亮,毕竟律澜渟承袭了律氏常年经受海风的小麦色肌肤,但律宗瑢却可能是受到母亲的影响,白白净净的,像块入手柔滑的羊脂玉,很招人喜欢。
律宗瑢揉了揉自己的肩膀,过了有一会儿才发现这个被自己搭救的男子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
律宗瑢起初有些惊讶,但马上他就觉得不太妙,因为他注意到对方的目光一直黏在他的脸上。
律宗瑢见对方身材魁梧挺拔,腰配刀剑,猜测他应该是江湖中人。
他怕对方是父亲的旧友,亦或是认出自己,于是连忙扭头想要跑开。
可是他还没跑出去几步,盛涉川忽然开了口:“你认识李元锦吗?”
“……”
律宗瑢的脚步瞬间停滞,他猛地回头看向盛涉川,急切的眼眸中像是突然被人点燃了两簇火苗,而火苗散发出的光,正直直刺向盛涉川。
盛涉川也像是被那眼神刺痛了,浑身上下有一种剧烈的不适在蔓延。
只要看了这个男孩子的眼神,他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而且……
从那个男孩子的眼中,他能明显感觉到对方的渴望——他想要李元锦,他想要找到李元锦,他离家出走一定就是为了找李元锦!
他没有抛弃亦或者是忘记李元锦,他们之间肯定是发生了什么误会,所以才会分别。
而现在,这个男孩子踏遍千山万水,马上就要找到他了。
只要自己默许两人见面,他们或许很快就能冰释前嫌,相拥而泣。
他肯定会比自己更珍惜李元锦,更爱李元锦吧?
他这么年轻,这么鲜活,浑身上下散发着这么浓烈的爱意,李元锦也一定会更喜欢他吧?
真不枉费李元锦每次午夜梦回,每次心碎断肠的时候,喊着的都是他的名字。
真难怪李元锦总是对他念念不忘。
律宗瑢,那就是他的瑢哥。
而自己……
盛涉川想到自己,只想起糟糕两个字。
他固然有太多比律宗瑢值得夸耀的东西,但在关于李元锦这个命题上,律宗瑢只要拿出“年轻”和“爱”这两件东西来,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他击碎。
那一刻,盛涉川觉得自己可能没有任何胜算了,索性,不如放手。
他也不想再挣扎,而是用一种近乎平静地口吻说道:“你跟我走吧,我知道李元锦在哪儿,我把他还给你……”
盛涉川说完,忽然感觉自己的说法有些冒昧,对了,现在李元锦不归他了,现在李元锦归青城派了。
律宗瑢能不能带走李元锦,要看度千岁愿不愿意。
现在的李元锦恐怕已经不是律宗瑢能够“高攀”的上的了。
即便他已经流落过蜃楼,折了百倍的身价,恐怕度千岁也舍不得把到手的儿子拱手让人了。
可惜,盛涉川在想这一切的时候,压根不知道李元锦已经被令狐娴给“丢掉”了。
李元锦醒来的时候,感到身边非常暖和。
他忍不住睁开眼睛,但很快就感到一种强烈的疼痛,那是从他的腿上和脸上来的。
“掌门……掌门……”
李元锦还以为自己在云鸿别院,一睁开眼睛,就开始呼唤盛涉川。
但是陪伴在他身边的却并不是盛涉川,而是羔羔。
“阿元,是我。”
“羔羔……”
李元锦听到熟悉的声音,于是轻轻答应了一声,说道:“羔羔,我好痛,还有止痛的药水吗?”
“有啊。”
羔羔说着,拿起一个小小的药瓶,递到李元锦唇边,李元锦模模糊糊把药瓶衔在口中,一饮而尽。
药液入喉,李元锦意外觉得有些苦涩。
咦?奇怪,这一次的药水为什么是苦的?他记得以前明明是甜的。
“为什么?这一次的药水是苦的?”
李元锦轻轻抬起头,看向羔羔,羔羔已经换回了女装,温柔地坐在一旁,看着李元锦。
李元锦看了羔羔有一会儿,忽然意识到周围的环境不对,他似乎身处一个山洞之中,四周都是光秃秃的石壁,只有身下的“床褥”是用干草和厚重的绒毛垫子铺成的,距离他不远处还有一堆烧着的火堆,火堆上架着一个小小的汤锅,里面咕嘟咕嘟地不知道在煮些什么。
“这……这是哪里?我为什么会?会在这里?”
“这里啊?这里是嵩岳派后山的一个山洞,很偏僻,很难有人能找到这里。”
“山洞?我为什么会在山洞里?掌门呢?掌门去哪里了?”
“掌门?”羔羔听了他的话,有些无奈地笑了笑,随后便撒谎欺骗他道,“掌门他嫌你破了相,觉得你不再像荃沅君了,就不想再要你了。他原本想让我把你丢出来自生自灭,可我可怜你无依无靠,所以就把你藏起来了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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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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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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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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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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