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七零:被换亲后我成了人生赢家>第46章 悲惨恋爱脑
  江婉见老人家动怒,只好转开话题。

  “后来呢?她嫁给了那个男同学?”

  吴妈“唉”了一声,道:“那死丫头执拗得很,还跟他跑乡下去了。”

  江婉忍不住问:“哪里的乡下?远不?”

  “不算远。”吴妈答:“就在隔壁县城的汤云村。那个男同学姓史,比她大两岁。老家那边孩子多,穷得很。他姑姑嫁在阳城,就住在城南土地庙附近。他姑姑结婚好些年,就只生了一个女儿。后来见这个侄儿模样周正,就把他带来这边读书,养在身边……打算将来招他当上门女婿。”

  江婉低低“哦”一声,并不算意外。

  好些乡下贫瘠地方,仍有表亲结婚的现象。老一辈受教育少,仍存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腐化观念。

  只是本要招来当上门女婿的侄子,却跟吴洋洋好上——多半没法善了!

  果不其然,吴妈嫌弃皱起眉头。

  “他姑姑发现后,大骂他没良心,对不起他表妹。不仅如此,他姑姑还跑来陆家骂洋洋不要脸,胡来勾搭她侄子。那会儿我被自家死丫头气得要命,巴不得她跟那个姓史的断了,又被他姑姑拱了火,一时气急说了狠话……”琇書蛧

  江婉心中直打鼓,好奇问:“您说了什么?”

  吴妈叹气,语气颇无奈。

  “我当着他姑姑的面,说我哪怕是死了,也绝不会同意洋洋嫁过去。我转身甩手打了女儿几巴掌,骂她丢人现眼,还说要打死她……那是我第一次打她……洋洋哭得很伤心,躲在房里不出来。那一阵子碰巧太太病重,陆家里里外外很忙,我根本顾不上她……几天后,她突然跑不见了。”

  咯噔!

  江婉暗暗猜测,忍不住追问:“私奔去了?”

  吴妈点点头,沉着脸骂多几声,拿起手帕擦着眼角泪水。

  “我对她失望得很,气得要命!回过神来,却还是担心她,只好找人偷偷去打听。原来那姓史的小子被他姑姑赶出门,在城南没法待,于是带她回了那旮旯汤云村。那死丫头也狠心得很,一去好几年!竟一点儿音讯都没有!”

  江婉对汤云村并不陌生,因为她的老家也在隔壁县城。

  汤云村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穷!

  街头巷尾的三姑六婆最爱调笑十几岁的调皮小姑娘,说不听话就要将她们嫁到汤云村去受罪。

  可窥一斑呀!

  汤云村不大,整个村也就两三百人。

  小小的村子坐落在半山腰上,山路崎岖,山势陡峭,交通极其不便。

  没水没电,贫瘠落后,靠种一点儿水稻熬日子。

  吴妈心疼得直掉眼泪,哽咽:“死丫头就那么没名没分跟了那臭小子!住在山坳一间小土房子里,穷得叮当响,却一年一个娃生……前后生了七八个孩子。穷得揭不开锅,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有两个出生不久就夭折了。我心里气得要命,可她毕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哪里舍得她受罪……只好托人给她捎一些米粮,还有一些钱。”

  江婉暗自唏嘘!

  “年轻时候的冲动肆意,可能得靠大半辈子来偿还。吴妈,您怎么不劝她来投奔这边?”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女子一生幸福与否,跟嫁没嫁对家庭有着莫大关系。

  荷尔蒙的一时情动,怎么敌得过后来的千千万万柴米油盐琐碎日子!

  爱情再美好,绝没有面包来得实在。

  家庭情况太糟糕,环境太恶劣,怎么可能娇养呵护得了嫁进门的儿媳妇!

  吴妈听到此,哭得更伤心了。

  “那死丫头如果听话,留在我身边,至少能吃好住好。老爷太太把我当家人看待,大小姐和少爷也都是我带大的。如果那死丫头留在陆家,读书自不必说,进厂子当个小领导,在城里嫁个不错的人家绝对没问题。可她偏偏死活不听!好好的富贵平坦路不要!选了一家穷得叮当响的豺狼虎豹,差点儿没将她的骨头啃下来!”

  “……那个姓史的对她不好吗?”江婉迟疑问。

  吴妈吸了吸鼻子,道:“好又不能当饭吃!那男人上山砍柴,不小心摔断了腰,耽搁了治疗,后来下半身动弹不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等着她照顾。她一个人要拉扯六七个孩子,要种田砍柴挑水,还得照顾半身不遂的男人——够不容易了!婆家的那些人跟鬼似的,骂她八字不好,骂她命里带煞害了她男人,整天变相欺负她!”

  天啊!

  江婉都听不下去了,扬声问:“那您怎么不把她领回来呀?!”

  吴妈吸了吸鼻子,道:“那会儿大小姐已经回国,她也跟我这么说。不仅如此,她还陪我上山去找那死丫头。地方又湿又潮,住的房子狭小又昏暗,屋里就只有一盏老油灯。几个孩子都呆呆坐在炕上,大冷天连一件像样的棉袄都没有。那死丫头瘦得跟竹竿似的,头发好像秋天树枝般,脸色差得跟死人似的!我——我这个亲妈都差点儿认不出来!”

  江婉一阵阵心酸,不自觉想起上一辈子的自己。

  她虽万般辛苦,但至少生活一点点向上,经济物资上也一步步宽裕。

  不像吴洋洋这般,简直像坠落在没有任何光亮的绝望深渊底,一点儿希望都瞧不见!

  吴妈哽咽继续:“她扑通给我跪下,哭得很凄凉,我想骂她——已经骂不出口了。母女俩好些年没见,只剩下哭。大小姐见不得她那样,想带她和孩子一块儿离开……可她狠不下心,说不能抛弃那个男人。那男人摔了东西,说不许她带走孩子,要滚让她自个滚。为人母的,哪里舍得抛下那么多孩子……”

  江婉低低叹气。

  多数当妈的人,都是狠不下心抛弃孩子的。十月怀胎生出来的骨肉,哪里舍得!

  吴妈解释:“后来,大小姐念着一起长大的情分,掏钱让人在山下建了一座小宅子送她。我把身边攒的钱都尽数塞给她。孩子能吃饱穿暖,也能少生病些。后来,孩子还能去附近山村小学念书,不用都当文盲。这几年我每月都把工资寄给她,她也时不时给我写信。大的孩子十几岁了,能帮忙干活和照顾那个瘫痪男人,日子比以前轻松一些。”

  尽管如此,她一个女人要操持偌大的家真的万般不易!

  江婉听到此处,暗自很担心。

  “吴妈,眼下家里突然断了经济来源,您——您——”

  “我想去看看她。”吴妈打断江婉,低声:“一晃又好几年没见上了。我也得告诉她一声,以后没能帮上她了。如果她还有点良心,就得将我留下。我虽然老了,不中用了,可多少能帮她干点儿家务,做点儿饭菜啥的。”

  江婉放下大公鸡碗,缓缓摇头。

  “吴妈,如果您是这么打算的……我不支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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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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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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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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