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芍在一边发出惊吓,很快去拿了药箱过来:“我就说不补了吧,这下好了,扎破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给长歌的小衫放下:“然后呢?”
取了药膏出来,白芍很夸张地挖了一大块,要往我指尖那个细微的伤口上抹:“什么然后?”
我搓掉那一点血珠,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伤口,也不用兴师动众地擦药:“新帝病重,然后呢?”
“这不是广罗名医么?”白芍叹了一口气:“听说还很年轻,怎么刚当上皇帝就病了?姑娘,宫里的太医不是很厉害吗?”
是啊,宫里的太医不是很厉害的吗?
身边不是有鹤来吗?
当初连我那条半死的命都能捡回去,怎么现在当了皇帝,反而病势越来越不可控。
是天下局势紧张,殚精竭虑所致吗?
还是宫人伺候不好?
高辛夷呢?
按道理她应该陪在皇宫,当初那么对陆凝也那么痴心,不计较后果也要嫁给陆凝也。
她会陪在身边照顾的吧?
我从未刻意打听过皇城里的消息,因为经历的太多了,我总觉得情爱这些东西,隔的东西多了,总会有些失真。
陆凝也注定是那座王座上的人,他的宿命在那,从皇城之乱他在萧牧野那里反败为胜就已经注定。
而我不一样,我是拼了命要逃开这场宿命的人。
因为在皇宫每多一天,就会无比清晰地提醒我过往,提醒我为此失去的三个至亲。
但是高辛夷不一样。
她是忠臣之后,良臣之妹,她的归宿也在那争斗不止的四九城里。
这个世上,诸多过往教会我,其实爱不爱不重要,是不是挚爱相守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是怎样的人,即将做怎样的事。
那些事里,与你同步调的人才是珍宝。
如果我强迫自己留在皇城里,我又是在为他人而活。
八个月之前,我不愿意这样。
所以即便是死,我也义无反顾地从城墙跳下去了。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高辛夷才是最适合陆凝也的女人。
他们合,则权柄与兵马皆握在手。
虽然高白夷不见得是私心很重的人,但高辛夷毕竟是他唯一的至亲骨血,是他最为心疼的妹妹。
否则他怎么会允许高辛夷嫁给差点成为阶下囚的陆凝也。
说到底,他手中司马的职权是真的。
陆凝也用萧牧野,到底是出于信任,还是因为萧牧野手上的兵权无法剥夺,其实明眼人都能看清。
只要萧牧野没有起兵,他就仍然是云苍西北的定海神针。
这不是皇权赋予的,是百姓。
陆凝也夺不了他的兵权,各处官场动荡不安,更无新将可用。
所以他只有得到高家的支持,才能维持看似平稳的局面。
在这样的局势下,最好最快捷的方式就是取了高辛夷。
扶她坐稳皇后之位,授予高家最高的司马权。
就能对萧牧野造成一定的掣肘。
可是奇怪。
眼见登基仪式已过,临近年底。
我从未听过新帝大婚的消息,也从未听见任何关于皇后的风声。
高辛夷就如同在云苍朝堂隐匿了一般,从无半点消息流露出。
可陆凝也又病了。
病的还颇为严重。
就算鹤来不在身边,他也应该有别的太医候着,每一个都是御医局里数一数二医术不差的。
再不济,云苍皇城里也有许多卧虎藏龙的大夫。
皇帝脚下,找一个治病的人太容易了。
他贵为皇帝,到底病到了什么程度,需要广罗天下的名医?
明明,明明离开前,他除了伤痛瘦了许多,并未发现其他不妥的。
宫人没有好好伺候吗?
还是天下局势太过劳心劳力了?
我捏紧了手心,等到感觉痛了才猛地放开。
掌心被指甲压出深深的印,松开手劲的那一刻充.血变红,有些可怖。
有个人曾经再三嘱咐我,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能扣掌心。
实在害怕,可以握着他的手。
可他现在不在我身边。
白芍看出了我的不对,牵住我的手:“姑娘,你嘴唇有些白。”
我回神,冲她笑了笑:“我没事。”
“你不像没事的样子,”她突然站起来往外跑:“我去去就来!”
半个时辰后,她又跑着进屋来。
手上还攥着一张宣纸,上头的墨迹不少,但是几个字写的歪歪斜斜,很难辨认。
白芍跑的一脸通红,宝气地将毛笔塞进我手里:“你来写。”
“你写了什么?”我仔细辨认了一通:“罗.....隽?”
“叫什么赵二刘三不好,偏偏要叫罗隽!难写死了!我要寄信给他,他不是跟着回京都去了么,对皇城的事定然比我们了解一些。”
我哭笑不得,鼻尖的酸涩一晃而过,接过她的纸张。
“自己的白芍还不会写,你们成天吵,可竟然是先学会他的名字呢。”
白芍噎了一下,一张脸憋得通红。
她平常嗓门大,骂罗隽的时候邻里都能听见。
可今日却气势不足地嘟囔:“我学来骂他的,一走十几日一封书信也没有,我看他早就不想待在清溪了。”
“还说去当兵是为了保家卫国,他提得动王爷那柄长枪么!”
我不由愣了愣。
即便白芍说的难听,我却也知道,她是记挂着罗隽的。
吵吵闹闹也好,百无聊赖也罢,这方小院,是我们三个人重生的地方。
白芍被父亲置之不理,罗隽无家可归,我背井离乡。
我们早在不知什么时候,成为了彼此的依靠。
罗隽去征兵,白芍嘴上不说,心里是伤心的。
刀剑无眼,白芍没有亲眼见过,也该是有所听闻的。
我接过纸,细声问她:“想要写什么?”xǐυmь.℃òm
“他不是还在京都么?听到的消息定然比外界传的靠谱,问问他皇帝真病了么?”
白芍说到这里,扫了我一眼,带着一点微末的胆怯。
我没有反驳,依言写了上去。
“还有吗?”
“还、还有,告诉他,他在院子里种的罗杉,被我浇水浇死了。”
我轻轻一笑,也写上去。
一封很短的家书,开头歪歪扭扭的罗隽两个字,带着一种宝气的温馨。
最后在末尾,我又加了一句:平平安安。
信笺被白芍仔细地叠成四四方方的形状,交由给了驿馆。
九月的天少了许多温润,多了一丝燥。
我抱着长歌在桂花树下绕了几个来回,桂花落尽了,秋日就到了尽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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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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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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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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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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