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少女坐在妆台前。

  一头柔软的长发整整齐齐地挽起,头上是金灿灿的凤凰头面,凤凰嘴里衔了一只珍珠,垂在光洁的额头。

  支起来的鬓上还斜簪了一朵大红色的山茶。花瓣边缘有些干枯,不是园子里新摘的,是下午急匆匆从瓶中插花中掐下来的一朵。

  园子里已经没有花了。

  夜色如墨倾洒,轰隆隆的雷声仿佛野兽的咆哮,电闪雷鸣,大雨倾盆,哗啦啦的声响犹如万马奔腾,不用想也知道,那些没有荫蔽的花朵,已经让雨打成了一地残红。

  瘦得骨节突出的手指抚摸上枯萎的花瓣。她想着,不管再仓促,总要喜庆一些的。

  镜中人微微笑了。

  今天是我的大喜之日啊。

  笑容蔓延,那张雪白的脸陡然僵住,在一瞬间宛如变成一张毫无生气的面具。下一刻,脸上的肌肉开始有了细微的活动……笑容慢慢隐没下去。

  痴痴的眸中泛出好奇和冷静的光。

  凌妙妙斜坐着,仔细地打量镜中人的容颜:苍白的一张脸,细长的眉,杏眼,薄唇,再就是又尖又细的下巴。

  是个小家碧玉的长相。倘若这双水灵的眼睛瞳距再近一些,还有可能拼一把,做个双目能放电的狐媚美人,走走祸国殃民路线。只可惜凌虞的瞳距略微宽,给人温和又没有攻击性的错觉,眼睛瞪成斗鸡眼,也是楚楚可怜那一挂。

  凌妙妙长叹:没女主命就是没女主命,从面相上都看得出来。

  她抚摸自己瘦削的下巴,微皱眉头。

  凌虞太瘦了,瘦得让人难受。古往今来,都是丰腴一些的女人才有福气,按照老一辈的迷信说法,这张脸是个薄福短命像。

  凌妙妙站起来,大红的嫁衣落在了地上,铜镜中模模糊糊地映出她的身影。

  急匆匆地办婚礼,嫁衣不知道从哪儿借来的,并不合适,用细细的银针别出了腰身,宽大的袖口盖过了手,穿在身上直咣当,衣服上的金线刺绣缩在褶皱里,看不清细节。

  凌虞瘦得像豆苗,含胸低头惯了,肩膀前倾,看起来有点畏畏缩缩的。

  妙妙用力把背挺直了,斜眼看镜子,看到了一张蹙眉不耐烦的脸,吓得立即舒展了眉头……可能是她对凌虞先入为主的不良印象,连带这幅躯壳也被她嫌弃,这实在是不该。

  这个年代,人们在平行世界的穿梭已成常事,任何生活中的偶然,都有可能触发一次多维空间的旅行。而凌妙妙之所以一脚跨入了凌虞的世界,都怪她在半夜义愤填膺地写了一篇书评。

  这本书正是狗血言情女王浮舟号称“十年归来,华丽转身”的转型玄幻大作《捉妖》。

  年少无知时,凌妙妙曾经被那些生离死别的狗血言情欺骗了不少眼泪,十年之后,为了情怀,熬夜再读浮舟,换来的却是深夜里寝室床上的一声声“卧槽”。

  ……什么转型大作,捉妖世界的外壳下面,完全还是那熟悉的味道嘛!喜欢男主的三个女人斗智斗勇,喜欢女主的男二求而不得,男女主角误会重重,一对小鸳鸯在阴谋与算计中你侬我侬,感情线乱得像一团毛线。

  凌妙妙为此愤而提笔写书评,写之前,诚恳地挑选了一个有代表性的角色作切入点。

  如果说激起读者愤怒也算是成功的话,女三号凌虞应该算是整本书中最成功的一个角色了。

  她坏。

  可是坏得不那么典型。她习惯于以受害者的姿态,恩将仇报、背后捅刀,还要装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

  这个角色从头到尾阴郁怯懦。爱慕男主却不敢与女主正面竞争,除了变态般意淫着得到男主,就是暗搓搓地挑拨离间、暗害女主。

  假如反派女二号是骄傲威风的猛虎,她就是阴暗处啃人脚趾的老鼠,或是米桶里监守自盗的蛀虫。

  她一边享受着主角团的庇护,一边琢磨着如何挖墙脚,像墙缝里又湿又绿的青苔,湿哒哒、阴恻恻又甩不脱。

  这种奇妙的气质让凌妙妙感到生理性厌恶,相比之下,她反倒觉得娇纵任性、坏得光明正大的女二号端阳帝姬可爱得多。Χiυmъ.cοΜ

  作为炮灰,凌虞的命运自然好不到哪去,感情之路尤其坎坷。

  她一生嫁过两次。第一次,是应邀与她心心念念的男主角柳拂衣做一场成亲的假戏,还没等她陶醉,短暂的梦就破碎了。

  第二次,她嫁给了女主慕瑶的弟弟慕声。

  门被吱呀一声推开了。

  丫鬟收了伞站在门口,衣角滴滴答答淌着雨水,她颤抖着声音,活像只小鸡仔:“小姐,吉时到了。”

  小丫鬟的一张脸铁青,手都在微微发抖,显然是怕到了极点。

  妙妙应了一声,急匆匆沾了点胭脂胡乱抹在唇上,挽着丫鬟湿哒哒的袖口往出走。

  油纸伞几乎要承受不住这么激烈的雨,雨水汇成一缕,小溪般从伞沿上流下。小丫鬟持伞的手直打颤,一颤,那雨水就迸溅一些到妙妙单薄的喜服上,不一会儿肩膀就洇湿了一片。

  妙妙有点不高兴,劈手夺过伞柄,大伞稳稳地罩在了丫鬟头上。

  沿着曲曲折折的连廊,一路无话,妙妙没话找话:“你看见了吗?”

  “……嗯。”丫鬟紧紧贴在了妙妙身边,带上了哭腔,“小姐,小姐不怕吗……那个……好可怕……”

  除了寡妇,没有人会在夜里结婚。就算是寡妇,也不会选择这样雷雨交加的夜晚。

  因为这次成亲,本就是一个局。

  这应该就是柳拂衣邀请凌虞假扮新娘子的那一次,目的是要引出一只大妖。

  慕瑶和柳拂衣是一个月之前落脚太仓的。

  太仓郡虽小,但是富得流油。富庶的太仓库人口众多,外来人挣破头地希望能在此安家落户。

  可是上个月起,几对新婚的小夫妻在入洞房前双双失踪,传闻有人看见妖怪出没,流言四起,恐慌瞬间席卷了这座小城。

  一时间,太仓郡没人敢再办喜事。

  但嫁娶之事乃是寻常,长久废止不是办法。本来不信鬼神的太仓郡郡首凌禄山,挺着大肚子发了三天愁,憋到最后,也扛不住广发告示,开始招揽能人异士。

  原书的男主角柳拂衣和女主角慕瑶游历到此,当仁不让地留下来为民除害。

  捉妖的日子里,他们就住在郡守府也就是原主凌虞的家。

  主角团来的第三日,妖怪就主动送上门来。

  它缠上了郡守的掌上明珠凌虞。

  年方十六的凌虞未许良人,白天正常,夜里却总梳妆打扮,穿上喜服要嫁人,在空无一人的大堂里与空气拜天地,像是中了什么邪。

  柳拂衣守在身边,在凌虞一个人“入洞房”的瞬间祭出九玄收妖塔,一下子就迫使附在凌虞身上的狐妖显了形。

  这狐妖本想吸食人的精气,却被迫显出原身,面目狰狞,指爪锋利,一声巨啸,就朝手无寸铁的慕瑶扑去。

  训练有素的捉妖人慕瑶冷静地与其酣战。柳拂衣在这当口,捞起了地上的受害人凌虞,像个脚踩祥云的大英雄从天而降,将其从幻梦中救了出来。

  凌虞躺在他怀里,第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滋味。

  “吱呀……”门开了条缝。

  丫鬟唬得半退两步,妙妙看着她摇摇欲坠的模样,有些不忍心:“你下去吧,我自己进去……”

  丫鬟倒退一步,虚脱般一屁股坐在了水洼里。

  书里的细节有些记不得了。凌妙妙在心里为自己打了气,素手推开了门。

  柳拂衣长身玉立,正背对她站着。这位显然就要放松得多了,喜服下面还能看得见他常穿的白衣的边角,原来是随便在外面套了一件喜袍。

  人家只当这是一场无足轻重的戏,可怜原身为之激动得夜不能寐。

  柳拂衣闻声转过身来,果然是眉目如画的一张脸。

  原书中写道,柳拂衣身体羸弱,因此身材瘦削,面色总是苍白,但也因此,带上了一丝出尘的仙气。

  他温润和蔼,但眉宇间有一股挥之不去的忧郁。

  凌妙妙读到这烂大街的设定时,心想,这样的男人,又可接近又禁欲,又亲和又有神秘感,的确是最招女孩子们丢魂的类型。

  她看了柳拂衣两眼也就丧失了兴趣。作者规定了他属于慕瑶,不管他待别人再温和,都不会有任何故事发生。

  柳拂衣开口了:“妙妙。”

  妙妙被吓得一个哆嗦:“你叫我什么?”

  柳拂衣微皱眉头,有些迟疑:“我记得你的小字叫做‘妙妙’……”

  “哦……”凌妙妙拉长了调子,一点也不高兴凌虞还与自己共用一个名字,“是妙妙,是妙妙没错……你突然这样叫,我没有反应过来。”

  柳拂衣微微笑了:“今日你我大喜之日,该叫得亲近些。”

  男主角说起情话,令人骨头酥软。

  妙妙看着柳拂衣的眼睛,在其中读出了清明的期许。

  很好,男主角身先士卒,提醒她做戏要做全套。

  “拂衣。”她乖觉地叫了一声,看见柳拂衣眸中闪过欣慰之色,朝她走来。

  她心中突然闪过一丝疑云:“等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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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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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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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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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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