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稍显清素点的衣服穿在秋芫身上,倒是跟显得美上几分,犹如脱尘离去的仙子,宛在水中央。
菘儿眉开眼笑的夸着,而秋芫也觉得自己比较适合素静点的衣服,这身也刚好合适。到时候也不用去同宫里的那些娘娘争芬斗艳,尽量隐去人家的注意也最好。
太后大寿那日,在宫里摆了晚宴,秋芫也随着鄞子轩早早去了宫里。
时辰还早,宫里还是忙忙碌碌的准备,而鄞子轩被其他皇子拉了去谈话,她则同越平公主在一起。
越平带了孩子一起,左右还哄着孩子,有时候露出来的母爱,让秋芫也深受感动,不知不觉又想到了自己的母亲。
越平抱着孩子在怀里轻轻的哄睡着后,才让身边的嬷嬷抱去,抬起头,发现秋芫正看着自己,不禁笑道:“安儿离不大得母亲,偏要我哄着才睡的着,倒是让你跟着待倦了。”
“姐姐说的哪里话,看着安儿,这么乖,这么可爱,秋芫心里开心。”
“见你也是喜欢孩子,什么时候,也同轩儿生一个,到时候,自己每天都可以看着孩子的小脸,不知道有多幸福呢!”
秋芫被越平的话惊到了,尴尬的笑笑,不说话。
她从来还没想过要同鄞子轩生一个孩子,嫁与他这么久以来,自己只想着,哪怕是依着霄阳王府的身份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安安静静的度过此生便可,还没想过尽到王妃该尽的责任。
“我好久都没见到轩儿了,此次回来,倒是发现了他同小时候有些不一样了。”
秋芫投以疑问的眼神。
“小时候,轩儿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哪些跟他一起玩的兄弟姐妹们都不怎么喜欢他,他倒是很喜欢往太后宫里来,时不时还会同太后争论些什么,有时候太后说不过他,还惹得太后老人家不高兴呢,”
“还不知道,原来殿下这么喜欢太后。”
“他呀,人小鬼大,对哪些跟他一般大的孩子,都不大理会人家,以前母妃还担心,自己生的两个孩子怎么差别这么大,是不是老天偷偷给换了呢。”
“殿下心思沉稳,小时候就如此,倒也是不奇怪。”
“可能是因为母妃的事,被送丹阳那么多年,自己的性子也被磨得更平静了些,上次见他,倒是没了小时候的那股子锐气儿。”
“人长大了,总是会有些变化,姐姐这么多年没见过殿下,定是觉得殿下与以往有所不同,但姐姐只要相信殿下还是姐姐的弟弟,姐姐也还是殿下的姐姐,便就什么都没有变。”
越平,温柔的笑着盯着秋芫看,倾儿,才道:“我倒是觉得你的性子同轩儿的极像,你二人能在一起,到真的事天作之合。”
秋芫不知道要说点什么,只能笑着说:“姐姐同姐夫也是恩爱得很,”秋芫望向那边正在侃侃而谈的一群男子,其中一个便是越平的夫君。
越平含笑,“你也是打趣我了,”眼底流露的是女人对于心上人的真实情感。
秋芫看在眼里,心里却猛的一疼。
她,曾经也可以这样明媚的露着笑容,因为,她觉得自己拥有着这天底下对她最好的人。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再也不能像当初一样,觉得心里甜甜的,每天夜里,都期待着天亮,期待着去见那个人。
“三哥,你来了,”那边,有人声音极大,也吸引了这边秋芫同越平的注意。
来的人是鄞子盛,还有一旁笑得明媚的秋焕湘,秋焕湘手挽着鄞子盛的手臂,两人一同过来,让人觉得,一对璧人无疑。
那边的人,都纷纷起来给他行礼,鄞子盛脱开秋焕湘的手,示意那些人起身,却眼光扫到了这边秋芫的身上。
秋芫也刚好与他对视,连忙,移开眼神,回头过来。
越平看着那边的人高兴,也笑得开心,回头对秋芫说:“太子同太子妃可真是称得上是天赐良缘,”
秋芫心里忐忑不安,不动声色的握起桌上的茶杯,紧紧的捏着。
“太子妃是秋家的大小姐,也是你的长姐,你们两人哪,倒都是性格各有不同,但都是同日指婚给了他们兄弟,也是天赐机缘。”
她跟秋焕湘当然不同,秋焕湘是秋府的掌中公主,她只是一个被忘记在秋家红苑,有时候被记起来了,就拉去欺负的一个背着秋家小姐身份的悲哀的人。
那边还是一如鄞子盛刚来时的热闹,有人打趣的说:“三哥同三嫂可真是恩爱,方才可是让我等挪不开眼来了,又好生羡慕。”
秋焕湘见被人夸自己同鄞子盛夫妻情深,也顿时红了脸,娇嗔道:“殿下可是说笑,我与夫君本是一同过来,还没做什么,有哪里惹得各位殿下羡慕了去。”
另外有人听秋焕湘说了这话,更加打趣道:“难道嫂嫂还想做些什么不成,”
今天是太后大寿,什么规矩也都不记得了,只管开心,一群人尽是被这么暧昧的话逗得笑开了去。
鄞子盛始终没有开口,他的余光一直在注意着一边的秋芫。
这么略显暧昧的问话,让秋焕湘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该说那样说的,急红着小脸,向鄞子盛投去求救的目光,拉了拉鄞子盛的衣袖。
鄞子盛面对这样的情况却好像显得平静得多,只是淡淡的笑了笑,打断众人,
“太后大寿,可都准备好了寿礼,”
秋芫尴尬的笑着对越平说:“秋芫自是比不得太子妃的半分的。”
越平又被秋芫逗笑了,“哪里有人总是这么贬低自己的,太子妃自是有太子妃的好,你也自是有自己的好,”
秋芫也随即笑了笑,“在我心里呀,就姐姐最好,”
“你这丫头,”
有时候,秋芫给人的感觉像是很沉默,很安静,有时候又会很活泼,很是幽默,让越平觉得,这秋芫倒是同她认识的一般的大家闺秀有些不一样。
m.χIùm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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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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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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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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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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