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喆吉知道妈妈生前也不太喜欢去参加婚礼葬礼的,她是不喜欢这些仪式的人。
所以在舅舅和胡喆吉共同讨论下,他们决定不办丧礼,将妈妈的骨灰挑个好日子海葬了就好。
黄媛很喜欢海。
在那葬完黄媛的骨灰后,胡喆吉就没有再出过门。
沈烨告诉了沈灿灿胡喆吉家里的事,虽然她还是不同意自己儿子和胡喆吉的事情,但也感到很惋惜。所以也不得不把这个事情先搁置了。
胡喆吉一直闭门不出,沈烨自然担心,隔三差五地过去看他,但没有办法去他那陪他一起住。
因为沈灿灿经过了初二那晚的事之后开始盯着儿子了。她晚上不允许沈烨出门,一日三餐也得在家里吃,出去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她知道,沈烨只要一出门,定然就是去胡喆吉那儿。
从小到大没有受过家里拘束的沈烨很不习惯沈灿灿这样,但那晚他不顾沈灿灿的阻止带着胡喆吉一夜未归,自知是不对。所以回来之后也不太敢再忤逆她的意思。至少她没有完全限制沈烨外出,沈烨每隔一天都还是有机会去看看喆吉。
还有五天便开学了。
晚饭时沈烨只吃了几口,吃完便回沙发上看手机。
沈灿灿注意到了,他是在发消息。
“阿烨,你就吃这么一点?”
沈灿灿脸色不太好,若有若无地看向他的手机。
“嗯。”沈烨还在打字,随口应道。
“你在给谁发消息?”
沈烨:“朋友。”
沈灿灿:“哪个朋友?”
……
“”
沈烨突然放下手机,叹了口气:“妈……你一定要这样吗?”
沈灿灿吃完饭,拿出镜子补唇妆,沉声说:“你要是正常交朋友,我什么时候这样过?”
沈烨:……
他知道现在这个时候跟沈灿灿争论这些只会让她更生气,情况会越闹越糟。所以暂时顺着她才好,而且这段时间沈烨也一直在顺着她。
“你要出去?”
他见她在补妆。
沈灿灿:“嗯,约会。”
“今晚回来吗?”
听着她说要出去约会,沈烨心里顿时欣喜。
“回来。”沈灿灿放下唇膏,“不过,阿烨,你不能出去。我要把门锁起来,你把你的钥匙先交给我。我十点半前就会回来。”
沈烨:“”
“妈,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吗?”听到沈灿灿的话,沈烨瞬间觉得别扭,“你何必呢?这样算什么?囚禁我吗?”
听到囚禁二字沈灿灿心乱如麻。
她从前在家时总被父母限制行踪,束缚天性。所以长大后她想让自己的儿子自由快乐地长大。
可是……现在,她真的没想到,有一天自己居然也要这样对待儿子。
“……”沈灿灿:“你正常交朋友的话,我什么时候干涉过你?”
沈烨皱眉道:“所以我这是不正常是吗?妈,怎么就不正常?你以前不是这样跟我说的。”
“放在其他人身上正常,放在我自己生的儿子身上就是不正常!沈烨,你要还想让我当你妈,你今晚就得把钥匙交给我,不许出去找他!”
“妈,为什么?”沈烨攥着手里的钥匙,“你告诉我为什么?在这件事情上你变得那么偏激?我从来没见过你这样。”
沈灿灿:……
她满面冰寒地拿过他手里的钥匙,在门口对着全身镜整理衣着。
开门时,她回头说了一句话:
“阿烨,对不起。”
然后,她出去了,关上了门,紧接着两声房门落锁的声音响彻屋内。
——
胡喆吉收到了沈烨的信息。
‘喆吉,我妈把我锁在家里了,我明天下午再去陪你。’
他暗自叹了口气。
这也是让沈烨受苦了。他知道阿姨肯定是从小到大都没有束缚过沈烨的,因为自己的出现,沈烨现在已经被她锁在家里了。
阿姨究竟是有多膈应自己的儿子当同性恋啊……
可是明明……阿姨第一次请她吃饭时,阿姨看见自己的妹妹和女朋友如此恩爱也没有任何介意,反而和她们相处得很融洽啊。
自己的亲妹妹她都不反对,为什么儿子要这么反对?
‘好,你千万别惹阿姨生气,反正过几天开学了,总能见到面的。’
胡喆吉回复道。
已经一整天没有见到沈烨了。
心里又过了三个秋天。
做完一张物理试卷后,他听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烟花声。
这个小城里只有边缘的一处沿河空地允许放烟花,声音应该是从那里传开的。
但是那个地方离这里挺远的,一般听不到动静。
除非,烟花声很大很大,很热闹很热闹。
胡喆吉走出房间望了望空空的房子……
他再住四个月便要走了。
开学之后,他的妈妈也再不回来过来看她。
那间主卧,也不再会有住了。
是落差感吗?是寂寞吗?
胡喆吉抹掉眼眶里的水汽。
他花了整个假期才慢慢调整过来自己的情绪,可是每当像这样的晚上,窗外鞭炮烟花齐声绽放,还有很多小孩子的笑声,也能听到左邻右舍家庭聚餐时的笑声和碰杯声,他还是会觉得失落。
晚上只吃了中午剩的半个面包,反正也没什么事干,所以他到厨房打算下碗面吃。
厨房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了,胡喆吉顺手打开窗户换换风,注意到了老白家里没有开灯,黑漆漆的一片。像是没人在里面。
……
开完窗后他离开了厨房,穿好自己的羽绒服便出门了。
是啊,老白。
好久没见他了。
——
到了‘两年’店门口,果然,店内的灯还亮着。
胡喆吉开门进去时,老白坐在吧台边正看书呢。
门边挂了一串铃铛,有人开门时铃铛便会叮叮作响。
白从悲听到了声音抬头,对胡喆吉的到来很是惊喜。
“过年好。”
他捧着书,微笑道。
胡喆吉搓了搓手坐下来,“新年好。看什么呢?”
白从悲把手中的书放到他手中:“热巧克力?牛奶?咖啡?”
胡喆吉冲他杯子装的褐色液体点点头,“同款,谢谢。”白从悲原来在看《杏斋路》,书面正翻到白林与蒋娟第一次搬新家的情节。
白从悲笑了笑:“这可是威士忌,你会喝酒?”
胡喆吉无声一笑,没有说话。
白从悲拿来一个杯子,倒了一杯推到他面前。
“最近过得怎么样?许久不见。”
胡喆吉喝了一口酒,道:“还行。”
距今最近一次来这里是在胡喆吉海葬完黄媛骨灰的那一天,他告诉了白从悲全部,那天,胡喆吉的状态简直跟丢了魂儿似的。
白从悲去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给胡喆吉递了支烟,慢慢说:“人生总是要经历这些的。有些死亡令人惋惜,有些死亡令人痛快,有些死亡令人麻木。”
胡喆吉点上烟,很平静地听他讲。
“我记得,我母亲是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去世的。”
胡喆吉想到了《杏斋路》:“和白林一样。”
白从悲点点头,“对,和他一样,我父亲也确实是在我十六岁的时候去世的。也同样和白林一样,我父亲的死亡令我痛快,我母亲的死亡令我麻木。”
“那……原因也是跟书里写的一样吗?”胡喆吉看着他。
“不全一样。”白从悲道:“我父亲确实是酒后猥亵少女被少女的家人殴打而诱发爆血管死掉的。但是我母亲,并不像白林的母亲那样……她不是生病而死的。她……”
他说着说着突然停下了,点起一支烟,抽了一口。
“我二十三岁的时候出版了我的第一部作品,虽然那部作品在现在看来没那么热门,但是在十年前它的关注度是挺高的,我获得了不少收入。刚好那年,比我小两岁的弟弟要结婚,女方要求买婚房。在我母亲看来,我是一头怪异的蛇,再养血也是冷的。所以她把所以的关心给了我弟弟。她知道我赚了钱,便要求我出十万块钱给弟弟买房子。理由是我这样的怪人有口饭吃便能活下去,不需要那么多钱。”
“什么?”胡喆吉听着不自觉皱起眉头,他知道白从悲不会骗他,但是真的无法想象这能是一个母亲对亲生儿子说出来的话。
看着胡喆吉的表情,白从悲笑了:“哈哈……我当时都没觉得生气,你怎么还生气上了?其实她说的也不是不对,我物欲从来不高,而且那是还没开始抽烟,所以只要有口饭吃确实也就能活着。”
“你……”胡喆吉欲言又止。
他想说白从悲傻,可是偏偏是这样傻的人,有那么优秀的作品,有那么独特的气质,有那么清醒的价值观。
想到这些,胡喆吉便不敢把傻字说出口。
“我知道你想说我真傻对不对?”白从悲眯起眼睛笑道。
见胡喆吉喝酒默认,笑声更加爽朗。
明明是这样沉痛的经历,白从悲却像个局外人一样凌然无所谓。
可明明胡喆吉这个真正的局外人都眉头拧紧了。
白从悲继续说:“其实,我并不是不肯给弟弟买房。但是书里写的都是真的,白林从小因为性子闷而被弟弟欺负嫌弃。白从悲也是。说对他完全不怨那我是不敢的,所以,我当时出钱的唯一要求是让弟弟跟我道歉,把从小到大冤枉我的事情:偷家里的钱,给老师写辱骂信,考试作弊,弄坏家里唯一值钱的古董,还有一项最严重的:对女同学性骚扰。都承认出来,还我清白。你还记得吗?书里的。白翔在冬天穿着白林的衣服去骚扰女同学,然后冤枉到白林头上。白林差点因为这件事无法参加高考。这些都是真的。你说,十年前我提的要求,过分吗?”
胡喆吉:“不过分。”
白从悲:“是啊,这并不过分。但是,我的家人对我从来都是苛刻的。我弟弟决口不承认他从小到大对我的冤枉,我母亲也觉得是我疯了,记忆错乱,神经失常。在他们眼里,我从小到大都是不正常的。所以…他们不同意跟我道歉,我便不给钱。我母亲就用跳楼来威胁我。后来她真的从楼上摔下去死了,不过,她是不敢真往下跳的,只是那天刚下完雨,地很滑,她失了足。”
胡喆吉:……
听着白从悲讲自己的故事,他觉得很是震惊。
原来故事真的就是来源于生活。
“之后呢?”
“之后……”白从悲:“就像书里那样,我和我的爱人逃离了那个城市,到了肃州生活。我们买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在那里住了三年多。”他拿过书本,轻抚书面上的文字,眼神满是柔情:“我正翻到这里呢……”
“老白……你知道吗?”胡喆吉看着他的眼睛,不由想象老白的爱人到底是怎样好的一个人,能让老白那样爱他。“你每次提到你的爱人,脸上是温柔的,眼睛也是,让人想到玉兰花香。”
“哈哈……”白从悲一愣,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是吗?”
“嗯。”胡喆吉点点头。“所以……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叫蒋凌……他也跟我一样,家里很穷,兄弟姐妹也多,不怎么受家里的重视。但是……他并不跟我一样闷。是一个很阳光很质朴的男孩儿,我跟他有很多共同话题,他教我打乒乓球,我教他写作文……但我看得出来,他的内心也是很敏感的,在那种原生家庭下。”
“我们高三开始谈恋爱,背着所有人。后来我们上了同一所大学。在我的世界里,他是唯一一个懂我的人。我们互相救赎,抱团取暖……在黑暗的日子里,蒋凌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在乎的东西。后来……”
白从悲从来没跟别人那么认真地讲述和蒋凌的故事。他忽然在想,为什么和胡喆吉讲这个,为什么和一个十八岁的小男孩讲这个呢?
胡喆吉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只知道他说着说着又挺“后来怎么了?”
“后来……跟书里的差不多吧……但是,并不全是因为七年之痒。他的状态跟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带他去看过心理医生,蒋凌得了抑郁症……”说到这里,白从悲笑了笑,“他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他先得了这样的病……在这个病发现之前,我们总是吵架。发现得病之后,蒋凌执意要跟我分手,我不同意,他就情绪很偏激。我怕他出事,所以只能暂时同意。但分手后,我还是会经常去看望他,他辞掉了工作,所以我就每个月偷偷地把稿费放在他的存钱罐里……”
“他不会想要你给他的钱。”胡喆吉很笃定地猜蒋凌会这样。
白从悲:“对。他表面装得很绝情,但我知道,他只是不想拖累我,不想把精神上的痛苦传染给我。所以他一夜之间离开了肃城,之后我发了疯似的找他,找了三年……他去了一个沿海的小渔村生活,找到他后,他并没有赶我走,反而留我住了几天。我……我那时还傻傻地以为他回心转意了,所以一天晚上我跟他说,第二天我就去租一个大一点的房子,然后我们一起在这个渔村定居,我有存款,能够保证我们两个平平稳稳地在这个村庄渡过余生。他说好,所以第二天早上我……我出门了。我去了城区,下午才回来……我已经找好了房子,正要回去跟他说,可是……我回去的时候,只看见救援队打捞上来他的尸体……村民跟我说,我走没多久,蒋凌就出门了,他出门时身上很臃肿,而且夏天还穿着外套。后来我们才发现……外套里面绑的全是砖头……”
白从悲的声音越来越弱,他没有再笑了,他露不出在讲述原生家庭时的笑。
他的脸是苍白的,仿佛……刚刚才把三年前的噩梦又经历了一遍。
“老白……”
胡喆吉共情之下心疼地说不出一句话,试想想,老白出门时该有多兴奋。与心爱的人复合,美好的生活就在眼前了。他兴致冲冲地去,兴致冲冲地回,回到后看见的却是爱人的尸体……琇書蛧
“喆吉,你知道吗?”白从悲撑着下巴,呆滞地盯着《杏斋路》的封面,“他高中时是游泳队的,他很会游泳。我……我怎么都没想到他会选择跳海……你说,他到底是对这个世界多么绝望呢……”
胡喆吉:“”
他默默转过身背对着老白,捂住了自己的耳朵,“老白,我知道你伤心,你哭吧,我看不见,也听不见。”
白从悲愣了愣……
“哈哈哈……”
胡喆吉耳朵捂的很紧,但也不可能是完全听不见。
他听见的并不是哽咽,而是笑声。
“嗯?”
他被白从悲转了过来。
“怎么?你表达悲伤的方式是笑吗?”
白从悲拿起杯子跟他碰了一个。
“谁说我悲伤了?我不悲伤。”
他轻轻笑道。
胡喆吉:?
他看着胡喆吉懵懵的眼神,又笑了:“蒋娟出家后,白林悲伤吗?”
胡喆吉想了想,摇摇头。
蒋娟是为了在尘世获得解脱才出了家,她既然可以获得解脱,白林为她高兴,尽管他此生不可再和她有情感牵连。
但是,白林和蒋娟之间,从来不止爱情。
“所以,白从悲也一样。刚开始我确实悲痛欲绝,痛到想和他一起去。可是后来……我想通了。阿凌在这个世界上过得很痛苦,所以他想走。那我为什么要去阻止他呢……反正我跟他迟早会相遇,会获得解脱。肉体上了牵连对我们来说是无法胜过灵魂上的惺惺相惜的。他厌倦了世界,但是还是爱我。我也对这个世界麻木,但是我还有事情没做完。所以,我知道他会等我。我也会继续爱着他,等跟他重逢的那一天。死亡对他来说,或许是好事。我替他开心。”
白从悲.:“刚才只是突然想起来了三年前那天的情绪,有些上头罢了。”
胡喆吉默默看着老白。
“所以……老白,死亡并不可怕是吗?”
白从悲往杯子里添了酒:“对,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爱。不管是什么样的爱,但只要有爱,眼前的任何苦难都不再是绝境。只是旅行中的一场风景而已。而我们,只是坚毅的游客而已。”
是啊。
只要有爱,
任何困难都不会是绝境,
只不过是旅行中的一场风景而已,
而我们,
都只是坚毅的游客罢了。
胡喆吉:“所以,真正的杏斋路,是什么样的?”
在书中,蒋娟出家的寺庙叫杏斋寺,在杏斋山的山顶。
山脚下有一条杏斋路。
是他们的故乡。
白从悲道:“南洲省市中心边缘的一个村庄,村庄的中心便是杏斋路。那里种满了杏树,每到杏子成熟,村民便会摘下杏子当作贡品送往杏斋寺。你很感兴趣是吗?”
胡喆吉点点头。
“等你高考完我可以带你去看看。”
白从悲笑了笑。
胡喆吉:“好……那我可以带我男朋友一起吗?”
白从悲点点头:“当然。”
——
夜深了,风越来越大,看着要下雨了。
胡喆吉走到门口,临走时,他轻轻道:
“老白,我明白你的开导了,谢谢你。遇到你,我很幸运。”
老白向他挥挥手,“遇见你这样的小孩儿,我也很幸运。”
胡喆吉出门了,白从悲估摸着他应该走出挺远后,脸色突然苍白起来,一阵头疼欲裂令他痛不欲生。
他昏迷在了吧台……
那一晚,书屋的灯亮了一整夜,门也没有上锁。
他不知自己昏倒了多久,第二天……再次醒来,依然是阳光灿烂的中午……
他暗暗叹了口气,虽然已是家常便饭,但是自己越来越贪看外面的阳光了。
或许是因为知道,这个世界的眼光,他看一天少一天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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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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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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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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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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