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夫君新丧,小叔夺我入罗帐>第224章 妾身的颜色,早已阅尽
  江琯清当然听得出来江琯清这番话是真心的。

  未婚先孕的女子,都不被世人所包容。

  更何况是她这种,带着不能为人知生父的孩子呢?

  若她挺着孕肚离开叶府,别说是上九流的贵族身份,那便是能落个庶民的身份,都算是极好的。

  江家害怕她连累名声,必定与她断绝关系。

  就算她能赚钱养活孩子,户籍也是个问题。

  而在大宁王朝,下九流的户籍,甚至连科举都不被允许。

  这就是时代的车轮碾压,无论她是否服气,都改变不了。

  “我说过,我绝对不会拿自己的身体做赌注,去赌别人愿不愿意守住承诺。更何况,就算公婆兑现了承诺,我打掉孩子落了一身病,夫君又能有多喜欢我呢?”

  江琯清难得变成人间清醒,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翻来覆去想了那么多遍。

  她就是想不清醒,也不可能的。

  “他是英雄,他心系天下。谁能保证,他这次能从战场死里逃生回来。下一次再出门征战,就不会重蹈覆辙吗?母亲,我只是个普通的深宅妇人,我想过的无非是夫妻恩爱,子孙绕膝的普通生活。”

  “我就是个没出息的小女人,我不适合嫁给英雄。叶煦辰的行为在别人眼里,是要被万民称颂,终身仰望崇拜的。可是在我的眼里,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丈夫。如果我现在待字闺中,云英未嫁在择婿。我都会将叶煦辰排除在名单之外!我不喜欢这样的男人!”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你就喜欢叶寒峥那种自私自利,心狠手辣,卑鄙无耻的男人?”

  江夫人也怒了,反驳的话又急又快。

  当真是早就将叶家兄弟俩的标签打好。

  如同所有人那般,有多喜欢哥哥,就有多讨厌弟弟。

  江琯清定定地看着愤怒的亲娘,郑重迅速地点头:

  “最起码,他对我一心一意。我要的安定,我要的独宠,他都给得起我。”

  “我不在乎外人眼里的他是什么样的。我只要知道,他将我放在心底最深处,从来不会真的伤害我。这就足够了。”

  这一刻的江琯清很肯定。

  叶寒峥就是她心中最完美的丈夫人选。

  从来都没有人在乎,她心底到底喜欢谁。

  如今终于有机会说出口,她反倒是格外的坦然认真。

  “你简直冥顽不灵!你到底要为这份错误的选择,付出多少代价才能醒悟?”

  江夫人咬牙切齿地看着大女儿,恨铁不成钢到恨不得将她的脑袋掰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不是装着一团面糊?

  怎么就能这么蠢?

  “为何不趁着公婆大度,夫君对你有心的时候,好好过上正经的日子?这才是正道啊!孩子啊孩子!”

  “就算外人会害你,我是你的亲生母亲,难道还会害你吗?你能不能听我一次劝?赶快把孩子打掉,跟女婿好好过日子?”

  说到最后,江夫人满眼泪水地恳求。

  这的确是作为母亲的真心话。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江夫人都觉得哥哥比弟弟好一万倍。

  “无论谁说什么,我都不可能跟他做真正夫妻的。我不会打掉孩子!宁死,也不堕胎。”

  江家夫妻站着走进来的,出去却是江御史抱着气晕的妻子离开的。

  江琯清自始至终都是面色平静,坚决的态度根本不为任何人改变。

  可是等所有人都离开以后,她自己再坐在房间里无所事事,便开始有些担心了。

  都说三个月开始便是孕中期,她的肚子要一天天大起来了。

  到时候该怎么面对叶煦辰呢?

  背叛已经成为事实。

  可是如果是他亲弟弟的话,刺激是不是太大了?

  若她说……这个孩子是外面随便一个男人的,是不是他就更容易接受一点,也就不会觉得打击太大了?

  终究是她对不起叶煦辰。

  思及此,在叶煦辰每日例行来送礼物的时候,江琯清居然破天荒没让春安拦着。

  而是将他请进屋内来。

  京城十月的秋风已经卷起干燥的灰尘,北方的秋冬季总是这般萧瑟,又布满尘土味。

  即便是温润的贵公子,也难免多了几分道不明的浊浊尘世气息。

  “清清,这几支簪子都很特别,你看看喜欢哪一支?”

  叶煦辰进门将礼物锦盒都放到桌上,没有问她为何避而不见一个月。

  也没有表现出半点的等候不悦,反倒是细心地一一打开,将精心挑选的礼物都放到她面前。

  任由她挑选。

  只要她开口,他便可以知晓她的喜好,以后再送礼物自然就更容易得到妻子的喜爱。

  虔诚,认真,执着。

  江琯清倒是很配合地认真看了看,从其中挑出一支最漂亮,也是最鲜艳的火红色枫叶款式。

  却是放到了叶煦辰的面前。

  “这支吧!这支最喜庆。”

  “你喜欢就好。”

  叶煦辰温和的笑容缱绻,看着她的目光温柔深情。

  江琯清勾起唇角淡笑,下一句话就将他伤得透透的。

  “妾身不喜欢。妾身的颜色,早已阅尽。挑选这支珠钗,是准备为夫君再聘。妾身一定尽心竭力,为夫君挑选京城内最贤惠的贵女为平妻。待夫君愿意休妻之时,可将她抬做正妻。”

  叶煦辰本已将布满伤疤的大手伸出,要拿起这支枫叶珠钗插在妻子的云鬓上。

  奈何手还未碰到珠钗,便再也无法进行了。

  他的确是没想到,经过一个月的冷静。xǐυmь.℃òm

  江琯清给出的选择,不是为他的坚持不懈感动。

  而是再一次彻底地拒绝了他。

  可是江琯清这话说得也不错。

  她守寡的三年里,都是素衣黑白。

  的确是没有任何颜色的。

  是小叔闯入她的世界,将天下最好颜色的头面和衣裙,通通以最强势的姿态给了她。

  虽然那个时候的她抗拒,虽然那个时候的她不喜欢。

  可是经历过就是经历过了,看尽也就是看尽了。

  无论叶煦辰此时再给她什么最好的,都无法代替她最初拥有的。

  妾身虽如浮萍那般身不由己。

  可是妾心却是磐石,永远不会转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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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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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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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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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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