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会选择那种,陪伴叶煦辰最久,也是沾染他气息最多的东西。
而这副看起来就是从小玩到大,已经磨得光滑被盘的水润的羊拐,就是最好的纪念物。
江琯清仔细看了一眼,四块羊拐并没有什么不同寻常,便点头做主送给了段月英。wWW.ΧìǔΜЬ.CǒΜ
段月英这才满意地告辞离去。
看着她坚挺的背影,与刚进门时的颓废大相径庭。
想来内心的满足感得到充盈,她已经彻底了却在大宁王朝的留恋。
江琯清赶快回到自己院子里,让春安安排奴仆送来热水,泡了许久才感觉到,自己在那院子里沾染的冷气从骨头里被驱赶出去。
那个在大宁王朝所有人眼中的英雄,在她的心里留下的阴影终究太过强烈了。
哪怕她已经长大成人,仍旧会本能地害怕与叶煦辰有关的一切。
她这辈子都做不到和段月英一般崇拜英雄,想要得到英雄的一切了。
说到底还是命运弄人。
如果把段月英换成她,所有人的结局会不会就不一样了?
不过如果终究是不现实的。
明天依旧会到来,未来的风雨还是要有人去承受。
三天后,江琯清再见到小叔,还是在全京城人民去街上送别和亲公主的场合。
和亲时居然定的是她大哥江予墨,想来等他顺利回来的时候,大嫂一定都把孩子生下来了吧?
江琯清站在人群里看热闹。
没想到压着队伍最尾端的,居然会是一袭红色飞鱼服俊俏无双的小叔。
已经近十天没有相见。
他依旧是风采万千的存在。
哪怕是几万人挤挤插插的现场,仍旧能被她一眼就看到。
他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上。
右手漫不经心地抓着马缰,相隔这么远都能被她对视上,那双阴鸷却又熠熠生辉的黑瞳。
就好像万千之中,他也永远会一眼看到她那般。
四目相对,情人小别重逢,他的眼神透着火热和深情。
那漂亮至极的薄唇轻轻勾起,若有似无的弧度似乎是在告诉她。
等我。
是的。
就是这两个字。
叶寒峥已经回京了,等他忙完这桩送亲的差事,很快就会回府去与她团聚的。
心底所有的相思,都在这一刻化作喜悦,她几乎是目不转睛看着小叔远远走过来,再到远远离去的背影彻底消失不见。
和亲的队伍彻底出了城门,百姓们议论纷纷地开始撤离。
有人可怜公主,明明有着几年的战功,却要被迫以身侍敌,最后落个和亲敌人的下场,即将面对无数的凌辱和屈辱。
也有人认为段月英是罪有应得。
如果当初她能再谨慎点,没有落入瓦剌的陷阱里,提前撤军的话。
大宁王朝不会连丢三座城池,她也就不会和亲去瓦剌弥补。
总之众说纷纭,就是没有一个人感叹,这就是女人的宿命。
似乎在所有人眼里,女人就是女人,天生的卑微存在。
能用身体去弥补过错,那就是最好也是最应该的结果。
如果段月英是个男人,是个皇子的话。
皇帝绝对不会允许她以身侍敌,一定会再给她一次带兵打仗一雪前耻的机会。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女人和男人,终究是不同罢了。
江琯清带着丫鬟和仆人,在所有人都走得差不多时才离去。
毕竟他们在最前方,硬挤过去会有危险,还不如等大家都离开再行,反正他们也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
然而没想到,突然有一个蓬头垢面衣衫不整的女人,逆着人流推推搡搡狂奔过来。
她身后还有一群家丁在追,骂骂咧咧的话别提有多难听了。
春安立刻带着家丁保护女主子,更有一个最靠近边缘的家丁,为了保护江琯清而跳脚,狠狠将那个疯女人给踹倒了。
那女人闷哼一声到底,被摔得不轻,一时根本无法爬起来。
正好给了那群穷凶极恶的家丁追上的机会。
他们挥舞手里的木棒,对女人拳打脚踢,嘴里还骂骂咧咧的喊着:
“果然是妓院出来的贱货!千人骑万睡的贱货!你不嫌弃我们家老爷又肥又丑吗?当初你为何要答应赎身?跟了我们家老爷还不守妇道,居然背着老爷去勾搭少爷。简直就是天底下最下贱的女人,老爷说了抓住你就打断腿。然后就赏给我们,如了你喜欢年轻男人的愿望。哈哈哈……”
还未散尽的百姓们,本来还有些不忍女人挨打。
可是听了家丁们的描述,纷纷就转可怜为愤怒。
毕竟不守妇道的女人,就不值得人同情,这种理念已经根深蒂固在每个人的脑海中。
就好像如果他们可怜了女人,就会连累自己的三观也被拉低,也会变成贱女人那般受人指指点点。
这就是人性的恶,也是所谓的雌竞。
江琯清捏了捏手中的锦帕,终究是不忍又能感同身受的吩咐道:
“你家老爷花多少银子买下她的?本夫人,给她赎身。”
她温柔的声音不大,却是立刻惊得所有人的呼吸都没了。
甚至就连举着棍棒的家丁都吃惊到忘了继续打人。
而那个被打得浑身直哆嗦,破烂衣衫都已经滚满泥土的女人,震惊地抬起头看向声源。
可惜她蓬头垢面,脸上不仅有泥土还有血痂,哪里看得出原本的模样?
只是凭借一个求生意识极强的眼神,求助又震惊地看向江琯清。
那欲语还休的张了张嘴,却终究还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整整五千两。她可是京城第一花魁——锦锦姑娘。这位夫人,你脑子还正常吧?居然可怜这样千人骑万人睡的妓女?自家男人被没这样的狐狸精勾搭走过?”
家丁震惊之余给江琯清仔细解释。
本来老爷是把人赏给他们处理,弄死也没有关系,倒是可以爽一爽。
他们也可以私下做主把锦锦卖掉换钱。
那是整整五千两啊!
他们自然想要。
可是这买卖的合法基础在于,双方必须都知晓真实情况。
所以该说的话,他们必须告知江琯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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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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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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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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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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