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大豆剥出来的话,足足有小半缸那么多,这让周如霜十分开心。
天黑下来的时候,赵承要准备的原材料也差不多了,首先是烧水刷缸,然后就是熬煮旅谷。
赵承忙碌的时候,周如霜已经煮好了饭,就在庙外的空地上,两人围着篝火,吃起晚饭来。
“夫君,今天我练了笛子,但是吹得不好。”
“嗯。”赵承还在想着大顺斋的事情,虽然看起来这件事隐藏着一些风险,那个洪捕头显然就是要打压大顺斋。
如果自己这份味精让大顺斋起死回生,自然会吸引洪捕头的目光。
赵承并没有小看捕头,清河县的捕头,职位相当于县公安局长,但是权利可比现代社会大得多了。
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时代,得罪一个捕头,很容易让自己置身险地。
赵承并不是一个热血青年,相反前世的商海生涯将他磨炼得十分冷静,在获知到大顺斋的对头是县里的捕头,他就想到了这一层。
“夫君?”看到赵承端着碗发呆,周如霜叫了他一声。
赵承这才醒悟过来:“哦,刚刚你说什么?”
周如霜的脸庞被火光映得有些红:“我的笛子练得不好,夫君能教教我吗?”
“教你可以,但是你要听话。”赵承扒了两口饭,想到前两天那个媒婆和昨天的胡老六,有些担心如霜的安危。
“最近就不要再出去找粮食了,办法我已经在想。”说着赵承用筷子指了指那边熬煮旅谷的锅。
“等这次的活干完,就能得不少钱,到时候我们会搬去县城里住。”
周如霜安安静静的坐在篝火边,听赵承有一句没一句的讲着未来的生活,伴随着篝火的噼啪声,莫名觉得很心安。
她托着腮,眼睛闪闪的望着赵承,虽然不知道他说的会不会实现,但是心里很快活。
熬煮之后的旅谷要装进缸里发酵,这一步要用到酸奶。
因为酸奶中的特殊细菌可以把旅谷中的蛋白转化为谷氨酸,这是十分关键的一步。
为了买这罐酸奶,赵承跑遍了清河县,好不容易才在城南一户养羊的农夫家中买到。
赵承从两个大缸旁边取过酸奶罐子,先给周如霜盛了一碗。
“如霜,喜不喜欢吃酸奶?”
周如霜没有吃过,摇了摇头,好奇的看着赵承递过来的碗,里面白白的黏糊糊一坨。
“快拿着,这个挺好吃的,如果有糖有好了,今天先吃不加糖的,将来给你买加糖的。”
除了给周如霜盛了一碗之外,剩下的酸奶都倒进了缸里,跟那些已经晾得温热的谷物搅拌到一起。wWW.ΧìǔΜЬ.CǒΜ
赵承用一个草帘把缸盖好,拍拍手,忙碌了一天终于大功告成。
至于发酵后能产生多少谷氨酸,就要看天意了,毕竟如此简陋的条件,与现代环境的工业生产是无法相比的。
周如霜端着酸奶碗,小口小口的吃着,天然的酸奶如果发酵刚好的话,是不酸的,但是随着发酵时间的延长,会越来越酸。
这家农户的酸奶刚刚发酵好没多长时间,吃起来微微有些酸,但是并不会过。
除了酸味之外,还有一股天然的奶香,吃起来入口即化,口腔中弥漫着浓郁的奶香味。
赵承拍打着身上的灰土,走过来坐在周如霜的身边,从她腰间抽出那根长笛。
“我会吹的曲子也不多,但是很喜欢笛声的悠扬。”
其实赵承在有压力的时候,总是喜欢在音乐中让自己沉静下来。
虽然周如霜每天都带着这根竹笛,但是保存得很好,上面的苇膜都没有翘起。
赵承把长笛横于唇边,看着不远处周家村家家亮起的灯火,伴随着夜晚的炊烟和秋虫的鸣叫,觉得还是吹一曲回梦游仙比较应景。
随着笛声悠悠,一曲回梦游仙动人的曲调从竹笛中流淌出来,仿佛一瞬间就将这座荒凉的破庙,深秋的篝火,染上了浪漫的色彩。
周如霜从未听过如此好听的曲子,不禁放下了酸奶碗,静静的听着笛声。
她侧过头,看着黑暗里赵承有些模糊的轮廓,想要把他的样子深深刻在心里。
一曲吹完,赵承还回了笛子:“你如果喜欢这首歌,我就教给你。”
周如霜已经懂了基本的指法,只是还很生疏,所以吹不成曲调。
赵承此时也闲来无事,就仔细给她讲解吹笛的指法,和一些吹奏的技巧。
“夫君,你刚才说这是一首歌,能教教我吗?等我学会唱了,就可以慢慢吹奏给你听。”
“好啊,我来教你。”赵承走到篝火旁,借着火光用一根树枝在地面上写下歌词。
“月辉清冷,虚空枕幻梦,多少往事追忆中。冰壶玉衡,依稀韶华匆匆,前尘如痴如梦。”
赵承随手写下《回梦游仙》的歌词,不过用的却是简体字。
周如霜站在一旁看他写,一边轻轻念诵,用心记忆。
“望舒剑,射日弓,我命由我天难从。情万里,信相逢,秋意正浓。”
“云奔涌,四海纵,红尘缱绻寄书鸿,五色弱,栖梧桐醉花荫处,凤凰宫。”
她一边轻声念诵,一边想:我夫君好文采,这首歌定然是夫君所做。
那一句“我命由我天难从”定然是夫君表露出自己的远大志向,真是胸怀宽广,只是不知他词里的“情万里”、“信相逢”又是指的谁呢?
若是有一天,夫君与我相隔万里,也不知该如何“红尘缱绻寄书鸿”。
接着她又立刻否定这般想法,只要每天与夫君在一起,再也不分离,又怎么会相隔万里呢?
一夜过去,当雄鸡唱晓,东方既白的时候,一行三十余人乘车骑马,从清河县出发,径往周家村而来。
马车从外面看样式简单,既无标记也无花纹,不过里面却是奢华无比,白镜韬拥被而坐,打着哈欠说道:“何必起这么早,天还没亮,让我再睡一会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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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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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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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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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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