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超脑医王>第214章 焦涛醉酒失言
  因为孟国庆出席宴会,所以尽管陈钢和焦涛同时在兴国大饭店安排了两桌,包厢也相隔不远,但沈临还是先去了陈钢这一边。

  因为沈临去了那边,马元超就把孙秀兰和林晓楠姐弟也喊到了焦涛这边的包厢里,几个人坐在一起先开吃,等候着沈临。无论如何,过一会沈临还是要过来的,怎么着也得给老同学一个面子。

  饭桌上,焦涛和焦兰先后开口问沈临的真实身份,马元超考虑到今天的场合撞在一起,要想继续瞒住焦涛也不现实——要知道今天来参加宴会的可全部都是龙腾旗下的各企业负责人,焦涛过后迟早会反应过来。

  再者,焦涛是沈临的大学同学,同学的关系应该有别于外人。

  犹豫了一会,马元超还是决定实言相告。其实在他看来,这本来就没什么好保密的。但马元超颇有心机,他不愿意从自己口中说出话来,免得万一引起沈临的不满,就向孙秀兰使了一个眼色。

  孙秀兰是女下属,纵有失言,沈临也不会太过计较。

  孙秀兰笑了笑:“焦总,京城有个龙腾集团和沈家你们知道吗?”

  “龙腾集团?”焦涛一怔。

  焦兰眨了眨眼立即插话:“是潜龙集团吧,刚刚改的名。”

  “啊,是潜龙啊,我知道,知道啊!”焦涛话一出口,突然想到沈临姓沈,他脸色一变道:“孙总,沈临是京城沈家的人?”

  孙秀兰笑了:“是,也不完全是。”

  “这怎么说?”焦兰狐疑地问道。

  “算了,这中间的关系我也很难给你们解释清楚。总之,沈董是龙腾集团的董事长,百分百持有龙腾股权的大老板,龙腾就是他一个人名下的资产。”孙秀兰笑着:“我和马总本来在总部工作,后来被总部抽调下来,跟在董事长身边。”

  龙腾大老板!

  焦涛张大了嘴,嘴巴中能塞进一个鸡蛋去。

  而焦兰也同样目瞪口呆,良久都没有回过神来。

  当年的沈临,是京城沈家的人?可不像啊,无论是从经济情况还是穿着打扮以及诸多方面,他都没有大家族子弟的样子哟。焦兰想起自己跟沈临“相恋”的那半年,每次吃饭都要自己付账,心里就泛起一股莫名的情绪来。

  他是装的?不对!

  焦兰清楚地知道,沈临对自己的痴迷是如何的深重,而当时“分手”后他那幅痛心欲绝的样子根本不可能是装出来的。

  马元超和孙秀兰交换了一个会心的眼神,这种场景他们见得多了,几乎所有人在闻知沈临真实身份的时候,都是如此表现,因为过去现在反差太大。

  焦涛缓缓扭头望着自己的姐姐,目光复杂。

  焦兰有些不敢正视自己弟弟的眼神,缓缓垂下头去。

  可当初,纵然是沈临有沈家子弟的身份,她也不会跟沈临真正走到一起。毕竟,年龄差距太大了,而且当时沈临还是一个大学生,她已经是科级政府干部。再说她并不爱沈临,顶多是因为沈临过于痴情纠缠,她在失恋的痛苦下与沈临渡过了一段放纵疗伤的短暂时光。

  沈临在陈钢那边跟孟国庆等人应酬寒暄了接近半个多小时,喝了一杯红酒,这才跟孟国庆解释一下那边还有老同学,就提前退了场。陈钢几个人亲自送沈临过来,态度毕恭毕敬。

  在北方省和甘宁市,陈钢自然是一号人物。可在整个龙腾集团的体系里,他只能算是中层,他的命运取决于总部的任免——沈临一句话免了他或者不再聘任他,他如今的显赫和财富地位都将化为泡影。

  他是为沈临打工的高级打工仔,仅此而已。

  沈临就坐,向陈钢微笑点头颔首:“老陈,你回去招呼市里的领导,你把人家请来了,一定要让人家吃好喝好,不能怠慢了人家。关于甘宁市这个项目,前期运作的很好,你抽空的时候,回总部一趟跟沈总汇报一下。”

  沈临这句“老陈”让陈钢心花怒放,感动激动得几乎要当场落下泪来。

  他连连称是,恭谨地道:“董事长,您在这边慢用,有什么事随时招呼我,外边有咱们的人!”

  陈钢挥挥手,他的下属送进来两瓶他个人珍藏的进口自法国的五十年窖藏红酒。这两瓶酒,他平时都不舍得拿出来喝,如今到了关键时刻就派上用场了。

  沈临扫了红酒一眼,他自然是识货之人。

  他点了点头,挥挥手。

  陈钢诚惶诚恐地退了出去。

  焦涛在一旁看得早已无语了。平日里,陈钢就是他心目中的大人物,可今日陈钢却当着他的面在沈临面前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前后反差之大让焦涛心神动荡。

  焦兰此刻心情之复杂,倾尽语言也无法形容啊。

  马元超打开陈钢送来的红酒,给沈临倒上一杯。旋即,也给众人倒上一杯,焦涛自己喝的是白酒。孙秀兰本来不喝酒,但她知道陈钢这酒价格非常昂贵,平时也没机会喝到,就也倒了一杯尝尝。

  马元超晃荡了一下手里的高脚杯,笑道:“今天我们沾董事长的光了,这一杯酒值一万块了,来,老孙,我们一起敬董事长一杯!”

  焦兰闻言心里咯噔一声,低头看了看面前的红酒杯。

  她虽然是政府领导,场合不少,但这种昂贵奢侈的进口红酒却也没有机会喝上。

  畅饮几十万一瓶的红酒,与过去那个买瓶可乐都要掂量半天的沈临相比,究竟哪一个更真实,她一时间也分不清了。

  焦涛举起自己的酒杯:“沈临,我敬你一杯,多年不见,我先干为敬了!”

  焦涛一饮而尽。

  沈临笑了笑,也是一饮而尽。

  跟焦涛喝了一杯,沈临扭头举杯望向焦兰,轻轻道:“焦县长,我敬你一杯,这一次多亏了你的关照。”

  沈临说的是收养林晓楠姐弟俩的手续办理。

  焦兰感慨万千地举杯望着眼前沈临这张沉稳若定的面孔,脸色微红,也没有多说什么,举杯跟沈临碰了碰,然后小啜了一口。

  推杯换盏,说着大学时代的一些往事,三杯白酒下肚,焦涛就有了**成的醉意。

  他眯缝着眼睛晃荡着手里的酒杯,大声道:“来,哥们,再干一个!”

  沈临笑了:“焦涛,你喝多了,咱们来日方长,以后你来天北,我请你再喝酒!”

  “咋?看不起老同学了?澳,你现在是大人物了,龙腾的大老板是不是?可你忘了,当初……”焦涛站起身来,举杯凑向沈临,突然放肆地笑了起来:“当年你狂追我姐,还被我揍了一顿,你难道忘了?”

  焦涛这话一出口,马元超和孙秀兰恍然大悟,心道果真如此,原来当初老板还追过这位焦县长,难怪这两人相处看起来总是有点别扭!

  焦兰红了红脸,怒斥道:“焦涛,你喝醉了!胡说八道!”

  焦涛一瞪眼:“姐,我怎么胡说了?我这是实事求是!沈临你说,你当初迷恋我姐,是不是事实!”

  沈临轻笑一声,倒也没有否认,虽然这是过去那个沈临的痴情,但他也一概承担了:“没有错啊,那时候的我年轻不懂事,倒是给焦县长添了不少麻烦。”

  沈临说的如此轻描淡写和云淡风轻,焦兰有些难堪地垂下头去。

  却不料弟弟后面的一句话几乎要让她暴走——

  “沈临,你小子不厚道,别以为哥们不知道,你后来趁人之危——看我姐失恋,就趁虚而入,把我姐给办了,然后始乱终弃,太不厚道了,我一直要找你算账!”焦涛冒出了这么一句石破天惊的话。

  呃!

  马元超和孙秀兰面面相觑,目光中满是震惊的暧昧。

  沈临啊了一声,无法否认——因为这是事实,但这又不是事实,因为当初的沈临趁虚而入或许有几分符合事实,但趁人之危绝对谈不上。

  更重要的是,不是沈临始乱终弃,是焦兰清醒过来一脚把他给“踹”了。m.xiumb.com

  焦兰面红耳赤,一时间也无言以对,只得难堪地扭过头去,愤怒地跺了跺脚。

  沈临啼笑皆非,无奈道:“焦涛,你这是胡扯了,我哪有什么始乱终弃,那完全是……”

  沈临扫了焦兰一眼。

  焦兰羞愤地几乎要找条地缝钻进去。

  但她旋即又抬头来怒视着沈临,心说你当初占了老娘的便宜是事实,虽然老娘不喜欢你后来断了你的念想,但你反过头来还要说是老娘对你始乱终弃吗?

  沈临没料到今天的场合上竟然会掀出过去那个沈临的陈芝麻烂谷子的那点破事,可当初那厮办了焦兰是事实,也由不得他不承认。好在今天只有孙秀兰和马元超两个心腹在场,他们不敢泄露出去,否则让唐曼秋知晓,他又该如何解释?

  年少轻狂,过去的荒唐?

  沈临无言以对,只好沉默了下去。

  片刻后,焦兰满面涨红掩面狂奔出酒店包厢,不知所踪。因此,这场酒宴也就不了了之,焦涛喝醉了酒,被他的司机给带走。

  沈临苦笑一声,向林晓楠姐弟温和问道:“晓楠,志勇,你们吃好没有?要是吃好了,我们走吧。”

  女孩点点头,抬头来飞速地扫了沈临一眼,俏脸绯红。

  她也是十四五岁的青春期女孩了,对于方才沈临等人的谈话听进耳中,哪能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沈临嘴角一抽,无奈地挥挥手:“好了,我们开撤!”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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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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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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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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