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很正常,因为寻常人和陌生人是挤不进这个小圈子的,除非具有一定的身份,除非能让大家都认可和熟悉,否则,这个小圈子对外人很排斥。
有不少人甚至不满李思平竟然带一个外人进圈子的聚会,太离谱。当然了,更多的人敏感的意识到,这是李思平看上的男人,她要强行将自己看上的男人推进圈子里。
听李思平介绍完沈临的身份,大多数人都看在李思平的面上勉强笑着跟沈临敷衍了事的握手寒暄,有的只是微微点头致意。
众人的冷漠沈临并不在意。
他之所以肯来参加这种聚会,首先是为了唐家,其次是为了翰宇商贸公司。在他的人生规划中,他还要在天北市停留相当长的时间——最起码在翰宇商贸真正发展壮大起来之前,他还没有离开天北的打算。
只有一个人,神色非常非常的古怪和复杂。那就是康建。
别人没有见过沈临,康建却“亲有体会”。他虽然不知沈临就是京城龙腾集团的大老板,但却深知沈临非同常人、神秘而强大,绝对是他们惹不起的人物。在某种意义上说,他宁可得罪黄婉玲和郑平这种人,也不敢得罪沈临。
因为他对沈临的畏惧已经深入骨髓。
他更恐惧的是,沈临这种黑夜中潜行无阻的王者,取他的小命如同探囊取物,连性命都受到威胁,什么财富地位名声都算个屁啊。
康家得罪黄家郑家顶多是受到打压,但惹上沈临,他的小命就不保,这中间的差别大了。
李思平不厌其烦地为沈临逐个介绍,终于介绍到了黄婉玲。
“沈临,这是市委黄书记的女儿黄婉玲,我们大家的黄姐。”李思平向沈临使了一个眼色。
沈临微微笑着伸出手去:“久仰黄小姐大名了。”
黄婉玲温婉地笑着跟沈临握手:“沈老板太客气了——我说思平啊,以后别动不动酒把我们父母的名号挂在口头上,我就是我,你非要介绍我是黄书记的女儿,让我感觉怪怪的。”
黄婉玲转头向李思平嗔道,旋即又满脸笑容地邀请沈临坐在她的旁边:“请坐吧,沈老板。”
这让众人大跌眼镜,尤其是郑平,脸色骤然阴沉了下去。
黄婉玲身边的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坐的。
按照以往聚会的惯例,黄婉玲只要出席都是坐在第一贵宾处,而紧挨着她的位置一般是空着。因为黄婉玲表面上看起来平易近人,实际上有另类的“洁癖”,不是她看得入眼的人尤其是男人,她很排斥的。
黄婉玲竟然让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坐在她旁边,还主动为沈临拉开了椅子,这岂能不让这群官二代富二代们惊掉眼球?
李思平妩媚的嘴角掠过一丝警惕。
她心道,黄婉玲这女人真是不简单,她似乎也看出沈临大有来历了,毕竟沈临的身份摆在这里,他就算是再隐藏低调,那股发乎于心和血脉的威严气度是难以尽掩的。稍加留心,就能看得出端倪。
黄婉玲也算是见多识广,她从种种的迹象中得出了自己的判断,沈临绝非常人。再加上沈临给黄婉玲留下的第一印象很好,她有一种无形的好感,就下意识地做出了上述的动作。
沈临并不清楚这些弯弯绕,所以他心安理得就坐在了那里。他这么一座下,李思平柳眉挑了挑,竟然笑着撇开原本属于自己的主人坐席,径自坐在了沈临边上,笑着招呼道:“大家都坐吧,今天我们随意一点,别讲究那些规矩了,坐,请坐。”
黄婉玲嘴角浮起一丝惊讶的笑容。
她心里对沈临来历的猜测更加浓重了。
众人纷纷入座,康建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过来满脸堆笑地跟沈临打招呼,因为沈临到了黄婉玲这里就没有继续走下去,李思平也就不再为他介绍。
“沈兄!好久不见!”康建双手抱拳,向沈临笑道。
沈临微微一笑,起身来跟康建握手:“原来是康总,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你!”
黄婉玲讶然,心说康建跟这人熟悉?那一会问问他!
李思平并不意外,因为沈临隐藏身份在天北做生意又跟唐家的人混在一起,认识康建也很正常。
康建对沈临的恭谨态度别人没有察觉到,但他的妹妹康娜却一目了然。
康娜皱着眉头凑在哥哥身边压低声音问道:“哥,这人谁啊?”
康建嘘了一声:“别问,别管,别惹他!”
康娜愣了下,一向天不怕地不怕嚣张跋扈的哥哥,竟然如此畏惧一个人,让她无法接受。
不由地,康娜也在暗中坐在那里打量着沈临。
沈临属于那种越看越耐看的人,用文化人的话说就是很有内涵,乍一看不像郑平这种英俊小生风度翩翩,看得越久越有味道。
不管是男人女人,有内涵都是一种终极目标。至于那些皮相,无非是靠衣着打扮和所谓的气势衬托出来,不值一文。
满座这些人,在沈临看来,也就是黄婉玲和李思平以及另外一个富二代举止有度有些内涵,其他的都飞扬跋扈浮躁之极。
……
酒过三巡。m.χIùmЬ.CǒM
郑平心里本来就不舒服,见李思平坐在沈临边上温柔款款地不断为沈临夹菜倒酒,连黄婉玲也偶尔侧身跟沈临说说笑笑,他心里的妒火越来越重。
他霍然起身,端着酒杯向沈临走了过去。
坐在他两侧的一些人暗中瞪起了眼睛,开始幸灾乐祸地准备看热闹。
康建心头一沉,心说郑平啊郑平,你最好不要不长眼,你要是惹上沈临这种危险的人物,后果不堪设想了。
但大多数的人是要瞧热闹。
而黄婉玲嘴角也掠过一丝隐晦的轻笑,她也趁机看看沈临的反应,她正愁着不知道怎么来试探一下沈临,郑平不长眼充当工具,那是最好不过了。
郑平站在沈临一侧,大声道:“沈老板,来,我们认识一下,干一杯酒!”
郑平端着那杯茅台,虽然名为敬酒,其实神色咄咄逼人。
沈临出于礼貌,也不能不理郑平。到了这个份上,他大概猜出郑平因何态度不善了,吃醋嫉妒呗,为了李思平这个女人。
但实际上,沈临觉得非常可笑,他对李思平毫无想法,只是敷衍应酬。
沈临起身来淡淡笑着,举杯跟郑平碰杯:“郑兄客气。”
沈临是红酒。他在公开场合下,很少喝白酒,不是不能喝,而是不喜欢,也感觉没有必要。
郑平一皱眉,一把就要去夺过沈临的酒杯,口中不满道:“换白酒!服务员,来给沈先生换上白酒!”
郑平本来就是故意找茬而来,他岂能让沈临如此轻易就过关。
但沈临是什么人,郑平怎么可能能从沈临的手里抢到酒杯,他扑了个空,沈临淡淡笑着侧身一让就避了过去:“不好意思,我不喝白酒,不胜酒力,很抱歉!”
“那怎么行?初次见面,初次喝酒,沈老板难道不给郑某一个面子?”郑平的语气越来越冲。
沈临心里冷笑,嘴上却淡定自若:“这不是面子不面子的事,只是不胜酒力,喝不了白酒,抱歉了!”
见沈临执意不换白酒,郑平有些下不了台,就恼羞成怒:“沈老板,别给脸不要脸呐,既然来我们这个小圈子里混,那就要接受我们这里的规矩,男人嘛,连杯酒都不能喝,还能叫男人嘛?大家说是不是?”
很多人开始起哄。
李思平见势不好,赶紧起身劝说:“郑平,沈临不能喝酒,你别搞你们那一套!你们要喝酒,自个儿扎堆去,今天是我请客,你别给我捣乱!”
按说李思平这话也算是不怎么客气了。若是从前,无论郑平怎么失态,李思平都断然不会说这种重话。可今日非同一般,沈临在李思平心目中的地位非同一般,她为了“保护”沈临,哪里还顾得上郑平的脸面。
黄婉玲在一旁心说李思平今天宁肯跟郑平撕破脸皮也不惜为沈临出头,足以见得沈临大有来头。这人不简单……黄婉玲深沉的目光从沈临不动声色的脸上掠过,就在郑平即将暴走的当口,适时起身开口了:“郑平,别闹腾啊,给姐一个面子,回去喝酒去。”
黄婉玲的身份不一样。她开了口,郑平就算是再恼火也得压住火气,否则,他父亲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郑平涨红了脸,跺了跺脚,恨恨地扭头返回自己的座位。
黄婉玲又向沈临轻笑一声:“沈老板,别太介意了,郑平几个也是性情中人,再说大家都熟悉了,都是圈内的好朋友,他们不怎么讲究规矩,喝酒也凶!”
沈临微笑点头:“没关系,无所谓。”
李思平压低声音几乎将整个娇柔的身子都紧贴在沈临的身上,陪笑道:“沈临,你别在意,他就是那种德行,仗着他老爹的威风嚣张,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
沈临似笑非笑不置可否:“嗯。”
沈临有意无意地挪了挪身子,他的这个小动作别人没注意,可一边的黄婉玲却意识到了。
黄婉玲心头一动,心里道看来李思平是剃头挑子一头热了,沈临这人对她没有意思,否则也不会这样。不过,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纸,要是李思平不顾矜持铁了心要倒追,恐怕以李思平的美色,沈临也撑不住多久。
就在这个时候,黄婉玲的手机响了,旁边的沈临脸色突然变得有些古怪,但古怪之色转瞬即逝,无人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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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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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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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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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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