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自己洗的香喷喷的,再换上一身浅蓝色绣腊梅花的衣裳,头上带着毛绒绒的发饰,高高兴兴的搬进储秀宫正殿。
地龙提前两日就烧了起来,一进门扑面而来的热气,让孙妙青赶紧将身上的斗篷给脱了下来。
里头的摆设精致灵动,还有她的那些家当,都已经安排妥当,放在她惯用的方位。
孙妙青仔细的看了一遍,正殿里用的那些纱帐,算是产自苏州的上等蚕丝纺织而成。
轻薄到人行走时带着的微风,都能让它随之浮动,带着几缕仙气。
窗边的炕上,垫着苏绣祥云纹的垫子,中间摆放着一个黄花梨高束腰雕花炕桌。桌面四角和桌脚的地方,同样雕刻着祥云花纹。
旁边架子上,放着珐琅彩的花瓶摆件,对面桌上,还放着一束新鲜的桃花。
还有一台两人宽,八尺高的紫檀穿衣镜......
孙妙青这里摸一摸,那里碰一碰,满意的说道,
“内务府费了不少心思,这些东西样样都价值不菲。”
琉璃说道,“皇上亲自吩咐,他们不敢不用心。”
“娘娘您快看,这金丝楠木的梳妆台,看着可神气了。”
孙妙青好奇的走过去,看着这梳妆台,忍不住摸了摸上面的纹路。
上辈子她犹豫了好久,好不容易狠狠心,卖了串金丝楠木的手串,结果后来被曝光,那家店一直真假混卖。
一成真九成假,她那串假得不能再假......
没想到,她还有用上一整块儿金丝楠木,做成梳妆台的一天。
孙妙青说道,“是不一般,一看就与别的木头不一样。上面的纹路流光溢彩,明明是木头,却闪耀着黄金的光芒,怪不得被人叫做金丝楠木。”
(在B站看到过切割金丝楠木,打造茶桌的视频。只能说,这东西这么贵,名气大,是有理由的。)
铃兰说道,“咱们娘娘生来就是富贵命,当然要用最好的东西才可以。”
“别说一个梳妆台,就是想要张金丝楠木的拔步床,皇上也会让人给您打造好送来。”
孙妙青想起记忆中,在孙家时,睡的就是一张五进的千工拔步床。
光是那张床的面积,就差不多四五十个平方,顶得上未来一个一室一厅的面积。
再看看宫里的屋子,因为地处北方,为了聚气和保暖,连拔步床的一半都放不下。
就算大胖橘愿意送,也不能为了这个,就把储秀宫拆了重建吧?
孙妙青说道,“这么大点儿地方,建好了也放不下。”
“小也有小的好处,至少睡着暖和。”
孙妙青坐到床上,试了试床的软硬。
“这用的什么料子,摸上去倒是舒服,不过既不像棉布也不像是丝绸?”
蔷薇说道,“回禀娘娘,内务府的人说,床单和背面是用八成的蚕丝和两成的棉花织成。”
“这样织成的布匹不仅有丝绸的光泽和柔滑,也更容易晕染,颜色鲜艳不易败。盖在身上,或者做成衣裳,也比寻常的丝绸和细棉布要舒适。”
“只是工艺与单纯的丝绸和棉布比起来,更复杂一些,所以产量不多。”
“加上这料子适合染一些老气的颜色,所以多是上了年纪的贵妇喜欢用。”
“像床上这样鲜艳青嫩的颜色,奴婢也是第一次见。”
原来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蚕丝和棉花混纺的衣料......
孙妙青问道,“既然棉花和蚕丝可以混纺,那还有什么混纺的料子没有?”
“比如麻?”
“或者羊毛,兔毛之类的?”
铃兰摇摇头,“奴婢未曾听说过。”
“兔毛做的锦袍、斗篷常见,但都是将兔皮硝好后,拼接起来。皮的位置垫上厚厚的丝绸,毛的位置露在外头,或者衬在里头。”
“还未曾听说过,单独用兔毛纺线织布的。至于羊毛,这东西膻味太重。”
“只有那些蒙古人,还有寻常人家的百姓,才会在杀了羊之后将羊皮硝好。缝成衣裳或者被子,用来御寒。”
“而且这东西一遇水就会变硬,洗一次就要重新硝皮,麻烦不说还容易破损变样。”
“若是不清洗,用一段时间就恶臭难闻。凡是有些家底的人家,都不愿意用这个。”
所以想将羊毛用起来,还要先把化学和物理回想起来?
孙妙青有些头疼,虽然当年物理化学成绩还不错,可她却是个彻彻底底的文科生......
大学四年没学过高数的那种......
算了,先把奶糖的事业搞好了来,步子不能迈得太大。
贪多嚼不烂的道理她懂~
孙妙青说道,“也是,要这么容易就弄出来,也不会到现在连个影子都没瞧见。”
“不说这个了,我这四十天没出门,宫里许多事情都知道得不真切。”
“皇上这些天都翻谁的牌子最多?”wWW.ΧìǔΜЬ.CǒΜ
“华妃和沈贵人她们相处得可还好?”
她和沈眉庄、年世兰的关系都不差,两人也对此心知肚明。
每次过来看望她的时候,都捡好听的说,别的事情半点儿都不带提的。
她们不主动提这事儿,孙妙青也不好当面问,否则就是罔顾了她们的好意。
可心底也清楚,以年世兰的性子,根本不可能给沈眉庄好脸色。
即便不是因为大胖橘的缘故,她也不能容忍有人分薄她手里的权力。
琉璃说道,“娘娘养病的前头半个月,皇上伤还没好全,所以都独自在养心殿修身养性。”
“腿脚好了之后,华妃娘娘和沈贵人宫里,各去了一次。”
“倒是前几日偶遇了安答应之后,连着去了安答应那里两回。”
“听说华妃娘娘为此十分的不高兴,说沈贵人和安答应抱着团的争宠,故意和她过不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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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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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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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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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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