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伯安好奇的取出了那枚猴子放在香案上的东西。
很快,那玩意儿开始变大,稳定之后,整体和许伯安的手掌大小相仿,形状有点儿像是墨紫色的红薯一般,又有些像是奇怪的大核桃。
一眼望去,这东西整体肥厚,约为长椭圆形状,随手轻轻一捏还有些硬,显露出一定的纤维感。
许伯安猜测,这东西吃在嘴里肯定很柴!
不过,这玩意儿到底是啥啊?
许伯安看来看去,还真不认识。
不过这可难不倒现代科技。
拿出手机,打开扫描识物功能,许伯安对准此物进行了扫描。
很快,这东西的详细资料出现在了许伯安的手机屏幕上。
何首乌根茎?
我去,这玩意儿就出名了。
居然是大名鼎鼎的何首乌!
之所以说何首乌大名鼎鼎,是因为在许伯安当年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时代。
课本上曾经有一位先生的文章,其中有这样一句话。
“有人说,何首乌根有像人形的,吃了便可以成仙。”
于是乎在当时很多小朋友都对“人形何首乌”这玩意儿有了无限的向往。
指望着吃个这东西就能神力无敌,脚踩光能勇士、拳打变形金刚,期待神力无敌!
直到长大后,许伯安才知道这玩意儿肯定是虚构的。
不过童年带来的美好记忆,却是简单的留存在了脑海中。m.χIùmЬ.CǒM
何首乌,药材。
仅仅是这两个关键词,就足够了。
许伯安在手机屏幕上随手一翻何首乌的功效,颇为喜色的眨了眨眼睛。
好家伙,大补,各种补,中年男人的福音啊!
原本没太当回事儿的许伯安,看到功效介绍,当下小心翼翼的将这东西缩小之后,收了起来。
虽然不知道这块何首乌的效果如何,但是这玩意儿好歹是野生的,绝对比现在药房里买来的种植类药物的功效要好很多。
简单收拾一下自己,许伯安开门走出办公室,准备前去赴宴。
刚伸个懒腰的功夫,就见隔壁房间迅速走出来一个娇小纤瘦的身影。
许伯安下意识瞥了一眼。
嗯?是唐晓彤!
唐晓彤此时居然没穿着随意的便装或是带着公司标志的那种工作服,而是换成了和办公室副主任刘薇有些相似的那种西装职业套装。
裙摆下,一双不知是穿了裤袜还是长筒袜的笔直长腿,在黑色高跟鞋的承托下,显得更加挺拔有型。
好家伙,干啥?这是要升级考验项目?让不让人好好工作了?
许伯安不由得想到了先前照片中的狂野姐妹花。
“许总好。”唐晓彤娇嫩的招呼声打断了许伯安的遐想。
许伯安微微颔首,随口问道:“嗯?你怎么在这个办公室?”
许伯安可是记得清楚,旁边这个房间,之前不是一位副经理的办公室吗,后来这职位空缺,这间办公室一直关着门的。
“是这样的许总,刘主任安排我做您的秘书,暂时先在旁边这个屋子办公,方便您的招呼。等回头您的新办公室装修完成后,再和您……”
“不是,你等会儿!谁说我要秘书了?之前贺总有秘书?”
同公司的两个领导,哪怕有再大的仇和怨,工作时间也是要有格局的,当然,职场如战场,背后捅刀的时候谁也不会心软。
“有的,只不过他选的秘书是他亲侄女儿,常年不在岗,所以就……”唐晓彤没有继续再说下去。
不过也不需要再说了。有些话不用说的太透彻也能明白,这不就是吃空饷吗!
许伯安正想说我不需要秘书,转而一想,我凭啥不要?别人要得,我也要得!
虽然自己这个级别明面上不允许有秘书,但是各类名头多的是。什么通讯员啦,联络员啦,办公室负责保障领导的专职文员啦,万变不离其宗,说起来都是秘书。
何况眼下自己正要和唐小虎面见老丈人,难免需要喝点酒,正好缺个人开车,就让唐晓彤跟自己去,当个司机好了。
许伯安指了指唐晓彤的高跟鞋,道:“换个方便开车的鞋,你来开车,陪我出去一趟。”
唐晓彤点头道:“好的许总,我这就去换,抱歉您稍等。”
许伯安点了点头,唐晓彤便踩着高跟鞋步伐轻盈离去。
看着唐晓彤摇曳身姿的背影,许伯安不由得感慨,年轻,真好啊,走起路来都能感受到青春的气息。
许伯安在车前等了没一会儿,唐晓彤便回来了,依旧是方才的打扮,只不过换了一双同色系的短跟浅口鞋,看起来依旧是商务风。
东江宾馆。
东江市第一座星级宾馆。
前身是东江市第一招待所,规格那叫一个高档,只不过前些年因为上级的一些规定导致发展受限,设施相对老旧也不便更换,丢了很多客人,只靠着招待任务维持生意。后来新规定出来后,招待所顺应潮流进行拍卖出售,被东江市著名支柱企业之一的东江钢铁厂收入囊中,改名为东江宾馆,不仅投入巨资进行高档装修,还招聘了职业经理人和各大菜系的优秀厨师,短短两三年的功夫,便又成为东江市赫赫有名的高档场所了,据说在营业额上,已经丝毫不亚于东江餐饮界的大哥皇朝大酒店了,其由此可见一般。
唐小虎把地方选在这里,也是下了血本了。
许伯安和唐小虎一路沟通着,比和女方家长约定好的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来到了东江宾馆。
刚下车,唐小虎拉着一个女子迎了上来。
“哥,伱来了,嘿嘿,辛苦你跑一趟了。”
许伯安摆手笑骂:“少扯淡,赶紧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弟妹吧。”
“啊,对对对,这就是妙妙。妙妙,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我的好大哥,我跟他好多年了。”
林妙妙微笑着打招呼道:“许大哥你好,我叫林妙妙,你和小虎一样叫我妙妙就行。这位是嫂子吧,嫂子真年轻。”
刚下车把钥匙丢给门童的唐晓彤闻言面色一紧,摆着手刚要解释,就听唐小虎说道:“别瞎说妙妙,这是我们公司的同事。”
林妙妙面色一红:“不好意思,我……”
话还没说完,就听身后一阵阴阳怪气的声音传来:“哟,这不是咱们许总吗?听说许总青云直上,找到新主子了。果然是男人有钱就变坏啊,这才离婚不到百天吧,都已经找下相好的了?”
几人闻声望去,就见一脸刻薄的齐晓雪穿着一身白色长裙从东江宾馆大堂走了出来。
许伯安面色一沉,继而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
好家伙,自己这几天忙的不可开交,还没腾出手来收拾你这个两姓家奴呢,你今天居然主动送上门来了。
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来啊!
接下来,脚踩前妻!另外,补充一下,下一章就上架了,身体不适在外输药,没回家没电脑纯手机打字,也就没来得及写上架感言。简单改在这里提醒一下吧。话说380一年的那个医保怎么用啊,好苦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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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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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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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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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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