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初气连同道胎和易筋经带给他的变化,让他能意识到早年沈万军马踏江湖时,那已经衰败不堪的守仙门,其遗留古卷确然藏有仙人之法。
但既是仙人之法,就不该连最基本的“严谨”都做不到。
好比此时的沈凉。
尽管他感受到了,体内那三十六处死穴产生的奇异变化。
但同样地,他也能感受到被分散三十六处的太初气,所牵引凝聚而成的真气,像是雨水滴入一汪被洞穿大地的巨湖,根本无法慢慢积攒以成湖泊。
雨水坠下一滴,就会遗失一滴。
也就是说,尚未完成龙骨、凤髓两大条件的他,这具身体或有巨变之处,却仍不足以支撑他彻底踏足武道。
然而沈凉并不失望。
甚至由此衍生出更大的狂喜!m.χIùmЬ.CǒM
因为他十分清楚,自己只是接受了道胎和易筋经的洗礼。
那么道胎和易筋经的功效是什么?
道胎,增加悟性。
易筋经,增加施展武技的速度。
从本质上说,此二者都不算是某种能够帮助武修凝炼真气的功法。
但!
他的三十六处“湖泊”,却分明是在太初气的牵引下,不断往里面滴落“雨水”!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若是他能侥幸完成逆天改命的最后两个流程,将湖底大地封死,那他根本就不需要修炼功法,太初气也能昼夜不断地自主帮他凝炼真气!
更关键的是!
此时带给沈凉最最最细微的感受便是,在天降雨水和下方湖泊的中空部分,仿佛有一张无形的过滤网横亘在二者之间。
嗯……
用一种比较形象的比喻来形容,就是假如天上坠落的雨水,有成年人拳头一般大小,那么穿过这层过滤网,这滴雨水就会被过滤的只剩下一粒花生米那么大。
简称——萃取!
由此真正能积蓄到沈凉穴窍中的真气,质量方面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这一点,沈凉就算没听别人讲过,自己也能凭借过人的头脑和上一世的丰富理论知识推断出来十之八九。
真气为什么会有质量高低?
真气的质量高低又能凸显怎样的差别?
试想。
此方天下,为什么同为一个境界,不同的武修之间生死相搏,却有生有死?
最表面的,肯定是在于双方所修武技的孰强孰弱。
而深层次的,就要取决于真气的质与量了。
质强,则施展同一武技发挥出来的威力更强。
同样的一记剑招,陆地神仙境和九宫境施展出来的威力会一样么?
量多,则能够在“质”相同的情况下,施展武技更久,说白了,耗也能耗死对手!
当然,生死之斗,判断最终结果的因素远远不止于功法和武技的质量高低。
可功法和武技的质量高低,绝对是最关键的两大要素!
话锋回转。
眼神空洞,内心狂喜的沈凉,在感受完体内的全部变化之后,双眼恢复神采的瞬间,第一句话就是冲沈初瑶问道:
“二姐,那老道士与老和尚呢?”
沈初瑶见沈凉“醒”了过来,浑然听不进去沈凉的疑问,作势便要叫外面的几名行医院大夫进来。
这时沈凉微皱着眉头,音调拔高,重复刚才的问题。
“二姐!我说那老道士跟老和尚呢?!”
沈初瑶一怔,下意识的回道:
“已经派人各自送回天师府和金蝉寺了,是爹的命令。”
沈凉稍稍躬起的后背,这才躺了回去。
他心中狂喜散去,徒留悲伤与感激。
“这笔账,我沈凉记下了,他日若有机会,必当原数奉还。”
沈凉做人,贯穿两世人生的几条原则之一便是——
记恩也记仇。
升米恩还升米恩……多还点也没关系。
斗米仇还一百斗米仇……反正只要记在咱这小心眼里了,被老子逮住机会你丫就特么别想好活!
“放心吧,我按照爹的意思,书信一封八百里加急送往帝都,请皇帝下诏,以国卿之礼,厚葬二老。”
沈初瑶了解自己这宝贝弟弟的性子,指定是对二老以命相赠的大恩心生感激以及……愧疚。
但这点慰藉,显然不足以平沈凉伤情之心。
国卿之礼厚葬?
人都死了,还要那狗屁风光顶个球子用!
话说这俩老头儿也真是的,都身怀超凡脱俗的本事了,干嘛还在意沈万军开出的条件,这天底下,有什么是比自身性命更重要的么?
有么?
沈凉内心的答案是:有。
可他现在不是大夏国的守护神了,不必在战场上,怀抱一颗赤子无惧之心死守国门。
所以至少在他彻底接过沈万军肩头的担子之前,他还是认为自己的性命更重要些。
世间一切抉择,皆由人定。
沈凉能给自己的心理安慰,也就是老道士、老和尚二人,做出了自以为赚了的决定,由此才心甘情愿,含笑升天。
沉默的躺在床上,又失神了片刻。
直到将脑海中诸多繁杂思绪挥空,沈凉才挣扎着起身,并对沈初瑶说道:
“二姐,让门外的大夫散了吧,我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没事了。”
沈初瑶本不愿顺遂沈凉的意愿,也不想让他坐起来,可一看沈凉的眼神坚定,不容反驳,才只能随了他去,扶他背靠在床头。
“呼——”
躺了三天三夜,刚才也没坐起来多久,这会儿再坐起来,沈凉感觉胸口的气都通畅多了。
“姐,饭和水准备好了吗?”
沈初瑶一听沈凉要吃要喝,立马起身往外面走。
“我去催,马上。”
支走了沈初瑶,沈凉这才目光复杂的看向老钱。
老钱习惯性的就咧开嘴巴笑了起来,那满口金灿灿的大金牙,让沈凉曾经一度怀疑,这老王八蛋早年是不是作妖作多了,早早就被打碎了一口牙,完事踩了狗屎运,不知从谁家墓里挖出两锭金子,这才弄了一口忒没品味的大金牙。
“闭嘴!俗气!”
沈凉故作愠怒,有气无力的斥责了老钱一句。
老钱闻言,当即抿紧嘴唇,将两排大金牙一丝不露的掩在口中。
却笑意犹在。
沈凉愠怒的脸色一收,看了看老钱花棉袄右侧那条空荡荡的袖管,叹了口气。
“蠢不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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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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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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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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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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