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大炎王朝当下流行的衣着服装,并不能支持他装备太多武器在身上,怀里揣着一把沙漠之鹰,就已经搞得他很别扭了,所以如果还能再装两颗高爆手榴弹的话,也许此刻就不会那么被动。
但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
沙漠之鹰的攻势被擎伞客手中黑伞化解,就意味着此时的沈凉再无底牌可用。
跑?
虽然这里距离巷口仅仅只有五六十米远,但沈凉敢确保,只要他摆出逃跑的架势,擎伞客就一定会在他转身的刹那从背后再次发动突袭,以闪电之势用黑伞刺穿他的后背!
思来想去。
沈凉认为,如今唯一能够让自己保住这条小命的方法,就是拖时间等褚食乐带救兵赶到了。
于是他悄无声息的深吸口气,努力让自己不安的情绪平复下来,笑眯眯的举起沙漠之鹰,嘴巴对着枪头吹了口气。
“呼——”
“是不是从没见过我这种兵器?”
沈凉拖延战术就此展开。
擎伞客也在好奇心促使之下,入了沈凉的局。
“是,你这兵器叫什么名字?”
沈凉眼珠一转。
“叫枪。”
得到答案,擎伞客不禁皱起眉头。
“枪?枪不会这么短,而且你所谓的枪,枪头也并不尖锐。”
沈凉摇头晃脑。
“nonono,此枪非彼枪,彼枪非此枪,要问此枪是何枪,你交五十两白银给我,我便细细与你道来。”琇書蛧
沈凉这么一套狗屁不是的垃圾话落定,别说擎伞客身上没带银两,就算带了,怕是也不会傻傻地掏出来送给杀师仇人的儿子。
二人交谈至此,小巷里沉寂了那么几息工夫。
眼看着擎伞客缓缓将伞柄斜持在手,又有要朝自己发动攻势的迹象,沈凉连忙开口道:
“哈哈,我跟你开玩笑呢,咱相逢就是缘分,什么钱不钱的,不重要,我免费给你涨涨姿势。”
沈凉话里一些擎伞客听不懂的词句,全被其自动忽略。
而险些就把拖延战术玩没的沈凉,也是赶紧继续说道起来。
“先说说你认知里的枪,你说的枪,是咱们当今天下将士们用的红缨枪,它属于冷兵器的一种,号称百兵之王。”
“有意思的是,红缨枪上的红缨,最早其实不是红色的,而是白色的,只不过枪头在杀敌之后沾了血倒流至缨穗处,才把白缨染成了红缨,至于为什么要在枪头下方加配白缨,则是担心鲜血顺着枪头流到枪尾,会导致使用者双手因为沾了血而打滑脱手……后面省略一万字。”
用了大约一盏茶的时间,总算把“红缨枪”的祖坟刨干净后,沈凉不由得一阵口干舌燥。
“喉咙太干了,痒痒地让我止不住想咳嗽,哎,要不咱打个商量,我先去附近茶楼喝壶茶润润嗓子,完事再继续给你讲我手里的这把枪如何?”
不给擎伞客拒绝的机会,沈凉又当即十分真挚的补充道:
“或者你跟我一块去也行,茶水钱我出,省得你以为我是想借机逃跑。”
擎伞客没有回应。
脚下第二次一连串的青石板龟裂开来,无疑是在用行动表明,他准备要再度对沈凉下杀手了。
“娘了个腿儿的,保准是吃货这B吃太肥了,跑不动才导致支援来的这么慢!”
心里狠狠问候了一下褚食乐的十八代祖宗后,沈凉再不计较口干舌燥的事了。
“那个……说回我手里这把枪哈,这种枪,发明于公元1132年的大夏国南宋时期,当时南宋有一个军事家名叫陈规,他发明了一种火枪,堪称现代管形火器的鼻祖……此处省略的少一点,大约五千字。”
第二轮唇枪射炮之所以不持久,主要还是因为擎伞客已经没有再等下去的耐心了。
有道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又有道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沈万军早年杀了他的师父,他筹谋苦等二十余年,总算是等来了今晚这么个有一没有二的天赐良机,一旦错失,他就再也不可能杀掉晋王府内的任何一人了。
甚至凭沈万军的行事作风,只要他不离开大炎王朝,或是想离开却没能逃出边关,那么最多不出三五个月,他必定会被沈万军的鹰犬拿回晋王府中。
届时等待他的,将会是死或生不如死。
大致了解沈凉对两种枪的解说后,一心把握住今日良机的擎伞客,便再次对沈凉发动起了没有太多废话的攻势。
只不过这一次,擎伞客学聪明了,他不再径直奔向沈凉,而是选择利用脚下轻功的优势,在狭窄的小巷两侧墙壁上左右腾挪,尽最大可能避开沈凉发动的“直线攻击”。
事实上,这种操作的确具备一定效果。
可沈凉没有讲给擎伞客听的是,手枪并非单发性武器,更不需要足够浑厚的真气支撑一次次攻击。
眼看光凭上一世练就的精准枪法锁定不了擎伞客身形,沈凉干脆玩的直接一点,一梭子子弹照着腾挪而至的擎伞客就一股脑喷射出去,落空的子弹打在石头垒砌的墙壁上,留下一个又一个坑洞,碎石与尘土交杂飞扬,闹出的动静也是愈发引人耳目!
无奈擎伞客的轻功实在是太高明了,这一梭子子弹没有一发是有效射击……
说时迟,那时快!
眨眼间擎伞客就来到了沈凉近前,继而一伞抡出,狠狠裹向沈凉胸膛!
沈凉仓促之下,只能交叉双臂用自己的胳膊作盾牌,试图能凭借常年锻炼的身体,硬抗下擎伞客这一击。
可即便在沙漠之鹰的连发射击下,让擎伞客无法将全部力量集中用来杀死沈凉,这一伞抡实了,也是叫沈凉当场双臂骨折,狂喷鲜血的倒飞出去十几米远!
落地翻滚,直到止住身形。
一击就被要了大半条命的沈凉,只觉喉咙里像是被棉花团整个塞住了一样,连正常呼吸都成为奢望!
一口接一口的鲜血,不要钱似的随着沈凉胸口起伏,哇哇外涌。
骨头断裂的两条胳膊,呈不正常的姿势躺在身体两侧。
痛!
痛到无法呼吸!
这一刻,沈凉脑子里只剩下一个无比悲催的念头。
他,真要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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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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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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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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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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