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此剑最上乘>第14章:白将军
  “公子!”

  沈凉不说他不会让楚七做的那件事还好,听他这么一说,并且自家主子还答应了,这一下可把杨凡给吓坏了。

  毕竟自家主子那可是真龙候选人之一的身份。wWW.ΧìǔΜЬ.CǒΜ

  首先要奉承一生的行事准则之一便是“君无戏言”。

  答应之事,必须做到。

  可基于这一前提,万一自己这边由蜀王亲自挑选供奉的蜀川斗鸡真就败了,那自家主子不就得陷入极其被动的局面了吗?

  是,姑且就算沈凉能信守承诺,不会让主子脱光衣服在大街上狂奔。

  那谁能保证他不会让主子跳粪坑、胸口碎大石又或者就近寻个风尘女子当街上演种族繁衍大戏?

  一旦如此。

  楚七回朝后会有什么后果,杨凡难以想象。

  但他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自己就是有一百条命,回去之后都不够皇帝砍的!

  看着杨凡急切担忧的样子,楚七微笑摇头道:

  “我等此行,本不就是有事要与沈公子相商吗?”

  点到即止。

  楚七知道自己这位从小跟到大的伴读是个聪明人,哪怕并非绝顶聪明,也属于一点就透的那种。

  事实上杨凡也的确懂了。

  说白了,即便沈凉没有主动提出添彩头,自家主子也会找准时机做出跟沈凉一样的举措。

  毕竟他和楚七此次晋州之行是带着任务来的。

  而想要完成这项任务——

  威逼,不行。

  因为沈凉刚才说的话里有一条没错。

  在这晋州,没有任何人能在晋王眼皮底下对晋王府不敬。

  利诱?

  也不行。

  世人虽不知晋王府究竟坐拥多少财富。

  可大致也有个概念。

  形容这一概念十分简单,就四个字。

  富可敌国。

  那么既然威逼利诱走不通,自然也就只能搞点歪门邪道了。

  这便是楚七自认为足够聪明的一点,否则也不至于提前两月就私下暗通蜀王,让蜀王在斗鸡发源地——蜀州川城,来搜寻这么一只“百胜神鸡”了。

  眼看主子眼神坚决,杨凡心凉一半的同时,只能沉默认命,做好了事后回朝会被砍头的准备。

  而另一边的褚食乐,其实也没有表面上展现出来的那么稳操胜券。

  “凉哥儿,你来,咱俩聊几句。”

  说着褚食乐就把沈凉拉到一旁。

  “凉哥儿,说起来咱哥俩儿在斗鸡这行当里,也算是顶级行家了,你应该不会看不出来那小狗腿怀里抱着的斗鸡是正宗蜀川斗鸡吧?”

  沈凉胸有成竹的一笑。

  “废话,这要是都看不出来,十几年不是白玩了么?”

  “哎呀,关键它明显还不是什么普通的蜀川斗鸡啊!你看它头顶鸡冠的颜色,都已经红的发紫了,有道是‘蜀川斗鸡,粉冠弱、红冠强、红中带紫是为王’,如果咱今儿就非得立马打这一场,那我手头上可是没有红紫冠的蜀川斗鸡。”

  褚食乐头头是道的分析,并没有打击沈凉的半点自信心。

  他的笑容中多出几分狡诈,阴嗖嗖的冲褚食乐挑挑眉头道:

  “你忘了,咱不是还有一只正宗的白毛鸡么?”

  “白毛鸡?啥白毛鸡?”

  “跟我一个岁数那只。”

  “不是凉哥儿,你这是在考我呢还是逗我呢?一只斗鸡最多也就是活个十二三年,我咋不知道你家还有一只跟你年岁差不多大的白毛鸡?而且斗鸡里也没听说过有白毛鸡的品种啊!”

  频道实在对不上号的沈凉被彻底打败,大大地翻了个白眼,揭晓答案。

  “白将军。”

  “白将军?!”

  褚食乐瞪大双眼,显然他是知道“白将军”的。

  白将军是沈家军的一员,但却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只“鸟”。

  此“鸟”金顶白羽,类名金顶白鹰,乃是蒙王朝天子百姓们公认的护国神鸟。

  纵观整个蒙王朝开朝七百余年,所现金顶白鹰的数量也超不过十指之数。

  而自小被晋王府养大,被沈凉当作肩宠的这只,则是其父晋王当年率军北上,打服蒙王朝后,蒙王朝皇帝为保性命,送与晋王府的诸多珍宝之一。

  但关键在于……

  “凉哥儿,那白将军展翅大约丈许,体格跟鸡完全沾不上半枚铜钱的关系,而且古往今来那么多年,也没见过谁家斗鸡是白毛的啊!”

  “你似不似撒?”

  快被褚食乐“蠢”疯的沈凉一把揪起丫耳朵。

  “走,跟我回趟王府,你啥也别管,等着看戏就完事了。”

  说完,沈凉回过头来冲楚七挥手道:

  “我俩回王府取鸡,你俩要是觉得外面太晒,可以先去百花楼找俩姑娘喝顿小酒,但是记住别把账算我头上,到时候我可不认。”

  沈凉不是吝啬的人。

  但从小他听沈万军骂的最多的就是庙堂上又有哪位一品二品大员找皇帝告他的状了。

  尽管皇帝从未真正采纳过那些大员的“死谏”,可听在耳朵里却总归不叫人那么舒服。

  所以沈凉在潜移默化间,早早就在心底对帝都扎下了一颗抵触的种子。

  而凡是从帝都出身的人,也难免都被恨乌及乌了。

  由此说来,沈凉再有钱,哪怕是丢给路边乞丐,也不会白给高墙里面的人花一分。

  在杨凡敌视愤懑的目光注视下暂别百花楼后,沈凉拉着一路狂喘的褚食乐,很快就跑回了晋王府。

  府中相遇打招呼的下人,都叫沈凉含糊略过。

  他直奔独属自己的府院,一进门就招呼道:

  “小梅帮我准备白、红、紫、黄四种花汁颜料!”

  “小兰拿两把大蒲扇过来!”

  “小竹、小菊你俩准备些糕点茶水,本殿下饿了!”

  梅兰竹菊号称四君子,但在晋王府小殿下院内,却是四名颜值可达七分过半的美人。

  小梅清秀,小兰体香,小竹英气,小菊丰腴。

  各有各的美,各有各的擅长艺技,她们都只比沈凉大几岁,既是幼时玩伴,也是操持沈凉日常起居的四大院内丫鬟。

  名为丫鬟,实则权力比王府管家还要略高一筹。

  毕竟在这晋王府内,官衔最大的不是晋王沈万军,而是这位晋王的小儿子——沈凉。

  不出半个时辰的工夫,沈凉交代的事情就被悉数办妥了。

  沈凉拉着褚食乐坐在院内石桌旁,先拿起一块桂花糕塞进嘴里。

  “来吃货,咱先填饱肚子再开工。”

  看着地上的四种花汁颜料,褚食乐这下总算回过味儿来了。

  “凉哥儿,你该不会是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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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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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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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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