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虎臣>第300章 完美之胜
  闫丙泰兜了一个很大的圈子,他率领的骑兵正好处在了清军的侧后,而孙大勇的龙骑兵正好攻击清军的尾部,夹击之势瞬间翻转过来。ωωω.χΙυΜЬ.Cǒm

  龙骑兵早已出现在了欧洲大陆,这不是周虎臣的发明,但欧洲的龙骑兵只是一个最初的雏形,完全等于马上步兵,只是比火火铳兵多了一匹战马罢了,而且欧洲军队很少有在马上的射击训练。周虎臣属于一个异数,他知道龙骑兵这个兵种的火铳射击不可能与普通火铳手在站稳脚跟的情况下相比较,但周虎臣让这些骑兵增加了这种训练,带着锋利马刀、短铳和手雷的同时,龙骑兵等于被周虎臣装备了这个时代最先进的武器。拥有这些最先进的武器再拥有最快的机动能力,这自然就是最强的机动部队。

  第一次领略了龙骑兵的厉害,清军正在高速奔驰,侧后翼的攻击让清军的骑兵根本无法还手,当龙骑兵在身后的火铳声响起,侧方的迫击炮还在对清军的骑兵进行着轰击。

  这就是周虎臣的战争艺术,是闪电一样的攻击,战局由敌军追击转眼间转变为对敌人穷追猛打之势,因为闫丙泰这时候也上来了。

  马匹在飞奔中很颠簸,龙骑兵的射击精准度并不理想,可惜,清军的人数众多,而且陷入了混乱,这等于孙大勇的手下在进行射击训练。

  火铳弹丸飞过来,这要看运气,运气不好的清军骑兵就会被击中,而被击中的后果无一例外会落马。当骑兵落马,就是不受伤也会成为羔羊,双腿的的速度永远赶不上马匹,落马的士兵已经等于死人。博和讬很幸运,因为他落马了,幸运是因为他没有碰到地雷,也不是受伤,而是被火炮的爆炸直接炸的去追随老奴努尔哈赤了。

  清军的混乱在继续,现在的距离更近了,龙骑兵的马枪收了起来,。

  永远不要小看一个靠战争崛起的民族,他们的血勇不仅仅是靠敌人的羸弱,他们拥有自己的骄傲,也拥有自己的战斗理念。陈锦是汉军八旗正蓝旗人,他祖籍锦州,曾是大凌河都司,早在崇德间就投降了建州人,是最早投降建州人的大明将领之一。陈锦最初是世职牛录章京,汉军旗制定后,授牛录额真。陈锦的受信任和升职不是依靠自己的恭顺,是实实在在的战功,是依靠自己多年的战斗经验,是依靠家在辽东的优势,有一帮汉军给他卖命,给建州人卖命。

  可以说,陈锦是汉八旗最受信任的汉军将领,这个善战的铁杆汉歼就坐镇在后路。明军的突然袭击造成的混乱让经验丰富的陈锦最先反应过来,他意识到逃跑只会带来更大的失败,现在需要反击。

  “回头,迎上去~”

  后路的清军骑兵没有遭受炮击,因为明军骑兵的靠近让自己的炮手投鼠忌器,陈锦正好抓住了这个机会。

  严酷的军纪在这一刻起到了作用,受到建奴重视的陈锦也起到了作用,后路已经混乱的清军骑兵开始向陈锦靠拢,不久之后,一个骑兵队列迅速形成。

  “出击~”陈锦没有犹豫,他相信这些骑兵能够获得突破,大清的骑兵是最强的,反击获胜的战例太多太多,一向骁勇的陈锦相信自己可以反败为胜,最不理想也应该能够冲出重围。

  不用质疑曾经的历史上那支可以驰骋天下的骑兵的能力,短短时间,几千清军骑兵聚拢起来,奇迹般的回过头并随陈锦勇敢的冲了回来。

  陈锦面对的是一马当先的孙大勇,双方距离很近很近,近的可以看清对方的面容,而且眼看就要碰撞在一起。

  陈锦现在无疑成为这些清军骑兵的主心骨,但对于大明的将士来说,这个大汉歼陈锦双手沾满了自己同胞的鲜血,不知有多少人想喝他的血,吃他的肉,可惜,孙大勇不认识他,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孙大勇看准明显是首领的陈锦,奔驰中的他举起了手中的短火铳。

  和周遇吉军有过作战经历,陈锦自然知道这种火铳的厉害,他果断的埋下了头。

  孙大勇手中的火铳响了,陈锦隐藏得很好,可惜,人可以藏在马后,战马却无法隐藏。作为龙骑兵统领,孙大勇是合格的,作为一个老骑兵,他马上的各项技术都很强,现在,还包括了千锤百炼的短火铳射击技术。距离如此之近,孙大勇准确的击中了陈锦战马的额头,小指粗的弹丸在马头上击出了一个洞。

  陈锦落马了,他干净利落的一头栽落马下陈锦身后的骑兵淹没了他,双方的近距离搏杀就要开始了。

  周虎臣的准备很充分,他给士兵配发的短火铳派上了用场,尽管威力远远不能与马枪媲美,但短火铳有短火铳的好处;击发速度更快,抬手就射。这就是优点,近距离作战的杀伤姓超过所有武器。

  火铳声中,不停的有清军落马。

  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清军的骑兵没有任何选择,他们提着战刀,埋头而上。

  距离太近,每一只短火铳的射击机会只有一次,频率和准确姓毕竟有限,无法阻挡亡命而上的清军骑兵。近距离的搏杀瞬间到来,明军的龙骑兵抽出了战刀,两支为了荣誉,为了自己国家而建立的战斗机器狠狠的碰撞在了一起。

  这时,炮声停了下来。闫丙泰再次兜了一个不大的圈子,他绕过了厮杀在一起龙骑和这些清军骑兵,闫丙泰认为对方人数不值得他下手,所以他果断率队绕了过去。明军炮手发现自己的骑兵冲了上来,炮队不得不放弃了炮击。

  清军失去了主帅,混乱还在继续,而闫丙泰的到来无疑给这种混乱狠狠地加了一把盐。

  混乱中的勇敢也是勇敢,八旗的骑兵竟然没有几个人逃跑,闫丙泰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职业精神,可惜,也只是佩服而已。整排的短火铳首先会击毙这些勇敢者,随后的近距离交锋其实也没多少悬念,武器和士气决定了战斗的最终结果,一向标榜天下无敌的建州骑兵陷入了绝境。

  作为大清最忠实的奴仆,科尔泌蒙古骑兵卖了一把子力气,但也遭受了历史上最惨重的一次伤亡,而那些拼凑起来的蒙古杂牌骑兵从来没有死战的习惯,他们干脆的直接向北逃出了战场。

  周虎臣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战争智慧,整个计划执行的异常完美,没有人会想到周虎臣会用火炮来袭击几万骑兵,这根本不在清军的意料之中。火炮可以这样用,而且用的如此撼人心魄,周虎臣等于开创了一个先河,也再一次创造了一个第一。周虎臣一战就把整个战局的平衡完全打破,这场胜利无可置疑的预示着战争的走向,因为清军失去这些最强的骑兵,周虎臣几乎等于打掉了清军的脊梁,本来就兵力缺乏的清军现在将更加举步维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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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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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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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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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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