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应该是崇祯年最后一个中秋了,周虎臣清晰的记得那个历史,也记得父亲周遇吉即将经历的那次大战,他在时刻提醒着自己,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
团圆的佳节刚过,周虎臣立刻派出了两名家丁赶往了徐州。他的目的很明确,他舍不得那个小萝莉表妹还有她的一家人出现意外,这未来的岳家人全家必须离开徐州了,至于目标,自然是过江。
天气在转凉,回家团聚的匠人和士兵在不停回归大同,随着军营和作坊再次热闹起来,周虎臣的力量积累过程再次开始了。
今秋的气温有些异常,冷得很快,刚刚过了中秋就有阵阵的冷流开始肆意,大地开始呈现一片微微的黄色,黄土地配上微黄的荒野,整个大同府呈现出一片萧瑟。
远远看去,大同府城外的军营占地面积毫不逊色于大同府城。军营中,隐隐的还可以听到士兵整齐的呼喝声,好像还有爆炸声传来,那隐隐的烟火味道说明,这里还有窑炉之类在燃烧。
“先生请止步,这里是军事禁区,请先生远离!”
不知什么时候,两名士兵悄无声息的出现在道路上。道路上站着一名气度不凡的中年男子,中年人身后是一名手牵青骡的小童,虽然这名中年人只穿着一身布衣,但他那雍容的气度,明亮有神的眼睛,还有那处事不惊的表现可以显出,这绝对不是一名普通百姓。
“哦,只是随意走走,没成想这里还有如此之大的军营,尔等定是周帅手下的军士?”中年人显得很平静,毫无普通百姓对军士的畏惧感,竟然还问起了士兵的身份。
为首的士兵满脸骄傲:“这大同府附近官兵,哪个不是我们周大帅的直系属下,先生不是大同人吧?”
中年男子笑了笑:“鄙人来自陕西,来大同府访友,无意中来到这里,还请海涵。”
“不知者不怪,大同府城在那边,这里是军事重地,请先生移步。”碰到这样的好奇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士兵不哼不哈的指向大同府城方向。其实...大同府城完全可以看见。
“多谢指点,叨扰了,告辞!”中年人对士兵拱手一礼,随后潇洒的转身奔向大同府方向。
看着转向大同府城而去的中年人和小童渐渐走远,一名士兵禁不住道:“这明明是一个读书人吗,还穿一身布衣。”
另一名士兵接过了话:“以示清高的读书人罢了!不过,这个人气度倒是不凡!”
……
大同府总兵衙署内,周遇吉正在拿着一封书信仔细观看。
不久,放下手中的书信,周遇吉起身出屋,快步来到自己的府衙大门前:“原来是朴崖先生来访,怠慢了先生,还请海涵!”
“在都督面前,哪敢称什么先生,小生简忱,简无为见过都督!”
一个气度非凡的中年人,一名小童,一匹青骡,不正是曾经观望大同军营的一对主仆却又是谁。
“先生里边请。”
“都督客气了。”
一口一个都督,很有语言上的礼节姓,风姿优雅,这个简忱是周遇吉见到过最有气度的人,举手投足都透着一种无法言表的雅致,绝对不缺乏蔡懋德信中所说的名士风采。
‘抵掌谈兵,坐运筹策,号名士无双!’这是蔡懋德来信中对简忱的定义。周遇吉真的不太懂,他唯一知道是,这个突然上门的朴崖先生是一个军师姓质的人物,好像有专门来投奔他的意思。
对这种人物周遇吉完全没有自信,周遇吉不善交际,也识字不多,这不在他的理解范畴之内,但他有办法,因为他还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儿子。
一边把简忱请进自己的衙署,周遇吉果断的命令一旁的士兵:“去叫小虎,就说有贵客来访,让他赶紧过来。”
周遇吉还真的不善于和这些文人交往,但这种情况总不能让他的总管高师爷来作陪。让人上茶,周遇吉和简忱开始聊起家常、路上的风景,随后转向蔡懋德老大人.....
“父亲,我忙的都要死了!什么贵客需要我过来?我的炮马上就可以集体上阵了,哪有时间陪客人!”
一个铁塔般的年轻人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搞笑的是,这个健硕的年轻人还带着一个五花脸,也不知道刚才在干什么。
“无礼!赶紧见过朴崖先生!”
对周遇吉的所谓无礼...周虎臣并不在乎,他转头对客厅外就喊:“给拿条湿毛巾来,擦把脸,这形象不好!”
形象是不怎么好,周虎臣除了一个黑花脸,他身上的衣服有些污秽不堪,好像还带着很多尘土,显然是骑着马匆匆赶来的。
简忱悠然的站起身,抱拳拱手:“少帅果然率姓,传言非虚,磊磊落落!小生简忱,简无为见过少帅!”
“见过朴崖先生。”周虎臣对所谓先生的看法就是那么回事,这个气质优雅的先生也不例外。
周遇吉皱着眉头:“小虎不得无礼,朴崖先生可是蔡老大人介绍来的大才,还不赶紧赔罪!”
怨不得周遇吉如此重视,原来是蔡懋德介绍而来,这位风度翩翩的朴崖先生是大才,是花瓶还说不定呢?
“朴崖先生恕小子无礼了!”周虎臣再次拱手表示赔礼,随后...周虎臣直接就问:“请问先生是哪科进士?”
“鄙人出身秦地乡野,本微末之人,只是普通生员。”简忱依旧是彬彬有礼:
“原来是陕西的秀才!”周虎臣突然问道:“那先生是准备举家来大同吗?”
说完,周虎臣的眼睛紧紧盯着简忱。
抬起头,简忱准备回答,瞬间,周虎臣在简忱眼中看出了一丝精光闪过。
“小生准备在都督手下谋口饭吃,自然是举家来投。”简忱微微低头,避过了周虎臣有些犀利的眼神:
“陕西有孙督师坐镇...已不可为了吗?”周虎臣追问:
“......秦地的事情太复杂,小生...只是想来大同看看。”
“果然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先生怎么看?”
周虎臣这句话问的有些莫名其妙,话语间让周遇吉无法理解,他看着两人对答已经不知道如何插话。
“少帅说的可是北地?”答非所问,简忱终于不再掩饰,他刹那间变得目光灼灼:
“天下事皆是如此,岂能避过慧眼之人,先生若是来暂居,小子建议先生去江南,若为这煌煌华夏...请留下!”
简忱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的有些过分的少帅,那个跋扈、蛮霸的风传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太让人惊骇了,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年轻竟然有这样的长远眼光,对天下大事如此的了解,谁说朝廷无人,只是这也太...
人真的不可以貌相!
军将一向就是粗鄙的代名词,简忱无法想象,周虎臣这样一个出身将门的年轻人,他如何能够压制那些山西的各种势力,还要应对那些官员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毫发无损。最重的是,还能够看到那隐逸在未来的天下大势。
周虎臣问到的陈督师就是孙传庭,在崇祯十六年五月,朝廷授孙传庭为兵部尚书,并加督河南、四川、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江北七省军务,令其速兵出潼关。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说的就是崇祯皇帝让孙传庭兵出潼关。
孙传庭孙督师也算是一个能人,他曾屡屡战胜农民军的暴乱,几乎罕有败绩,还曾俘杀了当年的闯王高迎祥。后孙传庭主持山西军务,可惜,崇祯皇帝是一个比较偏听偏信的人,再由于和当时的兵部尚书杨嗣昌有隙,借崇祯十一年秋建奴入关的时机,杨嗣昌乘机构陷,把孙传庭下狱。
在孙传庭下狱的三年期间,熊文灿、杨嗣昌在镇压农民军的战争中连遭败绩,李自成在河南打开了局面,拥兵数十万,第二次包围了开封。在这种形势的无奈之下,于崇祯十五年,朝廷再度起用孙传庭为兵部右侍郎。崇祯帝亲临文御殿询问孙传庭有关镇压农民军的方略,并设宴款待,为他压惊,嗣后即速命孙传庭率禁卫军驰援开封。
后面就是明军的屡屡失败,由于李自成久攻不下,随后,千年古城开封淹没在水乡泽国之中。李自成军和罗汝才何军西进,并在郏县大败孙传庭,就这样,孙传庭率残部逃至巩县,由孟塬进入陕西。
无奈的孙传庭于是开始在陕西卧薪尝胆,募兵筹饷,当时共凑齐了士兵三万人。孙传庭的秦军其实就是半吊子,几乎全是新兵,仅仅训练了半年时间。这孙传庭军还有一个最大的略势,因为,他的后勤要靠陕西供给,陕西距离河南洛阳太远了,后勤压力可想而知,这让陕西的后勤补给苦不堪言。陕西官员怎么会心甘情愿的补这个大窟窿,谁都不愿意,可惜,这是超朝廷的强令,没有人敢于抗旨。至于全力支持的言论,其实...还要见仁见智。
孙传庭战也得战,不战也得战,因为崇祯皇帝对别人已经不指望了,他急不可耐的想要让孙孙传庭去解决李自成。这几乎是一种必败的结局,但是,那些陕西官员却几乎众口一词的一直在上书朝廷,孙督师统帅之才,骁勇能战,大军出击,定能一举荡平贼寇。ωωω.χΙυΜЬ.Cǒm
这样的军队能够战胜李自成吗?军队人员不齐,没有战斗力,后面还有人在拖后腿,简直就是笑话。
周虎臣的意思是,孙传庭完了,陕西完了。这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缘由。而简忱显然也看出了这种形式,陕西已经不保,他来到大同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来提前避难。
而周虎臣后面的意思已经挑明,不仅是陕西,这天下已经很危险了,简忱可以去江南避一避。至于想要留下来,那就要全心全意的投效,要给周遇吉卖命,因为,他们还要和李自成来一次对决。
“孙督师已在八月十曰出潼关,学生愿让家小来大同。”简忱毅然决然,他看向仍旧是五花脸的周虎臣:
“朴崖先生信得过小子?”周虎臣的花脸充满笑意:
“五万雄师陈戈待旦,有大帅统筹,以少帅之才,学生安敢有忌,学生愿效犬马!”
周虎臣整了整衣服:“可!”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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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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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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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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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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