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程霜确实又动了自杀的念头,可她不想让自己的坚持白费。
她擦干净嘴角的血,坐到床上,披上了红盖头,眼神呆滞,一动不动。
到了晚上,富贵这才一瘸一拐的走到程霜面前,很明显是喝了个大醉。富贵掀开了红盖头,挑逗地看着程霜,嘴角咧着恐怖的笑,程霜镇定地从他旁边绕过,富贵的眼睛就没在程霜身上离开过,程霜拿起桌子上的酒,微笑着端给富贵:
“贵儿哥,喝酒。”富贵拿起酒杯,在嘴上抿了一口,又将视线转移到程霜身上:
“桃花,你今天真是漂亮,比以往都要漂亮。”程霜笑了笑,没再说话。
她拿走了富贵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
灯熄灭了……
漫漫长夜,或许在那黑暗中,程霜掉了一滴伤心泪吧……
……
几个月过去了,天气渐渐转凉,程霜没有厚衣服,每天只能裹着夏被给富贵家烧火做饭,洗衣添柴,要是其他人早就麻木了,但是程霜才不甘心于此。
这几个月,富贵娘确实没有让程霜出过门,每天就在狭小的院子走动,活干完了,她就会朝着不远处的桃树发呆。
可是,程霜与男人的事情还是在村里传开了,村里人本来不相信,但看见富贵娘已经把程霜关在家里几个月没有出门也渐渐相信了这事,富贵自然而然也就知道了。
富贵推开门,质问程霜:
“桃花,我对你不好吗?为什么你一次又一次背叛我?”
“贵儿哥,你在说啥,我天天待在家里,你又不是不知道。”程霜一边揉着面,一边笑着望富贵。”
富贵将程霜手里的面扔到地上,眼里布满血丝,盯着程霜。
程霜无奈地捡起面,擦干净灰,扭过头对着富贵说:
“你今天抽哪门子风?”
“咱俩结婚那天晚上,你去偷男人的事,你敢说自己不知道!”
程霜叹了口气,该来的终究会来。
富贵见程霜犹豫那么长时间,坚信外面人传得都是真的,他面目通红,一拳将程霜打倒在地,
“桃花,之前哑巴的事,我原谅了你,你为什么还这么对我?”
说完,举着拳头就想下手。
“刘富贵!你要是不想要你的孩子,你就往死里打!”程霜对着富贵大喊。
富贵放下了拳头,看了看程霜微微鼓起的肚子,开门跑了出去。
程霜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眼睛充满了血……
富贵已经连续十几天没有回来了,富贵娘很是担心,坐在地上大哭,说她倒了八辈子霉,遇见了程霜,让一家人替她蒙羞,还气跑了她的儿子。
程霜冷漠的看着眼前这一切,不再说话,独自进了屋子里。
这时,突然有人敲门,富贵娘连忙跑到门口开锁,
“我儿子终于回来了,别急,妈这就给你开门。”
“陈云,你咋来了,哎呦,你这腿是咋了。”陈云拄着拐杖,手里拿着米面,一瘸一拐地进了屋里,
“大姐,对不住啊,外甥结婚那天,我是想来的,但是路上出了点事,腿坏了,这些天我养好了腿,就赶紧往你这里赶。”
“哎呦,你甭说那麽多,我是你大姐,怎么会怪你,桃花,拿两个凳子出来。”
程霜艰难地抬出来两个凳子,放在院子里,她一直低着头,因为富贵娘曾经说过,如果她敢盯着除了富贵之外的男人,就把她眼珠子挖出来。wWW.ΧìǔΜЬ.CǒΜ
“这就是我那外甥新娶的新媳妇,这身材挺端正,怎么不把头抬起来啊。”
程霜没有说话,瞅了瞅富贵娘。
“抬起头让你小舅子看看啊,还需要我提醒你吗?”
程霜抬起头,与那男人对视了一眼,果然是新婚前夜的那个男人,陈云很震惊,他怎么也想不到当时救他的女子竟然是外甥媳妇儿。男人不顾自己的辈分比程霜大,直接跪在程霜面前,
“姑娘,我真没想到竟然在这碰到你,我打听了很长时间都没有找到你,那天晚上我回到家,就后悔没有问清楚你家住哪,我常常后怕,如果那天晚上没有遇见你,我早就死在那土坑里面了,苍天有眼,让我又遇见了你。”
富贵娘吓得大惊,想将陈云扶起来,
“你这是干什么哟,老弟,有事起来说,桃花!还站在那干什么,还不过来帮忙扶一下,让你长辈给你下跪,你都不怕折寿啊!”
程霜撇着嘴,小声地嘀咕:“又不是我让他跪的。”
“你在说什么?”
“哦,没什么。”程霜连忙帮富贵娘将陈云扶起来,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啊,老弟。”陈云将那天晚上的事仔仔细细地讲给了富贵娘,富贵娘这才明白自己错怪了程霜,其实程霜也有解释过,但富贵娘死活不相信,她想起来自己还因为为这事打过程霜,心里愧疚了起来。
待陈云和富贵娘也就是陈田叙旧完,便准备走了,陈云在隔壁村,离这里挺远,除非有什么红白喜事,一般很少过来。富贵娘流着眼泪,一脸不舍。
离开前,陈云叫来了程霜,拉着她的手说:
“我不知道你就是我那外甥媳妇,什么也没有送,待改天来了,我一定给你准备一份厚礼。”说完,便拄着拐杖离开了。
“桃花,怪我,我应该信你的,让你受委屈了。”富贵娘这么傲娇专横的一个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确实很令人意外。
“没事,事情都过去了。”程霜避开富贵娘的眼神,向屋里走去。
“你是不是还在怪我。”
“我怎么会怪你呢,您是长辈,教育晚辈何错之有,时候不晚了,我去做饭了。”其实程霜也没想到自己会说出这么世故圆滑的话来。
富贵娘站在原地,一脸歉意地望着程霜,她回顾自从程霜来到她家,日日夜夜帮他们洗衣做饭,没叫苦也没叫累,做起事来还算听话懂事,也不像其他被拐来的女孩一样,日日夜夜嚷嚷着要跑,现在还怀着富贵的孩子,而她却为了那一点点长辈的威严,对她刻薄挑剔,非打则骂,她想起自己做媳妇的时候,每天都是有苦说不出,她心疼起程霜来。
程霜做好了饭,将院子里的凳子搬进屋里,招呼富贵娘吃饭。
富贵娘拿着筷子,程霜就站在旁边,这也是之前富贵娘要求的,说她只能在富贵娘俩吃饱后再吃。
“桃花,过来坐吧。”
程霜很犹豫,不知道富贵娘葫芦里又卖的什么药。
“以后吃饭你就和我们一起坐着吃。”
程霜小心翼翼地拿起筷子,一脸疑惑地望着富贵娘。
“桃花,从明天开始,你想出去就出去吧。”程霜一脸惊讶,难道这是要放自己走吗?富贵娘冷不丁的又补了一句:
“是让你出去走走,你只能在这村子里面活动,村子外面你也出不去,你肚子也大了,不该干的事不要干。”其实,程霜也明白,之所以这个时候让她出去,除了因为陈云那事愧疚之外,更重要的是自己现在身子不便,就算逃也逃不了多远,富贵娘早就算好了这一点。
“富贵还不知道陈云这事,心里还在怨恨你,这几天你出去的时候,要是碰见富贵招呼我一声,我让他回来。”
程霜乖巧地点了点头,但她内心才不想让富贵回来,她现在看见富贵就犯恶心。
这天晚上,程霜睡得很踏实,可能是因为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下去。第二天,富贵娘竟然也没喊她起床,自己去山上放羊,她第一次睡到自然醒,这种感觉好久都没有了。
程霜自己做了早饭,吃完饭后,她打开门,踏了出去,几个月了,她确实快被闷坏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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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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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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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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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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