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流放,我搬空皇宫来养敌国皇子>第三百三十六章 风波再起
  东篱是大路上的一个东边国家,离北殇不远,但离西楚却隔着一个南陵国。

  这是个三面环海的半岛国度,气候宜人,冬季不冷、夏季不热,国内的物产也极为丰富,海鲜大咖、热带水果应有尽有。

  东篱皇族君家,也非常有担当,是个难得的好皇帝,这也是百姓富饶国家平安的关键。

  东篱、北殇边疆往东两座城,滨州,海溟镇,天灵山脉,玉溜沟。

  茂密的竹林深处,一间周围种满鲜花的竹楼格外引人注目。

  午后的阳光透过竹子间的缝隙照在鲜花上,一下子便将花香味儿彻底激发开来。

  一青蓝色衣裙的女子正提着篮子在采集花蜜。

  不远处,一暗红色衣衫的男子正提着两桶水缓缓走来。

  女子看到男子,紧忙朝男子跑了过去。

  “今日打来的水是山顶的雪水融化后流下来的,用这水泡茶,味道格外清甜。”

  男子说着,将木头放在地上,摘下草帽,看着面前女子。

  他不足二十岁上下的年纪,却已有花白的头发。

  “好,今晚我们吃蜂蜜铜锣烧。”

  女子朝男子笑了笑,从腰间拿出一张手绢给他擦汗。

  这女子的年龄也只有二十上下,头发与男子一样,都是花白的。

  一阵微风吹过,吹得竹叶沙沙作响,也吹乱了少女的头发。

  少年抬手,给少女整理了一下鬓角,见她的白发又多了不少,格外心疼。

  “澄澄,我们来这里快十二年了。”

  慕天看着四处被他们打理得井井有条的环境,不禁感慨了一句。

  天灵山脉本就是人迹罕至的地方,两人刚来到这里时,这里到处都是野生竹子,这间竹楼,以及周围的一切,都是十多年里余澄澄和慕天亲手打造的。

  就连他们生活的地方,玉溜沟,这个名字,也是余澄澄自己取的。

  这地方,方圆百里甚至千里都没有人家,好在他们出来时带了不少银钱,他们家里有马车。

  “是啊,不管我们隐居多久,只要两位哥哥和大家有麻烦了,我们还是得帮忙。”

  余澄澄苦笑一声摇了摇头,余销和慕云深可真不让他们这对弟弟、妹妹省心。

  十二年间,他们虽不问世事,但每逢听到西楚、北殇有任何风吹草动,他们都会寄信过去帮忙化解。

  而且西楚长公主和北殇摄政王的名号,也一直在百姓中广为流传,这不,连东篱百姓都知道他们曾经的丰功伟绩了。

  但慕天和余澄澄每每听到有人谈论他们时,都是一笑而过。

  两人一般不怎么下山,就算下山,也会戴上斗笠或幕篱,来遮住这满头白发。

  自从他们用冰火神石共享生命后,两人的相貌便一直停留在那时候,无论多大年龄,他们的容貌永远不会衰老。

  用来记他们时间的只是这不断变白的头发。

  看两人目前的头发颜色,估计最多只剩十五年了。

  也因为两人的身体情况,这么多年来无法生育。

  不过好在是,其他方面不当误,能吃能睡,武功也都还在。

  两人也算是乐得清闲,每日折腾一下院子,种些蔬菜,再一起做一日三餐,悠闲自得,修身养性。

  余澄澄用慕天打来的水,泡了一壶茶,这还是她从北殇皇宫带出来的茶叶,平时都不舍得喝。

  抿了一口茶水,余澄澄紧忙去洗手做饭。

  一日三餐,看似简单,实则十分忙碌充实。

  来到伙房,她见面口袋里的白面不多了,将全部面粉尽数倒进盆里,她朝外厅的慕天喊了一声。

  “夫君,我们的白面没了,过几日得去县城买点。”

  正在品茶的慕天听到余澄澄这话,应和道:“好,我明日便去,快过年了,得多准备点吃食。”

  经他这么一提醒,余澄澄才想到过年这个事。

  “那我也跟你一起去,多买些东西回来吃,咱们争取未来的两个月都不下山了。”

  “好,我去拿银子。”

  说着,慕天起身朝后院走去。

  他们出来时带了不少值钱的东西,当时就是奔着二十年左右准备的银钱。

  余澄澄的警惕性很好,为了避免他们不在家时银钱被人偷了,特意埋到了后院的树下。

  后院也很大,种了些樱桃树,还拴着一只白色大狗。

  仔细一看,这不仅仅是狗,有些像狼。

  大白狗身长体肥的,站起来足够一个成年女子大小。

  见慕天走来,大白狗立马跑过来蹭他的腿。

  “好了,雪团,别闹。”

  慕天轻声抱怨了一句。

  大白狗闻声,立刻安静地走回自己的窝。

  雪团是汤圆的孩子。

  自慕天和余澄澄离开后,汤圆也走了,这些年它独自在外闯荡,已经成了狼王。

  雪团正是汤圆跟一头灰白色的母狼前些年生的,所以,仔细看会发现雪团头顶还有一戳灰白色的毛发,跟身上其他的纯白毛发有些许违和。

  慕天没有再理会雪团,径直去挖财宝。

  这次,他打算取出一枚金戒指,拿去当了。

  这成色和工艺,至少可以值两百多万,足够他们两人活半年多了。

  次日一早,两人赶着马车上街了。

  海溟镇是个靠近海边的渔村,人们世代以打渔为生,往各个国家运输海产品,还算富饶。

  街上卖的东西的应有尽有,余澄澄将买好的东西装进马车,慕天在后面牵着马,一直跟着余澄澄。

  “东篱的冬日真舒服。”

  慕天不禁感叹了一句,这里的冬季一点都不冷,不需要穿厚重的棉衣和难以打理的狐裘。

  “夫君,那有糖葫芦。”

  余澄澄还是这么喜欢吃糖葫芦。

  她给老板几文钱,买了两串糖葫芦,给了慕天一串。wWW.ΧìǔΜЬ.CǒΜ

  “街上买的没有你做的好。”

  慕天咬了一口,这酸度,牙都要倒了。

  “好,那等来年山楂结果时,我再给你做。”

  余澄澄并没有特意种山楂,山上的野山楂只有每年入秋前后果子才能成熟。

  也就是买糖葫芦这么会儿的时间里,两人听到街上行人的议论纷纷。

  “都听说了吗?西楚皇为了讨好我们,要把女儿嫁来和亲。”

  一个嘴角长着痦子的婆子八卦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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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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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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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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