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式的堡垒攻防战,要比现代战争更加具有门槛性。
只说一个,在真正的热武器没有被应用于战场之前,城池攻守战一直是东方文明的最大特长之一,管你是什么天才名将,铁血蛮族,在众志成城的东方城池面前却无不望而兴叹。
故而东方的军事哲学里便就一直存在着一句独特的名言,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很多人尤其是唐宋以后的文臣都把这句话理解为,出兵打仗,征服城池为下策,征服人心为上策。
这倒也不能说错,但是真要溯本究源的话,正经的统帅将领哪里有那么多得弯弯绕绕,还不是被攻城的难度给逼的不得不在战场上另辟蹊径。
城池或者堡垒的防守,尤其是对于指挥者来说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技艺,这玩意儿既需要系统性的传承,更需要足够的战场实践,如此方能有所成就。
好在大宋立国近一百四十年,最不缺的就是打守城战,如杨六郎那般进攻型的绝代统帅,其军事生涯的大部分时候却多以防守战为主,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焦动的祖父就是杨六郎的亲兵将领出身,对守城战法自然是有家传的,孟泽不在家,焦动自要承担起防守指挥官的重任。
在焦动分派安置庄户防守任务的时候,二狗却就默默的躲在一边,观察体悟着焦动的战术安排。
但凡防守战,大到一座城市,小到一座宅院却会因为防守的目的不同而执行不同的防守战术。
不过任何防守战首先要有充足的物资储备,然后才是兵力配属和战法安排。
故而焦动所作得第一项安排,就是清点整个庄子里的物资,尤其是粮食和饮水、柴薪。
如孟家庄这般的庄园式防守,最根本的目的自然是保护好庄子不被盗匪们掳掠,想要实现这一目的,最好是击溃乃至消灭盗匪,其次是以严整的防守令敌人知难而退,最后才是靠着残酷的攻防厮杀,逼迫敌人不得不放弃。
只是因为二狗的手快,却早杀了那头乘黄怪物,故而不知道来犯的匪类的真实底细。
所以焦动在战术的安排方面却是有些个保守。
他首先让人将绝大部分的粮食,尤其是普通庄户的粮食分别统计过之后,全都存入了防御性最好的孟家大院里,并让庄中无有战斗能力的老幼也皆尽躲入孟家宅院里面。
而庄中成年男子皆武装为丁,壮妇编队为辅,各分派至庄子的围墙节点处待命。
当然这场防守战最重要的作战力量却是二狗、守真道人、薛道原三个真正的高手,他们将会在这场防守战当中充当中流砥柱的角色,还有孟家长子孟礼也算是一个比较有战斗力的小将,不过他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却有些个存疑。
在防御战中,如果防守一方的军队不够精锐,人心不够稳定的话,那就千万不要让他们闲下来,因为人一旦闲下来就会瞎想,人心本来就不定,再一瞎想就很容易出问题。
而想要尽可能的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就要尽可能的让众人在不影响战力的情况下忙碌起来,比如修补防御设施,开挖陷阱等等。
而在盗匪们进攻之前,在庄子的外围布设更多的陷阱和拒马无疑是比较聪明的做法。
不过在二狗看来,这些几乎不加掩饰的陷阱以及那些简单的拒马,基本上很难对可能的敌人造成什么伤害,看起来就跟毫无用处的摆设一般。
只是当二狗建议焦动将那些陷阱设置的更具有杀伤力的时候,焦动的回答却让二狗感受到了古人的智慧实在不可小觑。xiumb.com
焦动说道:“陷阱和拒马的作用并不是直接杀死敌人,而是通过这些障碍迟滞并分割敌人的阵列,以给自家的庄户卫队提供更好的绞杀空间。故而陷阱设置的是不是足够精巧并不是重点,让敌人下意识的躲着走才是关键所在。”
二狗不得不承认焦动说得很有道理,实际上古典城池的高大城墙以及护城河等设施,所起到的作用都是这般。
难道护城河能直接淹死多少敌人吗,还是城墙能摔死敌人?
当然不是,为守军提供绞杀敌人有生力量的战术优势才是它们最大的作用。
莫看孟家庄只是一个不怎么起眼的庄子,经过一番武装之后,五十几名壮丁当中却能拉出一支较为精锐的猎弓射手。
十四个最强壮的壮年男丁,或许他们的箭法并不是多么精准,但是当十四张猎弓被拉开,对着某一处进行覆盖式射击的时候,便是守真道人和薛道原这等高手也会忍不住心惊胆颤。
这里须得纠正大家一个对射手的错误认知。因为后世某些影视作品和游戏的误导,很多人普遍认为古代的弓箭手都是些动作敏捷而力量平庸的存在。
实际上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在古代,一个好的射手的先天标准就是气力足够大,耐力悠长,接下来才是眼力和协调性方面的要求。
几乎所有的古人在评价一个勇士或猛将的时候,总是喜欢用“弓马娴熟,膂力过人,可开几石强弓”等语句来形容。
没有足够的气力,你就拉不开硬弓,箭射不远,杀伤力就不足,而耐力不足的话,没射两箭就变成软脚虾,那就更不像话了。
尤其是在大宋,射术更是一个合格的禁军最基础的技能,在民间,弓箭结社更是属于广泛存在的普遍性的会社组织。
就好比这孟家庄中,几乎所有的壮丁都对弯弓射箭颇为熟悉,但是之所以只能选出十四个正规的射手,原因就在于其他人的膂力欠缺,射出的箭矢杀伤力略显不足,当射手只能算是滥竽充数。
剩下的四十多个壮丁则只能拿着朴刀充当刀矛手,负责与敌人进行近战厮杀。
令二狗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庄户壮丁们所用的武器朴刀并不是一种标准的装备,而是一大类人们自制装备的统称。
一般的庄户人家生活中比较常见且常用的刀类,有镰刀、砍柴刀、菜刀、杀猪刀等,而将这些刀具绑在五六尺的长杆上,所形成的长柄镰刀/柴刀/菜刀,却都一盖统称为朴刀。
当然某些精制的腰刀、短刀等,若是连上长柄亦可以被称作朴刀。
大宋朝在民间禁弩甲枪戟,却对朴刀这种来源性比较灵活的武器无有甚禁设,故而朴刀就成了乡野百姓和江湖盗匪较为常用的一种武器标配。
说实话,便是孟家这等有军将传承的人家,孟泽更是现役的禁军小官,其家中所保有的禁军制式武器也颇为稀少,铠甲更是只有一副祖传的漆皮兽面犀皮甲,这件甲衣此时则穿在了孟家长子孟礼的身上。
白天的孟家庄一直在积极备战,而所谓的盗匪却毫无声息,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不存在。
孟家庄的任何一个人一旦离开庄子一里,就会遭受一些不可捉摸的袭击。
有些闲不住的二狗决定亲自测试一次。
当他缓缓走出庄子,来到五百米开外时,一种莫名的黑暗立刻笼罩住了他的心灵,让他的眼睛视而不见,耳朵听而不闻,鼻子嗅而无味,甚至肢体触而无觉。
二狗几乎在瞬间就明白了自己所面临的境况,他正在遭受敌对灵能者的针对。
二狗心中警惕大起,他几乎毫不犹豫的将自己的灵能释放出了体外,将它们近乎一股脑的化作雷霆电光,以最狂暴的姿态横扫八方。
但听得几声凄厉的惨叫,二狗的感官便重新恢复了正常,而在他的周围,却七扭八歪的蜷缩着几个明显类似于触电一般的尸体,在他们的尸体旁边还丢着些刀枪棍棒,显然刚才是要对二狗下手的,只不曾想却吃得二狗的雷霆电击,以至于功败身死。
二狗却往周围再看,正见得一个碧眼细眉,身披鹤氅的年轻道人,正手持一口锟铻铁古剑,目瞪口呆的望着二狗。
二狗拾步上前,口中则喝问道:“你是哪里来的道人,却敢来与我作对?!”
那道人却收了宝剑,作得道稽道:“贫道崆峒山乔冽,道号道清,却是见过道兄!道兄雷法无双,实乃乔某平生仅见,只怕便是二仙山的罗澄师兄也颇不及道兄也。”
只那乔道人却又道:“非是贫道故意与道兄作对,我只受得罗澄道兄第二日指派,却来这里辅佐一伙好汉攻打这处藏污纳垢的庄子。只不曾想却冲撞了道兄,以至于闹得此番误会。”
二狗却早近得身来,一边问道:“伱如何能确定这处庄子藏污纳垢耶?”
乔道人道:“此皆吾友庞毅所言也!”
二狗又问道:“庞毅又是何人?”
乔道人一脸荣幸的说道:“庞毅兄乃是三国智士庞统之后,有一身的好武艺,为人忠义,胆识过人,乃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汉子!”
二狗闻言,却是大笑道:“你这道人却是个有眼无珠之辈,甚么庞统之后、天下一等一的好汉?如此乱认祖宗,自卖自夸之辈,却不是让人笑掉了大牙!”
乔道人怒道:“你这厮好生无理,贫道好心与你说话,你却来辱骂吾好友,却是欺人太甚!”
二狗口中却骂道:“你这妖道颠倒黑白,杀伤无辜,却来与我嘴碎,我如何能饶得了你!与我死来!”
他手中却忽的探出一杆战枪,对着乔道人便刺。
这乔道人虽得有些防备,却吃不住二狗的枪势太快,竟不能抵挡些个,当即被二狗一枪挑破了鹤氅,在其肋下扎了一枪。
二狗正待再补一枪将其刺死,忽的瞥见一道寒光袭来,二狗却只好放开了对乔道人的追杀,抬枪刺开那光芒。
只战枪与光芒碰撞时,二狗感觉就像刺中了一条游鱼一般,颇有种滑不溜丢的错觉。
不过那光芒倒也停滞下来,竟显出一抹尺余长的无柄剑刃,二狗却吃得一惊,这难道是传说中的剑仙之流的飞剑不成。
不过出乎二狗意料的是,随着那剑刃的停滞,不远处亦传来一声闷哼,他抬眼望去,却见另有一个披头散发的道人在那处皱眉痛苦,好似被人捏住了要害三寸一般。
二狗冷笑一声,却立刻猜到了对方的情况,他提枪一击便将那停滞的剑刃戳断。
只那披头散发的道人大声尖叫一下,然后鲜血像不要钱似的从其口中喷涌而出,接着翻身昏死过去。
那乔道人回头,却尖叫道:“包师兄?!好贼子!尔何敢毁坏包师兄的【玄天混元剑】!贫道与你拼了!”
二狗却冷笑一声,毫不客气的反刺攻来的乔道人。
这乔道人的武艺可以说是稀松平常,二狗只一枪便挑落了他的锟铻铁古剑,正待再一枪结果这厮的性命时,却又有一个道人出现的二狗面前。
这道人离着二狗十来步,却竟能后发先至,提前挡住了二狗欲要击杀乔道人的一击,尤其是他用的同样是一口宝剑,却总能近乎恰到好处的截住二狗的每一次攻击变化。
二狗自不曾想到,自己竟在这里碰到一个使得快剑的对手,对方的速度几乎与他相若,剑术水平亦是高绝,二狗狂攻的数百枪竟然不曾占得一丝便宜。
二狗见得占不到甚便宜,却也不曾再多说,立刻引步飞退,一口气回得庄子之中。
那远处的持剑道人只目送二狗退却,却不曾有丝毫追击的想法。
待得一个身披甲衣,手提大刀的汉子凑到近前,却问道:“金剑先生为何不擒拿的那厮,如此我等之任务便可算完成一半矣!”
持剑道人叹了口气道:“此事哪有那么简单!那少年快枪无双,几可与我的快剑并驾齐驱,单我一人却奈何他不得。可惜幻魔君法术被破,包道兄飞剑被毁,一时之间无有甚战力,否则合我等三人之力应该能拿下他无碍!”
稍后他又道:“庞将军,此番恐怕只能靠你们出手破局了!待得夜幕降临,你立刻率领部下猛攻那庄子,我会为你们拖住那少年的快枪的!”
那庞将军道:“先生且放心,我这就召集人手,随时候命出击。可惜陈希真和云天彪皆不在,否则合我等三人之力,却可助先生围杀了那厮。”
两人说得些话,又遣人把两个受创的道人搬运到别处进行救治,然后自等得日落西山。
那庞毅却举着一口大杆刀,对这庄外的庄稼地摇了摇旗子,然后有人却吹响了牛角号,但见无数的匪徒从那庄稼地里钻了出来,在那庞毅的身边排成阵列,开始一步步的朝着孟家庄压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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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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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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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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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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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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