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不知道这样有什么用,但是俗话不是说,“不知道问题就问百度。”
结果百度出来全是各种小说,什么《我在末世有套房》,《末世现实往返之我要开超市》,《穿越末世当倒爷》等等。
乾阳无奈地点开了《我在末世有套房》看了起来。
当他看到这部小说的男主角江晨开局就碰到一个大美女,这让他羡慕不已,直到他看到江晨在末世黄金而带回现实世界换成钱后,他是眼睛亮了起来。
乾阳有些跃跃欲试,如果真的可以从末世带回黄金,那小秋治病的50万就可以轻松搞定了。
不过这次他要做好万全的准备,他先是把一些食物和水放入“方寸”铜钱中,然后又取出一个书包,然后在书包里放了几瓶矿泉水、火腿肠、方便面,这个书包是用来打掩护用的。
做完这些后,他打开房门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走廊,然后快步走到走廊尽头的消防柜处,快速打开柜门,然后把柜子里的消防斧收入了“方寸”铜钱中。
这一切他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回到自己房间后,他穿上了自己的“黄色战袍”这是他认为最结实的衣服,然后带上黄色的头盔,召唤出“青铜门”义无反顾地走了进去。
还是乾阳离开时的那间屋子。
此时屋子里是一片狼藉,地上、墙上到处都是黑色的血渍。
乾阳手里握着消防斧站在破碎的窗前,外面的十字路口静悄悄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地上的血渍证明昨天夜里这里发生了一场战斗。m.χIùmЬ.CǒM
乾阳看一眼天上的太阳,猜测现在可能是末世的中午左右。
乾阳拎着斧子,顶着炽热的太阳行走在空无一人的末世的街头,经过两次的末世之行,他心里有了些猜测,这里的行尸应该只会在夜晚才出来行动,而白天可能全部都躲在了某些阴暗的角落中。
而那些以行尸为食的怪兽,因为行尸的原因可能也是昼伏夜行。
如果真如乾阳猜测一样,那白天行动是最安全了,入夜后他就要找一处安全的场所。
拐过一处街道,一座银行就映入了他的眼帘,乾阳没有停留直接越过银行继续向前搜索。
他的第一目标是街道上的那些金店,而不是这些银行,他可不认为凭自己手中的消防斧就能破开银行的“金库”大门。
乾阳一个店铺一个店铺地寻找,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让他找到了,看着耳熟能详的店铺招牌,乾阳有些激动的几斧子就砸碎了“金店”的钢化玻璃,虽然这家“金店”的大门敞开着,但是乾阳还是感觉这样最爽。
踩着碎成无数玻璃碴子,乾阳进入了这家“金店”,店内静悄悄的,没有警报声、惊叫声和丝袜,乾阳总感觉少了些仪式感。
店内的玻璃柜台上落满了灰尘,但是乾阳还是能看见柜台里的那些金银首饰,它们就那么静静地躺在柜台里。
乾阳一个个地敲开玻璃柜台,将柜台里的黄金、白银、铂金等名贵首饰一股脑地全部往背包里装,不一会背包就被装满了。
看着装着鼓鼓囊囊的背包,乾阳一拍脑袋,然后把这些首饰全部收进了“方寸”铜钱中。
整个“作案”过程,乾阳用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
最后难办的就是柜台后面的那个保险柜,以乾阳现在是工具,想要打开这个保险柜太困难了,于是乾阳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整个保险柜给收入“方寸”铜钱中,等回到现实世界再做打算。
等他忙完这些打算离开“金店”时,被门口不知何时出现的一只生物给吓了一跳。
看着这只生物后,乾阳一眼就认出,这应该是一只金毛犬,只不过这只金毛有些大,它坐在金店门口就跟一只小牛犊一样。
也不知道它是何时坐在那里的?应该是被乾阳砸玻璃的声音给吸引过了的。
这只大金毛,就这么坐在金店门口,吐着舌头一喘一喘地看着店内的乾阳。
乾阳全身发紧不敢动弹,看着坐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大金毛,乾阳心里发苦,‘难道今天就要命丧狗嘴了?’
可是乾阳站在那里半天,坐着没看的大金毛只是吐着舌头坐在那里,一点攻击他的意思都没有。
这时乾阳才发现,这只大金毛的眼睛明亮、清澈、它身后的尾巴还不时地左右摇摆两下。
乾阳心中一动,胆子大了起来,他把手中的斧子别在身后,然后举着双手慢慢地靠近了坐在门口的大金毛。
“你是不是很热啊?”乾阳看着大金毛吐着舌头喘息,于是从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
当他拧开盖子,送到金毛嘴边时,金毛嗅了嗅瓶口然后“呜呜!”地叫了两声。
“你想喝?”乾阳立马就把水倒进了金毛的嘴里。
趁着金毛喝水,乾阳小心翼翼地摸了摸狗头。
不一会金毛就喝完了水,然后站起身来撒欢地跳了跳,跑开了。
“就这么跑了?”乾阳看着远去的大金毛摇了摇头。
他还以为自己觉醒了大男主魅力,收服了这条大金毛,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谁想到它就这么跑了。
当乾阳把第二家金店洗劫一空后,那只大金毛又出现在了这家金店的门口。
此时的它嘴里叼着一根手臂粗木棍,尾巴在地上左右欢快地摇摆着。
当乾阳走出金店后,大金毛把嘴里的木棍扔在了乾阳脚边。
“你想和我玩游戏?”乾阳捡起了满是口水的木棍。
“好吧!”看着有些期待的狗脸,乾阳用力地把木棍扔了出去。
木棍飞出,大金毛也跟着飞扑出去,它的动作很迅速,弯腰,伸出两只前爪,抓住木棍,然后叼住木棍,动作是一气呵成。
它与它的主人以前肯定没少玩这个“你丢我捡”的游戏。
大金毛迈着欢快的步伐跑了回来,然后把木棍又送到了乾阳的手里,乾阳是一阵苦笑。
“看来我今天要当一回工具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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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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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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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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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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