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杀手穿越指南>第12章 第拾贰章
  我和陆御风拿出拼命的架势崖顶爬去,崖底的死亡气息我们是一刻也不愿闻了。

  快到崖顶了,我和陆御风略微有些犹豫后,就跃了上去。暗杀、伏击、偷袭、请君入瓮等等我们的心中所想都没有发生,此刻崖顶阳光明媚,一个人也没有。

  我和陆御风紧绷的心终于松懈了下来,双双跌坐在地上,放任着心中的那如狂瀑般的喜悦之情慢慢地一点一点扩散开来。

  我们终于活了,虽然现实是那么的难以置信。

  “走,我们去找好吃的!”陆御风跃起身子,拉着我的手,向万林山庄奔去。

  万林山庄如今没有一个人了,虽然破败,但还是有不少吃的。

  来到厨房,那些熟的,能直接吃的食物都早已经腐烂了,只有一些生食,虽然我是个女子,可看着那大锅大碗的我着实犯了愁,我是弄不熟它们的。

  陆御风却上了前,左一下,右一下的倒腾着,-副娴熟的样子。

  我满怀希望的看着他,果然不负众望啊,在半个时辰后,在我满脸的哈喇子都快掉进锅里的时候,陆御风竟然真的把食物给做熟了。白白香香的大米饭,一大碗垂涎欲滴的干腊肉!

  我和陆御风毫不客气的在桌上飞快的动着筷子,其敏捷速度不下于和敌人的任何一次拼杀。

  饱饱的一餐后,我和陆御风才终于感觉活了过来,抬头看了看天色,还没有亮呢。

  我和陆御风躺在屋顶上,贪婪的看着天上的繁星。此刻的星星是那么的清晰可见,和那绝望的崖底看到的星星相比,现在的它们是那么的亲切,那么的让人赏心悦目。

  “恩,活着真好。”我满足地吐了一口恶气。是啊,是很好。陆御风看着我,掩饰

  性的笑了笑。不知是心情好还是什么的,月光下的陆御风那年轻的脸庞光彩照人,让人有些移不开眼。

  “你有什么打算?如今武林大乱,你正好趁势,一举恢复万林山庄,夺回你们该有的!”我从一个朋友的立场替他分析着。

  “不错,这是我应该做的,可是,你呢?没有了崖底的限制,打算离开我了吗?”如此阳光的脸上此刻布满忧伤。

  我突然有些体会了,这或许就是我从没有沾染过的感情吧,我对他不拒绝,可我们此刻却是不可以的,名义上,我是他的嫂子。m.xiumb.com

  我不得不让他明白我们俩的处境。

  状是无意,我问道:你大哥呢?去哪儿了?”这句话,像一把刀,狠狠的刺进了他的身体里。

  “是啊,你该去看看大哥了。”陆御风一脸认真的表情,完全的掩饰了刚刚的悲切。

  ‘你太累了,回屋好好歇歇吧,好久没有舒舒服服的睡觉了。”语气很温柔,可我们不需要这样的温柔,这样的温柔让我们更累心。我头也不回的回屋了。

  第二天起来,说不上早,可也不算晚。

  刚跨出屋门,陆御风已经站在院子了,除了他那矫健的身姿外,还有两匹骏马。

  和我神清气爽的精神头相比,陆御风却略显狼狈。

  难道昨晚他没有睡好,我有些关切的想到。“走吧,我们去看大哥。”陆御风递过一匹马。

  我没有多说什么,也没有什么可带的,我们就这样默默无语的向山下策马跑去。

  本无心游山玩水,所以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山下的小镇。

  和来时相比,那林林总总的武林人都散了,远没有了当初我和陆御风连客栈都没有找到的场面。

  没有多耽搁,我们买了些干粮和用品后,就向万林山庄以南的官道跑去。

  陆御风一边策马,一边大声的给我解释。当初他和大哥被人追杀后,他就是这样一直跑的官道,而大哥就是在这前面的那个岔路口和自己分开逃命的,因为他的轻功厉害,所以更有可能的引开敌人,而大哥则是投奔父亲生前的好友,隐居了的南余天。

  陆御风也陆陆续续的给我讲了南余天,我没有仔细听,反正大概就是上一辈的江湖,夕阳下的老前辈了。

  一.路马不停蹄,我们终于来到了南余天的住所一遂然居。

  一个仙境般的住所,住着仙人般的老人,当我第一眼看见南余天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找不到一点点江湖气息了。

  “南伯!”陆御风尊敬的喊道。

  我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一时不知道喊什么了,于是就愣在了那里。

  “哦,多么水灵的丫头,风儿,你也长大了,是该找媳妇的年龄了,呵呵呵。”老人欣慰的笑着,殊不知我们会是多么的尴尬。

  “南伯,不知道我大哥来了没有?”陆御风不得不强扭话题。

  “唉,来是来了,你们去看看吧。”说到陆飞云,老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我和陆御风对视了一下,心里均是一-突。和老人走过了不少屋子,才在一间厢房立了足。

  “就是这里了。”说完,老人头也不回头就走了。

  我和陆御风急忙走了进去,只见陆飞云好端端的坐在了那里,而他的身旁正站着他的大夫人,也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剑夫人——江雨婷。

  “大哥。”

  “夫君。”

  我们一起喊道,可夫君这个词我是好不容易憋出了口。

  “啊,是弟弟和夫人回来了,真是太好了。”看见我们的到来,陆飞云由衷的高兴。

  陆飞云转过头,对着江夫人安排到:“夫人,你快快拾到拾到几个小菜,几壶好酒来,我要和弟弟好好喝几杯。”说完,他还特意看了看我,满心的欢喜。

  酒过三巡后,陆御风和陆飞云两兄弟话多起来,两人迫不及待的讲起了分别后各自的遭遇。

  本就是绝处逢生,所以他们都可谓惊险连连,从他们的口中我得知,原来陆飞云在逃亡中摔下了马,把脚给摔瘸了。

  经叱咤风云的英雄,如今却成了个残废,再加上万林山庄的毁灭,所以他才会整日以酒度日,颓废消极,难怪一提到陆飞云,南老会有那么一副表情了。

  陆御风也对陆飞云讲起了他一路的惊险重重,当他讲到遇见我后,我毒杀所有追敌时,陆飞云惊愕得合不拢嘴。

  我心里笑了笑,你还不知道我和陆御风崖底的死里逃生,不然,你还不惊死!

  不错,陆御风没有说出我们崖底冒险的那段故事,因为,如果这个消息一一旦传出,我和陆御风就甭想活了,整个江湖的人都会来追杀我们,就算不被杀死,也得活活累死,试问:你们的掌门是饿死的,不是我们杀死的,有人信吗?

  我们在来的路上就决定了,我们要把这段秘密咽下,但我们绝对会秘密的找出这件事情的主谋,并要他为这样的残忍付出代价的,一定会!

  一直谈到深夜,陆御风才恋恋不舍的离去,我连忙起身,和他一起出门。

  “妙果,你等等。”陆飞云连忙叫住了我。在我身旁的陆御风身形抖了一抖,最终还是没有停留的离开了。

  我慢慢地回过头来,思索着回到了椅子上,我决定,我和陆飞云的事情还是完完全全说开了好。

  心思定了定,我抬起头来,看了看陆飞云,他也正看着我不知怎么开口。

  “你的腿怎么样?”我迂回着说。

  “唉,废了,治不好了。”陆飞云满脸的遗憾。“我救过你的命吧!”喝了一口酒,我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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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道。

  “这?是这样的。”陆飞云完全不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林妙果了,虽然说出的话不怎么中听,但我想和你谈谈条件。”我以退求进。

  “说说看。”陆飞云可不是个简单的角色,对于这一点我可绝对不含糊。

  我呵呵一笑,“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可我们怎么说都没有多少恩。你说是吗?”不等他回答,我接着说:“所以,我的条件是你的一纸休书,虽然我不把它当一回事儿,可你也只有这个可以给我的了。”

  “林妙果,你有些欺人太甚!”陆飞云怒了,我知道,他怒是因为他的大男子主义,至于爱我什么的,我感觉不到。

  “不不不,陆飞云,是你,是你欺人太甚,你棒打鸳鸯,你没有问过我-丁点意见就强娶了回来,还给了我一个非常差辱的婚礼。”我可才是受害者。

  “我不会亏待你的,我会全力帮助陆御风抢回万林山庄,而我还会给你一个意想不到的礼物。”我慢慢的引诱着,我知道他的人性弱点在哪儿,所以,他迟早会乖乖的交出休书的。“我什么礼物没有见过,你或许小看了我。”陆飞云不怎么服气。

  “哦,不,我的这件礼物可是你很稀罕的。那就是——”我没有说完,只是向他那只瘸腿努了努嘴。

  “你的意思是?”陆飞云立刻激动起来。

  “不错,我的礼物就是医好你的腿!”我平静着道。

  “好,只要你能做到,我也能做到。”陆飞云爽快着答应了。

  “好,成交。”我也高兴了起来。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尽心尽力的医治着陆飞云的瘸腿,不难分析,陆飞云的脚是因为,他受伤后没有及时治疗而造成的畸形,所以我要做的第一步就是割开他的脚筋,并对其重新固定,待一切正常后再重新养伤。

  说得轻巧,这一-过程是极其痛苦的。

  但陆飞云不愧是曾经的大人物,所以,在没有麻药的情况下,他竟然生生的扛过了。

  一个月不到,陆飞云可以适当的下地走走了,这让遂然居上上下下都高兴着。

  遂然居是个好地方,只是我的身份有些尴尬,不然好吃好喝好住的,我倒乐意住在这儿。又过了一个月,陆飞云算是彻底恢复了,当然,腿伤恢复的同时,也恢复了他的自信心。他决定不再做一只缩头的鸟龟,于是就和南余天作别,回万林山庄去召集旧部去了。

  临走前,安排了我和陆御风去集结江湖势力和留在京城的那些护卫。

  当然,还留给了我一封休书。

  官道上,我故意拿着那封写着休书的信封左晃右晃,高兴不已。

  陆御风一脸阴沉,只得拿马出气,策马狂奔。

  陆飞云默默不语。

  见逗得他差不多了,我才取出那封休书,突然间哀嚎大哭起来,“夫君啊,我可什么错事也没有做啊,你为什么要休了我啊,你叫我以后怎么活啊!”

  被人休了应该就是这几句台词吧,其他的,还有什么来着,我再想想!

  陆御风一把抓住休书,急急的看着,“哈哈,真是休书,真是休书。”

  我得了休书,他笑成这样,不典型的幸灾乐祸吗?我正打算再逗逗他。

  “太好了,太好了!”陆御风一把把我从马上拽到他的马上,紧紧地搂着我不愿放弃,像找到了他的一件很心爱的珍宝一样。

  看着他那激动得泪流满面的脸,我突然不忍心再逗他了。

  可我爱他吗?我不知道,因为我没有爱过,没有心怎么爱呢?

  五年后....

  经过五年前的各大门派掌门人消失后,江湖上的各大门派都收敛了不少。

  但自此后,江湖还是陆陆续续的涌现了不少新兴门派。

  其中影响最盛的要数花间了,原本一个青楼地儿,被一个叫做林妙果的绝色姑娘硬是整成了一个信息驿站。所有的信息在那儿,都可以变成白花花的银子,不论你是去买消息,还是去卖消息,都会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花间不知有着怎样的渠道,不论多么隐秘的消息,她们都可以打听出来,只要你出得起银子。

  当然,还有一则消息你不得不知,那就是万林山庄不仅恢复了原貌,还再次成为了武林中的一流大庄,甚至更有上升趋势。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原来万林山庄强强联手,在本月二十六,万林山庄的庄主陆御风和这五年来最风云的人物一花间主人林妙果即将成婚。

  这可是五年来江湖上的第一大喜事了,而这也是最被江湖儿女传诵的一段才子佳人完美佳话。

  在京城的花间别院内,小喜正开开心心的忙碌着。

  “小喜,别忙活了,都在我面前转了一整天了,我都快看烦了。”我皱了皱眉,有些无趣的喝着茶。

  “可不能这样马虎啊,小姐,你忘了,上次你马马虎虎的成了亲,结果怎么着,什么结果也没有,所以啊,小姐,你得老老实实的遵守老祖宗的规矩来,否则,不会被祝福的。”这都多少年过去了,小喜的唠叨习惯还没有改变。有些兴致索然,我拿了拿桌上的镜子照了照,明眸皓齿、凤眼柳眉、真是风华绝伦的一个美人儿。

  我满意的笑了笑,我如今二十一岁了,正是花初绽之时,能不美吗?

  正臭美间,封遥求见。

  不错,万林山庄收复后,封遥和那八个护卫就回来跟了我,而这封遥更是我的得力助手,花间能有这样大的成就,他可有着不小的功劳。“小姐,有人重金买禄王爷的消息。”封遥向来直奔主题,“禄王府戒备森严,我们试着混过,可没有一次成功混入,所以,小姐,你看怎么办?”

  “至花间开业以来,没有还没有做不了的生意,就是皇宫里的消息,我们不也探出来了吗?”我有些头疼,这个禄王爷我也听说过,可是个不省事的主儿,今儿个这笔银子想赚可就难了,别把我们花间的牌子给砸了。

  “我亲自去想想办法,你就去操心别的吧。”我柔柔的吩咐道。

  “好的,小姐万事小心。”说完,封遥就退了下去。

  上一次,探皇宫就是我去的,这一次看来我不亲自出马可不行了。

  带着窃听器,收拾好小箭弩、迷雾弹、火药后,我就出发了,这几年来,我着心于各种武器上的研究,如今能较有把握的逃命于各种场合。

  禄王府位于京城的郊外,和其他王爷比,禄王爷和他的王府一样,是个低调的王爷。虽然没有听说过他的多少事情,甚至没有听说过他的父皇宠不宠爱他,但他却是实实在在的有的不大不小的军权,甚是自由自在的活着。

  这就是我对他的全部消心了。

  我一路畅通无阻的潜了进去,可一个王府畅通无阻到这样的地步,让我的第六感非常不安。这是客房、这是膳房、这个好,看着像书房。来到这个世界五年了,我能很好的找到重要之地。

  我来到门口,仔细听了听门,没有人的气息,没有人说话的声音,于是我断定,没有人。

  我潜了进去,小心翼翼的把窃听器的听筒用胶布粘在了书房的书桌下,一切妥当,我松一口气,打算离开。

  “谁!”门口突然传来-一个男子的呵斥声。我吓了一一跳,猛回头,是谁居然有如此高的武功,可以如此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的危险范围?这太可怕了,就连陆御风都做不到这一点啊。

  我正打算拼命自保,可就在迷雾弹即将要丢出去那一刹那,我收了手。

  不由自主,我痴痴地说了一句:“杜真!”来人也呆了,虽然我蒙着脸,他却准确无误的叫了我的名字:“林妙果!”

  “蹬蹬蹬,”有脚步声走来,我连忙想躲,突然想到,杜真不是杀手吗?那他就是来禄王府执行任务了,可别被人发现了!

  “干什么呢快躲起来。”我一边轻声的提醒,一边拉着他往角落里闪去。

  我和杜真头挨着头的蜷缩在房梁上,虽然小偷都叫梁上君子,可没有多少人找人爱看梁上。

  一个小丫鬟走了进来,放下了盘点心后,左顾右看了一下,就走了。

  “喝,还好没有被发现。”我松了一口气。“恩,这个,几年不见,想不到你竟然这么开放了,抓着我的手不放,想耍流氓啊!。”可能是安全了,他也挺高兴的,满脸笑意。

  “啊,这个。”经他一说,我才发现,从和他见面开始,我就抓住他的手不放。

  我有些赤然,“真小气,我们好久没有见面了,你要杀什么人以后来杀吧,我们出去庆祝一下吧!”能再次见他,我真的很高兴。

  “唉,”杜真一把甩开我拉着他的手,幽幽的道:“不是说好了吗?再次见面,我们就是互不相识的人了!”

  对啊,我们好像是这样说过的,可?“你真的是这样想的吗?”我高兴的情绪一下就低落起来。“可为什么我蒙着面你还认识我,为什么我们五年没有相见,你还记着林妙果这个名字?”

  杜真眼神再次一黯,随即明亮起来,“或许这个主意不错,和五年才相聚的朋友一起喝喝酒!”杜真的眼里满是温暖。

  “那就好,走!

  “走!”

  不走路,走屋顶,不一会儿,我和杜真就坐到了京城赫赫有名的博香斋的包房里。

  “哈哈,看来你混得不错!”我掀了掀杜真身上的锦服。

  不一会儿,小二就要来上菜了,为了不吓坏他,我提前把我穿在外面的夜行衣收了起来。虽然杜真也在这儿,可我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不就是抓了面上的面巾,扯了套在外面的夜行衣嘛。

  他咽了咽口水,“虽然五年前我就知道你是美女,而如今看到,你更像是毒药了!”他表扬得真含蓄,我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如果你不说话,就更美了。”他不知死活的补了一句。

  “你要死啊,不说这一句你嘴疼啊。”我恼怒道。

  适时的,小二敲门进来了,同时也端来了垂涎欲滴的美食佳肴。

  人怎么的也不能和好吃的过不去啊,我立刻不计较杜真的刻薄了。

  我一边吃,一边还嘴里嘟哝,

  你嘴疼,

  就别吃了,待会儿付账就行!

  今儿个可真高兴,姑娘我有些喝高了,大着个舌头还不停的说:“我说小真真啊,你这种混法不行,还是跟着姑娘我混吧。你也别不好意思,认为你这是在吃软饭!花间为什么开业,你知道吗?那可都是用你的银子一砖一瓦建起来的。我琢磨着吧,如果你厌倦了做杀手,或许还可以来和我一起混口饭吃。又想着,如果你找不到我怎么办呢?于是,我就开了一间又一间,呵呵,我好能干的,对吧!我开了好多间,可你为什么不来找我呢?”我揉了揉脑袋,想明白为什么,可头一偏,就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起来。

  所以我没有看见,没有看见杜真那-脸的阴沉,还有那隐藏着的痛苦与无奈。

  “啊,”我痛苦的嚎叫了一声,宿醉后的头疼完全是自找了。

  “小喜!”我喜欢这样,我倒霉了找小喜倒腾,我欢喜了一一个人欢喜。

  “给我按按头,对,就在这样,一定别停手!”不是我要这样剥削小喜啊,而是她喜欢被我剥削。

  不一会儿,小喜就满头大汗了,而我的头痛确实好了不少。

  朝小喜的方向,我轻轻一鳖,本人毫无愧色,单看小喜的标准身材,她早就应该对我感激涕零了。

  “哇,杜真呢?跑啦!”迷糊了这么久,我总算清醒了过来。

  “小姐别急,杜公子有留书给你。”小喜急忙说道,因为她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说了,我都飘到了门口了。

  “哦,是这样啊,那就放过他一马好了。我高兴的走了回来,小喜连忙把信送到了我的手上。

  “字不错!我评头论足到,只见信封上的“林妙果亲启”这几个字龙飞凤舞的,我马马虎虎还认识,我要求不高,只要是可以认的字就都规划为不错的那一类,认不得的那一-类就是错了。

  “妙果,本想亲自对你说的,可你喝醉了,所以留书给你。能再次遇见你,或许是上天的安排吧!我听从上天的安排。明日午时后,我们去听荷池见面吧,听说那里的荷花开了,很美。

  “荷花哪有小姐美,怕是想看小姐才是真的。”小喜明目张胆的偷窥就罢了,还要发表自己的意见。

  我二话不说,就给她上了个二指禅。

  今日秋风送爽,午后凉风习习。

  我一人漫步在错综复杂的小路上,而在视线内,是那满目的荷花灿烂、怡然。

  感觉到我身后有了脚步,还有我所熟悉的气息。他不上前,我也不回头。

  但我知道,有人陪,所以,我心情说不出的好。

  可我终究还是走到了这条路的头了,我转过身,含笑着看着他,他也站定了,看着我。“为什么不喊我,”我笑盈盈的道。

  “害怕扰了仙子的雅兴!”杜真调皮的说。“你嘴可真甜。糟糕了,几年不见,你变坏了,不知有多少姑娘被你骗走了心了。”我打趣着道。

  “哦,那你的心呢?被我骗了吗?”杜真也被逗乐了。

  我几步走上前来,就和杜真肩并肩了。

  “我嘛,你是骗不走的,因为我没有心。”我自嘲着笑了笑。

  “啊,是啊!有些人的心已经飞到了万林山庄了,如今和我在一起的是一具行尸走肉了。”杜真故作抱怨道。

  可他的玩笑真的一点都不好笑,我突然有点讨厌我那理所当然的成亲。

  成亲有什么好?明明是两个人,明明是很好的两个朋友,可很多的,到后来连陌生人都不如了。

  我不怎么信任婚姻。

  或许感受到了我的沉默,他看了看我,也默默无语起来。

  我们有些心不在焉的走了回来。

  “妙果,禄王府可不简单,如果能不去,你就别去了。我知道你心中的小把戏,如果你需要什么禄王爷的消息,就问我吧,我知道不少。”杜真一脸认真的说道。

  “哦,那你是在禄王府办事吗?”我好奇着问道。

  “真是个贪心的丫头,”杜真说着,故作恶狠狠的敲了敲我的额头,“问那么多干嘛,你不需要知道这些了,专心的嫁人吧。”

  “好的,我专心的嫁人,所以呢,我就把花间送给你好了。”我大方着呢。托他的福,这几年我混得风生水起,好不自在,本就是他出的钱,也不冤。

  “不用,”想不到我还没有肉疼,他就一口回绝。“我不得不做杀手。”

  “为什么?”这个社会杀手是允许转行的,不像我做杀手的那个社会,一竿子打死,杀了人就没有回头路了。

  “因为我是杀手头子,怎么转行?”杜真脸郁闷道。

  “哦?”我围着杜真,转了几个圈,狠狠的打量了打量。“原来如此,难怪有那么多的钱。”我拍了拍他的肩头,很识会的道:“这位兄台,杀手这一行利润如何,看你这么不舍得放弃,肯定是很有发展前途了。不知小妹我可不可以入一股?”

  “那个什么?”杜真不知就问,很像一个好孩子。

  “哦,我是说我可不可以给你帮衬点银两,然后赚取银子后,你给我分一点。”我耐心的给他解释道。

  “你有那么穷吗?没钱买嫁妆啦?”我就知道我在那油嘴滑舌里讨不到好。

  我气呼呼的一个人回去了。

  已经二十了,离我出嫁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不知怎么,我有些不安,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婚前综合症?

  最近,我每天都会和杜真见会儿面。每次都是他来找我,因为我不知道到哪儿去找他。我们一起趴在花间后山的一棵黄桷树上。“哈哈哈,”突然,杜真莫名其妙的哈哈大笑起来。

  “你这是中了毒了?”我好奇的问。

  杜真好不容易才止住了笑,“这个花间真是好地方,我突然有些后悔没有收下它。不说别的,那一座座的小木屋里隐藏着的姑娘们,哪一个不是如花似玉。我其实还挺喜欢那样的忙碌生活的。”说完,杜真又哈哈大笑起来。“你真是个小人,别人送给你的是这消息驿站的生意,而不是这些姑娘。”我这一解释,他笑得更欢了。

  我气急了,随身摸出软刀就向他刺去。他连忙躲闪,我们犹如两只敏捷的松鼠,在山间你追我赶着。

  我一不小心,脚一塌歪,我就从树上掉了下来。“啊,”没有预期的疼痛,我摔到了一个温暖的怀抱。

  待我睁开眼,杜真他那俊秀的脸正在我的眼前,而我,也被他零距离的抱着。

  “我,”我扭了扭,想离开。

  “妙果!”他突然隐忍着喊了一声后,俯下头来。

  他离得是那么近,越来越近,我不知所措了,慌乱间,我紧闭住了眼。

  -张温湿的嘴唇准确的落在了我的唇上,我甚至能感觉到它的微微颤抖。

  一遍一遍,杜真不厌其烦的吸吮着我的嘴唇,我感觉我的心怦怦的跳个不停,我既留恋又害怕这样的感觉。

  久久后,我的心才安静了下来。才发觉已经没有了杜真的摩挲。我紧忙睁开眼,杜真正痴痴的看着我,满脸的挣扎。

  我一把推开他,羞涩着想逃开。

  杜真却一把抓住我的手,红着眼,看着我认真的说:“妙果,我放不了手了,不管你以后怨不怨我,我都不会放弃你了。”

  我一把甩开他的手,向山下逃去。

  杜真在我的身后大喊,“妙果,你是逃不掉的,我决定的事,没有人可以更改。

  可我还是头也不回的逃了,因为,再过几天,我就要成亲了。

  “啊。”不得不服软,我不会轻功,所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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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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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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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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